╔☆→—————————←☆╗ ┊小说下载尽在 书本网 ┊ ┊ 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             ┊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    ┊ ┊    本人不做任何负责】┊ ┊             ┊ ┊ 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 书名:遥望当年 作者:水汀生月 文案: 他从小就被父母抛弃,是魏子明在省城火车站捡到了他,他为他取名魏子末。他长大了,懵懂的爱情使他认为他爱上了这个捡到他的男人。只可惜,男人并不爱他,他压抑了自己的感情,大学时,他遇到了那个冷漠又漂亮的男孩,男孩因他的温柔爱上了他,可他却无法正视自己的感情,那一夜风雪之后,是分别,他们究竟能否修成正果。 本文小虐,后期好甜,另还有两对CP。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魏子末林冬青 ┃ 配角:魏子明刘凡周彤周宇航 ┃ 其它:甜甜蜜蜜小虐怡情 ==================   ☆、被抛弃的孩子   那一年的雪很大,风雪中,一家三口走进了东北某市火车站。中年女人怀中抱着年约5、6岁的小男孩,孩子脸上灰扑扑的,灰色中透着红润,这是一名很健康的孩子。眼神清透,扑闪扑闪的睫毛下是一双很大的眼睛,虽然满脸被冻的通红,蜷着身子窝在母亲怀中,但眼眸中是掩饰不住的好奇。   孩子穿着很厚重的棉服,那一年的冬天很冷,所有穿梭在火车站中的人都裹得跟粽子似的。中年妇女死死地抱住孩子,好像害怕孩子会突然消失一样。中年妇女穿着红色棉袄,身上脏兮兮的,眼神无光,她低着头,只顾着看脚下。中年妇女身旁不远处站着同样身穿棉服的中年男人,男人手中夹着烟,一口又一口地吸个不停。男人满脸都是褶子,皮肤黝黑,身体很壮实,此时这个壮硕的中年男人沉默无声,望向不远处的站台,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中年妇女与男人之间并无交流,两人一个坐一个站着,任时间经过,女人怀中的孩子像是有些累了,眨巴眨巴眼睛,陷入了睡眠。中年男人低下身子,拿粗糙的大手摸了摸孩子的脸,动作很轻很柔,生怕一不小心惊醒了孩子。女人这才抬头看向男人,低低地问:“非这样不可吗?”男人没有回答,白色烟雾在空中蔓延,而他的脚下已经堆积了十几只烟蒂。他平静不下来,只有一刻不停地抽烟才能让自己安静下来。他不知道如何回答妻子的问题,右手轻轻地捏了捏孩子红润的脸颊。低下头,低低呜咽起来。女人再也无法平静,整个人颤抖不已,但熟睡的孩子却丝毫感觉不到女人的紧张。   妇女搂紧了孩子,两只眼睛红彤彤的,她憋足了气不让自己流泪,可眼泪依然在眼眶中翻涌。眼前,是嘈杂来往的人群,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女人突然咳嗽起来,咳地很厉害,男人拿出手巾递给女人,女人紧紧捂住嘴压抑动作。好一会之后,女人才止住咳嗽,之前的白色手巾中是一大滩红色,她捏好手巾,揩干了嘴角的血沫,无力地松开了抱着孩子的手。   夜幕降至,一家三口在这里呆了六个时辰,男人轻轻地扯了扯女人的袖子,女人明白,时间快到了。孩子这时缓缓醒来,看见身旁的父亲母亲,一双纯真的眼睛充满了欢喜。他浅浅地叫了声妈妈爸爸,女人听了,差点没哭出声,男人微笑着说:“明明,爸爸去给你买好吃的,你在这里等我好吗?”孩子乖巧地点了点头,看着男人的身影消失在人潮中。男人不知离去多久,孩子显得有些着急,问女人:“妈妈,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女人漠然地望向远处,她知道男人正躲在那里,等她过去,但,不包括自己的孩子。女人笑了,脸色很苍白,笑容也很苍白,她搂紧了怀中的孩子,自言自语地说:“明明,你不会怪妈妈吧,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女人说着,最终没忍住嚎啕大哭起来,怀中的孩子急了,稚嫩的双手抱紧了女人,大声说:“妈妈,别哭。明明不会怪妈妈。”呵呵,女人突然大笑起来,满脸都是泪水,花了整张灰扑扑的脸,“好孩子。”女人说着将怀中的孩子放了下来,拉着孩子坐在椅子上,她双手紧紧握住孩子的手,孩子的手很小,却很温暖,女人舍不得放开孩子的手,像是放开后就永远握不着一样。“明明,”女人微笑起来,小男孩听见妈妈叫自己,很认真的看向女人,“爸爸去了好久都没有回来,妈妈去找爸爸,你在这里不要乱跑乖乖地等妈妈好吗?”小男孩点了点头,一双大眼睛很认真的看着女人,女人依依不舍地放开双手,一步一回头朝远处走去,每一步都那样漫长,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直到小男孩的身影被人群完全遮挡。   雪很大,火车站行人越渐稀少,孤零零的孩子一直坐在原处等待离去的父母,他不知道的是,他们再也不会回来。魏子明走在大街上,望了望天,鹅毛般的细雪从天而降,真冷,他用右手拢了拢衣领,再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左手。低着头,踩着雪,向火车站方向走去。夜深人静,魏子明走在空荡的大街,从怀中摸出一张揉地有些软的火车票看了一眼,又揣回口袋。时间还早,他不需要太着急。   魏子明是个很沉静的人,他喜欢下雪天,喜欢零下几度时的寒冷,他觉得这会让他暂时忘记过去,忘记痛苦。他边走边陷入沉思,还记得那年大学毕业,自己是多么意气风发,那时的自己有很多梦想,未曾想,到如今生活已经完全偏离轨迹。他在之后的一次事故中失去了左手,整条左手臂被完全截肢,现在,他离开了大学校园,离开了之前的工作单位。许多人骂他傻,说你残疾了更应该留在单位,否则你如何赖以谋生,可魏子明是个倔强的人,他不愿意承受别人怜悯的目光,他宁愿痛苦地活着也不愿成为别人的累赘。所以,他辞去了稳定的工作,带着为数不多的存款,买了一张前往老家的车票,踏上归程。   魏子明看着远处明亮的灯火,火车站三个大字越发明亮起来。他苦涩地笑了,回望远处灯火辉煌的万家灯火,雪仍旧那么大,吹乱了他的头发、衣襟。他的目光是坚毅的,哪怕是面对不可获知的漫漫前途,他轻轻地说了两个字:再见。转身走进了火车站候车厅。   这时的车站等待的人已经不多,魏子明乘坐的火车还未到站,他随便找了位置坐下等待。他觉得有些累了,火车站内温暖的空气让他昏昏欲睡起来,他起身走到火车站小卖部前,买了瓶水。这样转过身,看见了离自己不远处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的小男孩。魏子明忍不住多看了男孩一眼,这孩子身边并无大人,或许是父母有事暂时离开,不过已经是深夜了,魏子明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父母会在深夜十分让自己的孩子独自一人,这太不合理。他看得入神,小卖部的老板娘也许是见他好奇,顺口说道:“这孩子一个人在这里坐了很久了。”魏子明皱了皱眉,感叹现在世风日下,问:“他的父母呢?”老板娘撇了撇嘴,一边摆弄手里的商品,一边道:“离开很久了。”魏子明还想继续问,小卖部又来了客人,老板娘也就无闲与他说话。   魏子明在距离孩子不远处的座位上坐下。忍不住时不时地看那小男孩。也许是因为觉得冷,孩子缩成一团,两颗大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盯住远处,眼神十分焦急。魏子明轻轻叹了口气,也许他的父母会回来,可是万一不回来,这孩子怎么办?候车室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魏子明与小男孩。魏子明再也坐不住了,他轻轻走到男孩身边,孩子依旧望向远处,不看他。“你爸爸妈妈呢?”魏子明问小男孩,孩子突然反应过来,看见了一张五官柔和的脸,这一刻,他只觉得这个对他说话的人很好看,很温柔,不知为什么,他从心底信任他,于是男孩回答:“我不知道,妈妈去找爸爸了,一直没有回来。”说着,男子委屈着耸了耸鼻子,一副将要落泪的样子。   “别哭。”魏子明安慰孩子,轻轻地抚摸男孩的头发,“你是哪里的人?你父母叫什么名字?”魏子明这样问,他心中十分清楚,这孩子的父母大概将他丢弃了。男孩要是记得清楚这些,之后将他送往派出所,也能很快找到父母。男孩靠着魏子明,突然觉得安心起来,一双亮闪闪的大眼睛看着魏子明,满脸懵懂,他嘟起嘴,道:“我叫明明,其他的我不记得了。”说着,往魏子明身上凑了凑,用哭腔问:“我爸爸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了?”“不是。”魏子明觉得心脏被揪了起来,那感觉很疼,让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迎着男孩期待的目光,魏子明动了动嘴:“不是,他们没有不要你,只是暂时离开”。“我带你去找他们。”他望着男孩,忍不住缀了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本人练笔之作,也是第一部完成的现代小说。今天一次性发完,希望有人喜欢。前半截会有点小虐,后面会非常甜,不要说为啥中间不多虐点,其实是我在写的时候,就觉得那个时候他们已经是非在一起不可了。哈哈,写的不好,不要喷我。还有预告一下,现在正在写一本武侠纯爱的,你们都知道,我酷爱美型,所以每一本小说里没有美男,我不会写好吗?还有我没预告是悲剧,一定是大圆满结局好么?我先发完,如果有看不到的章节,会修改,你们等等就OK了。   ☆、他捡到了他   魏子明看了看时间,距离火车到站时间充足。于是,他拉着男孩往火车站派出所的方向去了。一路上,男孩很安静,一句话也不说。男孩的手很小,很软,魏子明这样想着,可是这么小的孩子却要遭受这些,他越想越觉得难受。走到派出所前,魏子明抱起孩子走进院内,这时,整个派出所内只有一名值班民警。这名警察大约三十来岁,长得很面善,也很温柔。   魏子明走到值班室内,将孩子从怀中放了下来。民警看到两人进来,连忙请魏子明坐下,他问:“小伙子,你有什么事情吗?”魏子明不想让孩子听到谈话内容,怕给孩子心灵造成创伤,他拉着民警走到隔壁办公室。两人坐了下来,魏子明这才说:“警察同志,这小孩被父母遗弃了,麻烦你们帮忙找找孩子父母。”警察叹了口气,喝了口水,说:“这年头遗弃小孩的父母太多了,就这个星期,我们火车站派出所就送来了五名小孩,还不算你今天送来这一个。”魏子明只觉得眼皮突突地跳,紧张地问:“孩子父母找到了吗?”警察摆了摆手,又说:“怎么可能找得到?把孩子丢在火车站的夫妻,多半来自外地,我们警察又不是神通。根本没有办法。”“那……”魏子明不安地问:“这些孩子们怎么办?”警察一脸苦恼,对着魏子明苦笑:“还能有什么办法,送福利院。”听见福利院三个字,魏子明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想起孩子柔软的小手和不安的眼神,他觉得呼吸憋闷,觉得难过。“小伙子。”警察走上前来,拍了拍魏子明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我知道你好心,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或许送往福利院,孩子能有个好归属。”   警察后来的话,魏子明是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但是他又能如何?一名失业的残疾人士,居然妄想帮助他人,这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的事?魏子明觉得天意弄人,也就不再感伤,和警察回到值班室,小男孩依旧乖乖地站在原地,看见魏子明回来,朝他咧嘴笑了,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魏子明突然觉得心塞,也不敢过于正视孩子的眼神。他走到孩子身前,低下身子,轻轻地抚摸他的脸颊,微笑着说:“明明,哥哥还有事,警察叔叔会帮你找到爸爸妈妈,哥哥先走了好吗?”男孩听见魏子明这样说,眼睛突然红了起来,小脸涨得通红,死死抓住魏子明的手不放,软糯地问:“哥哥不要明明了吗?”“我……”魏子明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手足无措。他轻轻拍了拍男孩的肩膀,苦笑起来。安慰道:“明明,待在这里,你会找到爸爸妈妈。听话,好吗?”魏子明脸上虽然微笑,实则觉得心虚,孩子的眼神那样纯真,他有些不忍,不敢看孩子的眼睛。   说着说着,孩子忍不住哭泣起来,魏子明愣在原地,不知所措。身后的警察见他毫无办法,连忙走上前来哄起小孩,孩子好不容易不再哭泣,警察抱着孩子,站在派出所门口目送魏子明离开。魏子明朝男孩挥了挥手,反身离去。雪很大,魏子明每走一步,双腿深深地陷在雪地里。他不敢回头,怕看见孩子依依不舍的眼神。这是他第二次感觉到无能为力,第一次是出事那次,第二次就是现在。他觉得眼角有些湿润,明明几个小时前还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为什么,现在居然这样不舍?魏子明越走越远,又有人匆匆来到火车站派出所,值班警察将男孩放下,带着来人往办公室里走。   “哥哥。”男孩望着魏子明几乎消失在黑暗中的身影,朝他追了过去。很多年后,他仍旧不明白,那一晚为何要追上去?仅仅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在他无助时向自己传达善意的人又或者是他的温柔善良让他觉得安全?魏子明走了没多久,便听见身后传来隐隐约约的呼喊声,他拍了拍身上的雪,顾自笑了,明知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没有停下脚步,朝着火车站走去。后面的孩子见哥哥不但不停,反而走的更快,只能加快步子向他追去,因为跑的太快,差点摔跤。“哥哥,”孩子用足了毕生力气,一遍又一遍呼喊魏子明。魏子明这下总算听清有人在喊自己,他停在原地,那个小小的身影朝自己跑了过来。“明明。”魏子明低下身,小小的身体重重扑向自己。孩子的脸紧紧的贴在胸前,双手揽住自己的脖子,哭泣着说:“爸爸妈妈不要明明了,哥哥也不要明明了,明明不要。哥哥,不要丢下明明好吗?”孩子边说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就像一只脆弱的猫,好像随时都会夭折。魏子明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抱着软软糯糯的孩子,笑了:“哥哥不会丢下明明,明明以后跟哥哥一起生活好吗?”孩子方才还暗淡的眼神突然明亮起来,嘟起嘴在魏子明脸上啵了一口,魏子明笑了笑,抱着孩子往候车室去了。   魏子明抱着孩子来到候车室,这时车站人多了起来。他看了看时间,估摸着火车应该快进站了,便抱着孩子站在月台前。没多久,就传来火车进站的汽笛声,魏子明抱着孩子上车,找好位子坐下,这时孩子已经在他怀中沉沉睡去,呼吸清浅。他摸了摸孩子皱起的眉头,微微笑了。他是不是可以期待更多?本来以为此生终将孤独终老,没想到,上天却为他带来了这样一份礼物,怀里的孩子柔软的如同刚长满胎毛的小猫,让他不知所措又带着对未来的希望。   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魏子明带着孩子下了车。孩子始终紧紧拉着自己的手,生怕自己被遗弃。魏子明理解孩子的想法,他是太怕自己被丢弃。孩子虽然还很小,却很敏感。两人走在乡间小路,这是一条并不太宽的土路,路面崎岖,并不太好走。魏子明的家乡位于土路尽头的山脚,八年前他从这里离开后,便再也没有回来过。其实如果可能,他是再不愿回来。他边走边觉得唏嘘不已,是这个地方的山水和人哺育自己长大成材,而现在,当自己最失落时,想到的依然是这里。   一大一小两人走在乡间小路,孩子明明已经呼吸急促,明显累得不行,只要魏子明不问他,他绝不主动喊累。魏子明看着孩子已经涨红的脸颊,干脆将人抱了起来。被抱在怀中的人似乎并不领情,倔强着说:“哥哥,我不累。”魏子明心里乐呵呵地,说:“我知道你不累,但我想抱你,乖乖的,好吗?”孩子转过脸,嘟起小嘴,不再说话,安静地看着魏子明。来到山脚旧屋,房门紧紧关闭,没有一丝人气。魏子明放下孩子,推开房门。屋内家具整齐,只不过已经布满了厚厚的灰尘,明显已经很长时间无人居住。   魏子明走进屋内,孩子刚想进屋,便被魏子明拦在屋外,他的声音很温和,说:“里面灰大,乖乖在外面等着我收拾。”孩子不情不愿地站在门口,又不想违逆魏子明的话,干脆坐在门槛,眼睛却一刻也不曾从魏子明身上移开。魏子明身材高挑修长,皮肤白皙,五官很精致,身上有种书卷气质,在小孩子看来,这样的魏子明很干净,很温柔,让人有种想要亲近的想法。至少对当时的男孩来说,魏子明是那样的温柔漂亮,让人觉得安心,那样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 作者有话要说:     ☆、他有名字了   魏子明挽起袖子在屋里收拾,孩子就这样一直默默看着他。屋里家具都还能用,就是灰尘特别大,魏子明简单清洁一遍,看看天色已经不早,就招呼孩子进屋。屋里不通电,魏子明捣鼓很久才找到半截蜡烛,点燃后放在桌上,掏出在火车站买的食物,和孩子随便吃了点。收拾好桌子,魏子明和孩子相对坐着,他想了有一会,对孩子说:“明明,以后你就要和我一起生活了,你又记不得全名,不如我给你重新起个名字,好吗?”孩子眨巴眨巴眼睛,嘟起嘴一副挣扎的小模样,不过片刻后又点了点头,默默地说:“好。”魏子明给孩子起的名叫魏子末,一是想着不可能一直叫孩子明明,二是觉得两人以后就要生活在一起,不如和自己姓。   魏子明看得出孩子起初是有些抗拒的,也许是想念父母,不过孩子也确实喜欢自己,依恋自己,似乎对自己给他起的名不太抗拒。“睡觉吧。”魏子明抱着子末躺在床上,他觉得既然已经给孩子起了名,从今以后就要这样叫他。魏子末很乖巧的用双手抱住魏子明的脖子,浅浅地入睡。魏子明轻轻地将孩子放在床上,帮他脱去棉衣,盖上被子,随后自己收拾一番,躺了进来,魏子明刚刚躺下,魏子末便向他靠拢过来,整个身体紧紧地贴着他,抓着他的衣服不松手。这孩子,魏子明轻轻叹气,爱怜地抚摸起子末小小的脑袋,才这么一丁点大,就如此没有安全感。魏子明不由地觉得心疼,把怀中的魏子末往怀里拉了拉。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饭,魏子明带着魏子末向李村长家去了。李村长家距魏子明家大约一公里路,魏子明牵着魏子末的手,拉着他往前走。两个人走了有半个小时,来到一幢两层小楼前,这便是李村长的家。李村长家的小楼虽然修的简陋,也算得上村里最豪华的建筑了,魏子明站在楼下,拉着魏子末的手不自然地紧了紧,想起当年考上大学,李村长对自己给予了莫大帮助,而现在,为了魏子末的事情,他不得不再次麻烦李村长。魏子末毕竟年纪不小了,又被家人遗弃,可书是不能不读的,这读书头一件需要解决的事就是户口问题。魏子明知道,这事只有李村长能帮上忙。   魏子明牵着魏子末的手站在小楼前,这时一名五十来岁的身着红棉衣的妇女,朝两人看来。妇女眼睛睁得很大,像是看见了什么很不得了的东西,末了,才朝魏子明走了过来,“你是子明是吧?”妇女问地犹犹豫豫,可见她对来人的身份不太自信。魏子明羞射地笑了,张了张嘴:“嫂子,是我。”“真的是你?”妇女这下乐开了花,连忙握紧魏子明的手,突然留心到魏子明左手管空空一片,脸色又是惊讶又是惊慌,她摸了摸魏子明的脸,焦急地问:“孩子这是怎么了?”魏子明咬紧了唇,那次事故是他心底的刺,每次提起都会给自己带来莫大的伤害,他不愿也不想提起,是以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次意外事故,对了,嫂子,村长在吗?”“在在在。”妇女连忙回答,拉着魏子明就往里走,就是这下,才发现魏子明身边站着一个身子瘦弱的小孩,脸蛋红彤彤,眼睛大大的,很可爱,表情却很冷漠。“这孩子……”妇女到底是没能问出口,魏子明回答:“我弟弟。”“哦。”妇女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心里明白了几分,又不好生问,怕引起魏子明反感。   妇女拉着魏子明,魏子明拉着魏子末,三个人就这样进了屋。屋里一层客厅,一名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板凳上,手里夹着旱烟,白色撩人的烟雾袅袅升起。男人见有人进屋,撇过脸看向来人。就是这一眼,让他震惊地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他记得那一年是他领着乡亲将魏子明一路送往开向省城的火车。那时的这孩子,眼神那样纯粹、脸庞充满了活力,他想着,这孩子将来必是人中之龙;而现在的他眼神分外冷漠,脸庞坚毅,比之前成熟了不少,显得很是沧桑,更令人震惊万分的是,这孩子居然没有了左臂。男人忍不住内心唏嘘,放下手中的烟袋,嘴里哆嗦着说:“子明,快过来坐。”   魏子明拉着魏子末坐到李村长跟前,李村长也是狐疑地审视了魏子末一眼,想着魏子明已经够难受了,也就不做多问。他继续抽烟,想着找些什么话题,魏子明这孩子身世也真够可怜,十几岁时就死了爹妈,还是吃村里百家饭长大的,好不容易考上省城大学,分配到国有机关工作,没曾想现在又失去了左臂,真是可怜。李村长想到这里,眼眶竟有些湿润。又抬头看了看魏子明,便看见他拉着魏子末到怀中,说:“李叔,这孩子是我在省城火车站捡来的,被父母遗弃了。你看他现在年纪也不小了,到了上学的年龄,这户口的事情能不能帮忙想个办法。”   李村长狠狠抽了几口旱烟,脑子快速转了几圈,又重新打量了魏子末几眼,看着魏子明期待的眼神,有些不忍地说:“你说的这个事也不难办,这孩子也是可怜人。户口的事情我会想办法,只是,子明你怎么突然回来了?”说着,李村长睁大浑浊的眼睛看向子末,眼神中尽是疑惑。魏子明在心底苦笑,又像是心脏被生生剜了一刀,他强装镇定,回答:“我辞职了,想回家。”李村长的震惊自不必说,他猛抽一口旱烟,叹息一声,又接着说:“子明,你既然已辞掉去工作,就得为以后的生计打算。我给你说个事情。”李村长说罢,两眼望向魏子明,魏子明笑了笑,道:“李叔,你只管讲。”李村长抖了抖烟袋,继续说:“我怕说了这事你不同意,我看你现在有些不方便,村里也缺个会计,要不你考虑考虑,到村上任个会计,好歹有些工资。也能照顾自己不是?”魏子明默默点了点头,现在身边多了一个人,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不得不为魏子末考虑,于是他道:“那就麻烦李叔了。”说完话,李村长夫妻非要留魏子明吃饭,想着家里什么也没有,魏子明也就接受了。吃过饭,李村长从家里拿了些米面用袋子装好塞给魏子明,魏子明推脱不过只好收下,两人回到家里已经八点来过,由于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也就早早收拾睡下了。   第二年春天,魏子末的户口问题解决了,在乡里小学读一年级。魏子明也正式兼任村会计,一个月有十多天在村委会办公,平时不忙的时候,他喜欢写写散文、读读书。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很惬意。魏子末读书以后,阴郁的性格也渐渐开朗,有时下课后,会和同学一起疯玩,玩到天色擦黑才回家。魏子明觉得孩子活波点是好事,加上从心底对魏子末的爱怜,所以对他比较宽容。而随着魏子末一天天长大,魏子明在欣慰的同时,发现孩子对自己的依恋不但没有减弱,反而越发严重,比如魏子末虽然喜欢与同学玩耍,但更多时间更愿意同自己呆在一起,魏子末做完家庭作业之后,不但不出去玩,反而宁愿呆在自己身边,哪怕只是安静的坐着。魏子明让魏子末出去玩,魏子末虽然不反对却总是置之罔闻。魏子明久了也就不再说了,看着可怜兮兮想看自己又怕被发现的子末,魏子明微微笑了,将子末抱在怀中读书,两个人往往这样一坐就是一下午。 作者有话要说:     ☆、上大学了   春去冬又来,时间匆匆如白驹过隙,一晃便是十二年。这一年,恰好轮到魏子末高考。这日,魏子末去城里高中查询成绩,魏子明在村委会办公室处理镇上发放救济金的会计账务。会计是个需要仔细、耐心的工作,魏子明虽然兼任村会计十几年,每一笔账却从不马虎,容不得一丝错误。今天,他无论如何也投入不了工作,总是想着魏子末的成绩。这些年的相处,魏子明已经将魏子末当成亲生弟弟,有时候,他甚至觉得两人的关系比亲生血亲更加深厚。魏子明的心不在焉没能逃过办公室刘姐的眼睛,见魏子明心神恍惚,便笑着催促着他:“小魏,今天就出高考成绩了,亏你还能安心上班。不如去看看吧,子末也该回来了。”魏子明也觉得自己实在太过心神恍惚,倒不如回去等子末的好。   魏子明才走到家门口,便看见魏子末站在门口焦急的张望,看见自己的身影,魏子末神采飞扬地朝自己奔了过来,突然抱住了自己。魏子明轻轻地抚摸起子末的脑袋,不由地感慨万千,以前还是小小的、毛柔柔的小脑袋,就像只猫一样,现在居然长得比自己更加高大、强壮,自己差一点就够不到他的头,想到这里,魏子明不由地笑了笑,魏子末死死地抱着他,看着他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咧起嘴笑了:“明哥,我考上了。”“我知道了。”魏子明摸了摸子末的脸,若有所思地说:“子末,长大了。”“明哥。”魏子末将头埋在魏子明肩膀,抱着他不放,嘟囔着说:“我舍不得你。”“真是个小孩子。”魏子明心里突然觉得有一丝甜蜜,笑着说:“子末,我给你做点好吃的,帮你庆祝庆祝。”“嗯,”魏子末依依不舍的松开了环抱着魏子明的手,和他一起进了屋。   这天晚上,魏子明做了很多拿手好菜,两个人还开了几瓶酒庆祝。魏子明虽不胜酒力,想着十几年好不容易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再加上魏子末就像自己的亲生弟弟,今天好不容易有种媳妇熬成婆的感觉,也就多喝了几杯。而魏子末却一反常态,只默默的夹菜吃饭。他专心的看着已经有些醉酒的魏子明,心里没有考上大学的欣喜反而只剩下对魏子明的依依不舍。眼前的魏子明满脸通红,眼角也已经生出了不少鱼尾纹,岁月的沧桑让他不再年轻,可魏子末却觉得在他看来,世界上最美丽的人莫过于魏子明。他喜欢他身上淡淡的书香味,喜欢他不经意间的微笑,喜欢他的一切好的与不好的,眼前的魏子明是那样美丽,就像一朵盛放的玫瑰,让自己想要亲近。魏子末伸出手轻轻地触摸上魏子明红彤彤的嘴唇,唇瓣的感触很柔软,让他眷恋不已,手指划上他的脸,他的耳际,但是这还不够,他还想要更多。已经睡着的魏子明或许觉得不舒服,轻轻地抬手向触摸自己的魏子末推了推,就是这一推,让魏子末彻底清醒过来,他刚才在想什么,他对魏子明产生了□□。他觉得自己的脑子好像坏了,他只想永远守在这个人身边,或许早在很多年前他的脑子就坏了。   怕魏子明就这样睡去会着凉,魏子末轻轻地抱起魏子明,将他放到床上,这时的魏子明,领口微微敞开,可以看见胸前雪白的肌肤,魏子末觉得自己口干舌燥,手指都在颤抖,他很想解开魏子明的衣服,爱怜的抚摸他,可他又害怕魏子明会生气,会恨他。魏子末觉得呼吸都在沉滞,他掐了自己一把,给魏子明盖上被子。收拾好碗筷,魏子末脱去外衣,在魏子明身边躺下,虽然很多年前他就有了自己的房间,但是今晚他想任性一下,也许今后这样的机会不多,这个人是这样的让自己眷恋,他从魏子明身后轻轻地抱住他,下颚枕在他肩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清晨,魏子明起来时,魏子末已经做好了早饭。魏子明仍有昨日宿醉的不适,穿好衣服和魏子末一起吃了饭,魏子明拉着魏子末的手对他说:“子末,你以后要到省城读大学了,得给你添几身新衣服。”魏子末情绪不高,其实他内心抵触离开魏子明,但看到魏子明殷切的眼神,又觉得无法拒绝。吃过饭,魏子明到村委会请了假,便和魏子末一道搭车进城。在城里的百货大楼,魏子明特意给魏子末买了今年最新款的衣物,又给魏子末买了许多大学会用到的生活用品,搭车回到村上,再步行回家已是晚上九点过了。这些年,家里经济情况好了许多,魏子明不仅翻新了旧屋,加盖了房间,还购置了许多家电用品。很多年前,每到夜晚,因为无事可做,魏子明便抱着魏子末读读书、写写文章。那些个年,魏子明终于开始向杂志社投稿,很多稿件都被录用,也因此,收到了很多稿费。   魏子明是个少言寡语的人,特别是发生事故,辞职与魏子末回到老家,他的话也就更少了。魏子末平时读书,魏子明就到村委会办办公、回家看看书、写作,日子过得也很充实。现在,晚上可以打发时间的娱乐项目实在很多,魏子明却一如既往,不喜欢看电视,仍旧看书写作。魏子末虽然很馋电视,但是从不在魏子明看书、写作时开电视,往往魏子明看书写作,魏子末就乖乖地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其实这是种很无聊的行为,可魏子末从不觉得厌烦,也没有任何不满,他喜欢在柔和的灯光下看那个人的侧脸,他的侧脸线条柔和,有种女性的美,魏子末从前就觉得魏子明很漂亮,想着以后也要娶像明哥一样俊的女人。   这一晚,一如往常,魏子明依旧翻开那本麦田的守望者,从第一页读起,魏子末也一如既往坐在魏子明不远处静静看他。只是,现在魏子末的眼神有些闪躲,想起昨晚对魏子明的动情,他整颗心都焦灼不安起来,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明哥有那张龌蹉的想法,可他就是压抑不了自己,想见他,想看他,想拥有他的一切,这种想法从昨天开始就越发强烈,强烈到他无法熟视无睹,他的目光是闪躲又是炽烈,想上前拥抱他又不敢行动,魏子末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如此犹豫不决的人,可面对魏子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很懦弱。   魏子明认真地看书,书页在翻动间不时传来唰唰的声响。他感觉魏子末在向自己靠近,于是魏子明放下书,正对上了走到自己身后的子末。魏子末的眼神充满了闪躲,他的脸颊烧得通红,魏子明站了起来,伸手放在他额头,探了探,默默松了口气,说:“幸好没有感冒,子末你是不是不舒服?”“没有。”魏子末的声音小的如同蚊蚋,微微地低下了头,像是犹豫了很久,鼓足勇气一般,对他说:“明哥,我不想读大学。”“为什么?”魏子明的声音突然高亢起来,眼神充满了不解与心痛。“不是。”魏子末一下子慌了神,天知道他是有多么不愿意看见魏子明向自己露出这种表情,于是慌乱无措地说:“我舍不得你,真的。明哥。”魏子末的心脏扑通扑通作响,他几乎下意识地上前紧紧搂住了魏子明,只有将这个人抱在怀中,世界才如此安宁,自己才能心安。   “傻孩子。”魏子明轻轻地抚摸着子末的脑袋,看着这个大小伙子像猫儿一样温顺地依靠自己,就不由地怜爱之心泛滥,他是真想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让他幸福。可孩子毕竟长大了,得有自己的生活,他不可能也不能够陪伴他一辈子。“末儿,大学是每个人人生必经的路程,明哥一直在这里,你若想我了,放假可以回来看我。这样不好吗?”“我……”子末觉得鼻子根都酸了,忍住了呜咽,嘟囔着说了一句:“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遇到他   未有半个月,子末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这些天他总有些魂不守舍,或许是因为与魏子明分别在即,虽然刻意忽略这一事实,但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的心思魏子明自然知道,只当是小孩子舍不得离家,可纵然再舍不得,也不能骄纵了孩子。魏子明不知道别的人家是如何养育孩子,至少他知道骄纵万万不可取。子末这些天表现的很乖,往往魏子明回到家,子末已经做好了饭,吃过饭,子末就缠着他说话。其实魏子明不是个话多的人,这些天子末显然心里有事,于是魏子明也就改掉了一直的习惯,陪着子末说话。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到了子末入学前晚。那天子末一直坐在客厅收拾,收拾了老半天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做。魏子明猜测他心里不好受,就坐在他身边,说:“子末,大学没有你想得那么不好,你去了之后会认识很多新朋友。”说着,怜爱地摸了摸子末的脑袋,子末低着头,也不看魏子明。这孩子跟自己生气了,魏子明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可子末明天就要走了,不管两人有什么芥蒂,他都希望一切能够烟消云散。魏子明轻轻地拍了拍子末的肩膀,逼迫他抬头看自己,他对子末说:“傻孩子,跟哥哥生什么气?我会难过的。”“我……我……”子末憋的难受,脸涨得通红,也不知说什么好,一把抱住了身旁的魏子明,将头放在他肩上,像是恋恋不舍地吮吸他身上的味道,又像是要记住他身上的每分每毫。   夜深了,魏子明催促子末洗漱休息。子末仍旧情绪不高,朝着魏子明露出一丝苦笑,“这孩子,”魏子明无力垂额,有种束手无力之感,子末换了个姿势,从身后抱住他。两只修长的手臂死死地环在他腰际,不让他离开。魏子明无奈笑了,想着子末如此依恋自己不知是不是好事,于是将手放在子末手上,劝道:“末儿乖,时间不早了。”子末不放手,声音沉沉的带点鼻音:“我今晚和你一起睡。”“好。”魏子明握紧了子末的手。   梳洗完毕两人回到房间,躺上床,魏子明睡在外面,子末睡在里面。子末像个孩子一样死死抱住他,不让他脱离自己的怀抱。魏子明觉得这种姿实在太过怪异,自己像女人一样被子末抱着,始终让他有些难以适应,身边的子末却丝毫不觉,呼吸平静。于是,魏子明也就没想太多,渐渐入睡。只是他不知,身旁的人从来都没有睡着,屋内漆黑一片。子末依旧维持着紧抱魏子明的姿势,这个人身上淡淡的香气充斥在周围,让子末心乱如麻,神思恍惚。他想靠近他,就算如此紧抱他依旧觉得不够,他的心是恐惧的,恐惧自己如此想要占有他的心,他想要占有他的身体,他的心,想要和他融为一体。手指传来魏子明肌肤的感触,他的皮肤很光滑,在夜色中泛出洁白而美好的光芒,仿佛白玉一般。质地光滑而细腻,身旁的人已经入睡,子末觉得自己的脑袋烧的厉害,他探手伸进魏子明的上衣,轻轻地在他身上抚摸,他的手抖的厉害,害怕任何一个细微动作让魏子明醒来,破坏现在难得的一切。   他更害怕的是他生气,害怕他厌恶自己。子末头疼得紧,不知道从何时起对魏子明的依恋转化成如此恐怖的占有,他真得很怕自己忍不住,伤害了这个人,所以去上大学未必是件坏事。这一刻的子末甚至是绝望的,为自己这种扭曲的感情绝望。他轻轻地掰过魏子明的脸,旁边的人五官俊秀,眉眼间都是儒雅之气,虽然年华不再,每一个眼神,甚至眼角的鱼尾纹也让他性感不已。子末低下头,在他嘴上轻轻一吻,然后又很满足地抱紧他,等待天明。   魏子明醒时,子末已经收拾完毕,做好早饭在客厅等待。与子末吃过早饭,魏子明提起行礼与子末一同进城,到达火车站时已接近中午,两人简单吃过午饭,一同坐在候车室等候火车进站。两个人什么都没有说,车站人来人往,路人皆形色匆匆,有抱着婴儿的妇女,也有佝偻驼背的老人,车站就像是个小社会,什么样的人都能看见,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发生。魏子明突然感慨良多,侧眼看向坐在身边的少年,多少年前他和他在车站结缘,那时不过是那样天真烂漫的孩子,脸红的像是苹果,眼睛又黑又亮,真是讨人喜欢。现在的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皮肤是健康的蜜色,五官坚毅而帅气,举动之间都是阳刚之气。   耳边不时传来火车的鸣笛声,子末手中攒着车票。偷偷打量着坐在身边的魏子明,他见他微微抿嘴笑了,眼神安详而宁静。他的每个表情都那样让自己沉迷不已,这个人无论自己怎么看都不够,尽管自己已经看了他十二年,他一如十二年前那般清逸俊秀,不带尘世俗气。刺耳的鸣笛声再次传来,身旁的魏子明拉着子末,将他送往进站口,他微微笑了,掩饰住自己的不舍,放下行礼腾出手摸了摸子末的脸,说:“末儿,去了学校要照顾好自己。”“我会的。”子末给了魏子明一个紧紧地拥抱,如此短暂的拥抱却几乎用尽了子末毕生力气,他眼睛胀的发痛,忍住了眼泪,拉起行礼转身朝月台走了过去,只留下一个孤独寂寞的背影。   走出去很远的魏子末忍不住流泪满面,很不争气地揩干眼泪,子末踏上了求学的列车。车开了近一天一夜才达到省城火车站,下车后,子末便看见举着欢迎金融系新同学旗帜的年轻男女站在出站口。子末走了上去,举着旗帜的高大男生,冲他笑了笑,说:“欢迎你,新同学。”子末也冲来人笑了笑,伸出手,说:“我叫魏子末,金融系大一新生。”那人握住了子末伸过来的手,说:“我叫余明,金融系大二学生,你的师哥。”两人站着聊了一会,之后又有其他几名新生陆续出站,待人接齐了,余明才和一干迎新的师哥师姐们带着子末和其他新生回校。   回校后,余明亲自将子末带到新生宿舍,又帮忙子末领取了钥匙、棉絮等物。最后帮着子末将行李提到寝室门口后才离开。子末到时,同住的其他人也都到了,一名看起来身材纤细的男生站在一旁,目光冷漠地看着正跪在右侧上铺床上铺床的男人。男生看见子末进来,连眼皮也不曾动。但却抬手指了指自己下铺,对子末说:“你的床。”说完,便不再说话。其实这时男生并不知道自己为何多此一举,以前他并不喜欢多管闲事,只不过看到进来的人,意外的觉得顺眼罢了,也才意外的多此一举。子末再一看,住在左侧上下床的室友也都到了,也只顾着收拾整理。子末想着以后再做介绍,也就专心收拾起来。   铺完床铺,帮身材纤细男生铺床的男人下到地面,他张了张嘴,想和男生说些什么,对方却说:“你走吧,其余的我自己来就可以了。”男人觉得少爷好像并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也就不再说话,收拾着将不用的东西装好离开。同寝室人除了身材纤细的男生,子末,其余两人也还没有离开。其中一名个子与子末差不多高的男生,走上前冲着子末说:“我叫周宇航,以后我们就是室友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好,”子末点了点头,问过子末,周宇航又邀请那名身材纤细的男生和另外一名男生一起吃饭,身材纤细的男生表情有些冷漠,周宇航本以为他会推辞,没想到对方并没有直接拒绝,虽然脸上的表情始终很冷漠。另外一名男生性格有些内向,但听周宇航说起吃饭的事,还是同意了。四个人并排走出校门,天色已经微微擦黑,四人选择了校门口不远的一处中餐馆吃饭,坐下后,周宇航提出每个人自我介绍,见众人都没有反对,周宇航介绍起自己:“我呢,名字你们都知道了,是经济学院金融系大一3班学生,东北人。”轮到你了,周宇航用手肘碰了碰身边身材纤细的男生。子末这才注意起这名男生,男生的皮肤很白,一双眼睛很是水灵,五官极是精致,就像是男版的芭比娃娃,非常漂亮,可以说是漂亮的不像话。男生微微蹙了蹙眉,声音却很疏离,像是极力压抑着什么,他说:“我叫林冬青,金融系大一新生,南方人。”接着林冬青介绍的是另外一名室友,这名男生个子比子末稍稍矮些,皮肤很黑,五官普通,人看起来很老实,他说:“我叫吴朝南,金融系大一新生,西北人。”众人都介绍完了,子末知道轮到自己了,也就简单介绍了一番。之后,四个人开始吃饭,四人虽然话都不多,也算相互认识了,毕竟是将要相处四年的人,彼此之间也很客气,可那名漂亮的男生却让子末很是在意,吃饭的时候,他不曾说话,甚至是在发呆,他的目光仿佛是在看着你,却又像是根本不曾在意,仿佛他眼中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死物,引不起他一丝注意。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是朋友   这一晚子末失眠了,想着魏子明不在身边,他觉得自己的心好像失落了一块,仿佛再也找不见。窗户外是明亮的上弦月,散发出淡淡的月光照亮了天空。有风,却不大,子末直到凌晨十分方才入睡。他脑袋昏昏糊糊的,一会是魏子明生气的面孔,一会是魏子明朝他微笑的面孔,总之,脑海的每个角落都是魏子明的身影,带着深深眷恋,一夜过去。   后来的一个月,子末渐渐适应了学校生活,和班上同学也熟悉起来。子末寝室四个人都是金融系大一新生,金融系这一届共四个班,子末与林冬青同是4班,周宇航3班,吴朝南1班。大学学习和高中相差很大,高中基本是老师逼着学生学习,而到了大学则转变成老师教学为辅,学生自学为主。子末刚刚从高中来到大学,还保持着学习的劲头,除了正式上课,其余时间子末要不待在教室自习,要不待在图书馆看书。平时空闲,子末会给魏子明打去电话,向他报告自己的生活和学习状况,电话的这一头是小心紧张的子末,每当拨通电话,那边传来魏子明温柔的声音,子末都忍不住紧张,这个人的温柔即使隔着一条电话线,他也能感觉。越是听到他的声音,子末就越觉得无法平心静气,他真想这辈子就这样子守着那个人,即使不告诉他自己的真实想法,即使只是静静待在他身边,但理智告诉他,魏子明决不允许自己如此,所以子末只能将这份感情放在心脏深处,哪怕这感情有一天会腐蚀自己。   子末的学习能力很强,第一学期,被选举为班长兼学院学生会干部,子末留给众人的印象是: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他并不经常参加集体活动,也很难看见他像其他同学一样上网、闲聊。他只是默默地站在一边,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期末考试结束后,子末的综合成绩排名年级第一,对此,他并不会过多高兴,没有人知道他如此刻苦,只是想让自己不那么思念那个人,只要一闲下来,他就会想起魏子明的脸,那种思念,恐怖到深入骨髓,让他发狂。他克制自己不经常与他联系,却克制不住自己对他疯狂的思念。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可与他的距离却总是那样遥远,就好像中间隔着整个银河系。   放假后,大多数学生都收拾着回家过年。子末的情绪却很复杂,他是很想回到魏子明身边,又怕面对他会做出可怕的事情,那样的话,他该如何面对他?同寝室的吴朝南、周宇航已经离开,整个寝室只剩下子末和林冬青。子末不知道林冬青为什么不回家,这天他从图书馆回来时,林冬青正坐在床上,两条纤细白皙的腿掉在半空,脸颊微微朝上,空洞而无神的双眼看着屋顶,甚至连子末进屋时,也不曾看他一眼。“林冬青?”子末喊了林冬青一声,对方却没回应。子末无奈苦笑,他知道林冬青这人很怪,虽然成绩也很优异,却意外的不合群,他几乎不和寝室以外的人交往,也没有什么朋友。林冬青和他一样都是怪人,只不过他是怪的含蓄,林冬青却是怪的明目张胆,一点也不顾及他人看法。见林冬青不理他,子末也就不再说话,没有人喜欢自讨没趣,子末也不例外。他坐在桌子旁,翻开了之前从图书馆借来的麦田的守望者,轻轻地翻开了第一页。这本书,他是如此熟悉,他记得,多少年前,魏子明就是这般在灯下,认真地阅读这本书,他想象着,那时的他会是什么心情?   子末正读的认真,却听见有人说:“你说一个不被需要的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听到这句话,子末愣了一下,眼睛对上了一直坐在床上的林冬青。林冬青本就皮肤白皙,这时看上去却更加惨白,他那张漂亮的脸白的就如同一页薄纸,仿佛随时都会破碎。眼神悲凉得令人心碎,子末不自觉地心脏一阵抽疼,仿佛从林冬青的眼里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被抛弃,不被任何人需要。子末放下书,走到林冬青床下,犹豫了一下,问:“林冬青,你是不是有事?”林冬青嘟囔起来,声音低地子末几乎听不见,“我这种人是不是死了比较好?”子末悲凉地摇了摇头,捏紧了拳头,他觉得自己简直是气疯了,怒吼着朝林冬青道:“你简直不可理喻,就算这世界没有一个人需要你,你也要坚强的活下去,因为我相信一定有一个人需要你,爱你。”说着,子末觉得还不解气,干脆爬到林冬青床上,朝他左脸狠狠来了一拳。林冬青挨了子末一拳,并不还手只是由于反作用力倒在了床上,也就是这样,林冬青突然埋头嚎啕大哭起来,整个身体都在瑟瑟发抖,子末立即愣在原地,心里愧疚起来,心想自己是不是出手太狠了。   林冬青本来身材就很纤细,这会蒙头大哭,瑟瑟发抖的样子就好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兔子,子末有点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是好。“喂,林冬青。”子末将手放在林冬青肩膀,满脸歉意,放轻了语气:“你别生气好不好?我是真心把你当成朋友,看见你这样,我真的很难受,也许我刚才表现的有些过分,你原谅我好不好?”说着,子末想掰过林冬青的脸与自己对视,林冬青却死梗着脖子,坚决不让子末得逞。两个人就这样僵持起来,子末看不清林冬青的表情,不过却知道他越哭越凶,好像十分受伤的样子。子末心里也跟着越来越难受,他松开了手,眼前的林冬青继续趴在被子上,也不理他。子末本可以一走了之,可他觉得林冬青情绪很差,需要人安慰,又始终迈不开步子。   他靠着林冬青坐的近了一些,脸上带着些许落寞,缓缓地说:“冬青,我不知道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你现在有劲哭,那么肯定也有精神听听我的故事,对吧?我记得那是一个大雪飞扬的季节,我爸妈带着我来到省城,爸爸说妈妈身体不好需要到省城医院治病,这是我们一家三口第一次出门,所以我很高兴。我记得当时我有多么高兴,虽然外面很冷,我被冻得厉害,可我一点也不觉得难受。爸妈带着我来到省城火车站,妈妈紧紧抱着我,其实我现在已经记不得爸妈长什么样子,我却记得妈妈很伤心,爸爸不敢看我。不一会,爸爸说要去买东西,让我和妈妈等着。我们等了很久爸爸都没有回来,妈妈告诉让我在原地等着,他去找爸爸回来。你猜,他们最后回来了没有?”子末停顿下来,林冬青也停止了哭泣,瞪着一双红肿的眼睛看着他,他的身子显得十分单薄,脸上的表情却很倔强。   子末朝他咧嘴笑了,眸子却暗淡了下来,他说:“他们从此以后没有再回来。”不等他说完,林冬青朝他扑了过来,死死地抱住了子末,他的下颚搁子末肩膀上,拧开脖子不让子末看清自己的表情。子末觉得面对林冬青,就像面对某只可爱又倔强的兔子,虽然脾气很坏,心地却很善良。从他见他第一眼时,子末就明白了,林冬青就是那种可以交心的朋友,所以从那时开始,他就把他当成了真正的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回家过年   某只兔子现在很乖巧地靠在子末怀里。子末轻轻地抚摸兔子顺软的发丝,故作可怜地说:“你看,我是不是比你更惨,你还想死?那我是不是早该死了?”某兔子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从子末怀中滚了出去,捧着肚子大笑起来。子末无力扶额,他差点忘了这是一只喜怒无常的兔子。“好了,林冬青。”子末把人拎了起来,林冬青脸色缓和了许多,看见这人破涕为笑,子末觉得这糗出得也值。“走,去吃饭。”子末拉着林冬青就往床下走,林冬青别扭着挣扎,说:“我得去洗把脸。”两人出去吃了饭,林冬青又拉着子末在校园里瞎逛。子末走在他身旁,林冬青忍不住多看了对方几眼,微微笑了。他突然拉起子末的手,子末瞪大眼睛看了林冬青一眼,对方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让他只好任对方拉着。   几天后,林冬青好歹回家了。其实并不是林冬青主动回家,而是他被接回家了。那天上午,子末从图书馆回到寝室时,林冬青已经跟着家人离开了。子末听隔壁寝室八卦说:林冬青家里也不知是什么来头,接他的人开着豪车,还有下人帮他提行李,派场要多大有又多大,简直闪瞎了一干众人的钛合金眼。子末并未将这些八卦放在心上:其实他并不是没有听说关于林冬青的传闻。据说他是某上市集团老总的私生子,集团坐拥资产不说几百个亿元,至少也有几十个亿,所以可见若是传闻属实,即便林冬青只是私生子,也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现在林冬青被家人接走了,子末总算松了一口气。这几天怕林冬青出事,他不得不时刻跟着对方,偏偏对方跟转性似得,以前是视他如无物,现在是一天到晚粘着他,搞着子末差点没神经衰弱、叫苦不迭。   子末回到寝室,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张便笺,于是他拿了起来,原来是林冬青给他的留言,林冬青的字很娟秀,字体十分端正,上面短短写了几句:子末,我家人接我回家了,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会想你的。开学再见,林冬青留。子末看完将便笺收好,夹在自己正在读的书中。寝室里只剩下他一人,这些天他只给魏子明打了一个电话,说是会晚点回去。魏子明只当他学习忙,只催促他尽量早点回家。其实子末何尝不想回去,他只不过是心虚而已。不过该面对的总得面对,子末简单收拾好一番,出门前往校门口的火车票代购点买票。子末由于买票的时间太晚,好不容易才买到二十九号当天到达的车票,不过只要能赶上和魏子明一块过年,他已经很高兴了。   子末并没有告诉魏子明自己到达的确切时间,到达县城正是下午五点,子末搭了通往乡下的班车,当天晚上便到了家。子末走在昏暗的乡村道路上,一边想着魏子明现在在做什么?越想越觉得心脏砰砰地跳的厉害,走到家门口,子末轻轻地敲了敲门,没有人来开门。子末有些失望,拿出钥匙开了门,反身锁好门。走近屋内,他放下包袱,又听见魏子明房间里传来隐隐约约的电视声音,便走进魏子明的房间。这时的魏子明正趴在书桌上睡觉,柔和的灯光轻轻地洒在他脸上,衬托的他五官越发俊秀。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却又比拥有任何丰富表情的面孔更加生动,他紧闭的眼帘,高挑的鼻梁,细薄而浅长的唇,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子末。子末瞬间愣在远处,心脏跳地越来越厉害,他的全身都在微微颤抖,他以为离开就能淡化对他的思念,没曾想这思念未能减淡却越发强烈,让他时时刻刻都在痛苦。可现在看见他,子末总算明白了,他对他的爱早已深入骨髓,时间与空间也无法阻止。   子末小心翼翼地走到魏子明跟前,目光落在他的脸上,他看得如此贪婪,好像无论如何注视都不够一般,他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手指轻轻地落在魏子明脸上,从他的脸庞一路划过嘴角。魏子明突然皱了皱眉,睁开了双眼。子末瞬间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魏子明却并不在意,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子末,让他高兴地抿嘴笑了。魏子明握住子末的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声音几乎是颤抖地,他说:“子末,你回来了?”子末是真的很高兴,他看得出魏子明见他回来是这样高兴,他高兴地几乎都在颤抖。子末朝魏子明露出大大的笑容,很撒娇地抱紧了魏子明,像个柔弱的小动物一样,轻轻靠在魏子明肩上:“明哥,我想死你了。”“你个小鬼头,”魏子明也笑了,他的确很想念他,每一天都在想他,想这小家伙在外面吃得可好?睡得可好?可这没心没肺的家伙,许久才打一次电话,让自己真是担心的不得了。不过,现在他总算回来了,长得和以前一样健壮,魏子明悬着的心也彻底放下了。   那年春节和往年一般,子末陪着魏子明过年,陪着他一起走街串巷拜访亲戚。子末是由衷觉得快乐的,只要能和魏子明在一起,他就什么也不在乎。初七之后,魏子明又忙了起来,子末会在家做好饭等他,魏子明每天也会准时回家。子末觉得面对魏子明,他就像是一只乖巧的小动物,总是依依不舍地看他出门,然后眼巴巴地等他回来。两人之间的气氛十分融洽,子末会粘着魏子明,寻找任何机会亲近他,然而,他知道有些事情是有限度的,过犹而不及这道理他懂,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控制着两人之间的距离。   大年初十,子末依旧做好饭在家等待魏子明,看了看时间,差不多是魏子明回来的时刻,可那人依旧没有踪影。子末从敞开的大门向外望去,看见的景象让他愣在原地。魏子明一如往常一身白衬衣、灰色长裤,他身上挎着包,和正走在身边的女人交谈着什么。女人二十来岁,穿着粉色长款棉袄,双手放在衣服口袋中,眼睛睁得大大地,很专注地听魏子明说话。而魏子明显然因为有了听众,也专注地和对方说话。魏子明脸上的表情始终淡淡的,女人却时不时的面带微笑,看魏子明的眼神充满了仰慕。子末觉得心脏很痛,几乎喘不过气来,他捏紧拳头,极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愤怒。他走了过去,正好迎上走过来的魏子明和女人。   看见子末,魏子明愣了一下,径直走到子末身旁,很爱怜地摸了摸子末的脑袋,向子末介绍起来:“末儿,这是村委会的秦梅,今年刚大学毕业,在我们村负责扶贫工作。”“小秦,”魏子明微笑着对小秦说,“这是我弟弟,魏子末,你们认识一下。”子末后来没听清秦梅和自己说了什么,只是很机械地和她问了句好。之后,魏子明邀请秦梅一道吃饭,秦梅倒是没有拒绝。这顿饭,子末几乎没怎么说话,光顾着往嘴里扒饭。秦梅性格活泼外向,时不时找话和魏子明说,魏子明听得很认真,也回答地很认真。吃完饭,秦梅才离开。子末连忙收拾碗筷一声不吭地在厨房清洗,也不和魏子明说话。   “末儿。”子末听见魏子明喊自己,并不回头。又听见细碎的脚步声,知道是魏子明走了过来。子末觉得自己就像是吃醋的女人,心脏难受得紧,仿佛四周的空气都被抽干,呼吸不能将要窒息一样。他是真的觉得呼吸困难,怂了怂鼻子,试图缓解自己的情绪。其实,他明白,魏子明还不到四十岁,又那样儒雅俊朗,就算是喜欢上谁,想要结婚也并非不可。可为什么一想到魏子明可能喜欢上别人,自己就如同万箭穿心,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整得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子末看似在清洗碗筷,只有天知道从一开始到现在他就没动过手,只是呆呆地将碗放在水槽,任自来水哗啦啦地流淌而已。   “没事吧?”魏子明突然拍了拍子末的肩膀,子末一惊,手里的碗摔在水槽中,发出砰地一声,立即碎成了几片。“没事。”子末尴尬地收拾起碎片,不看魏子明,低沉着声音说:“明哥,你休息去吧,这里我来收拾。”魏子明不知道子末为何魂不守舍,也想不明白子末的心思。他默默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出去,而他这声叹息也没能逃过子末的耳朵,子末只觉得心脏一片冰凉,整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愣在了原地。 作者有话要说:     ☆、这别扭的土豪   后来的几天,子末总是避免和魏子明过多交谈。他觉得愤怒、难受,又不敢和魏子明直说。他知道,他说了,毫无疑问会破坏两人之间这么多年的感情,而这正是子末最不敢触及的底线,他可以忍受魏子明谈恋爱、甚至可以强迫自己接受魏子明可能结婚的事实,却唯独无法忍受魏子明对自己失望的模样。他太害怕看到魏子明痛苦的样子,他若是露出悲伤的眼神,肯定会把自己逼疯。至少,子末是清楚,他害怕他受伤害怕到可以毫不留情地折磨自己。   日子一天天过去,到了子末该返校的日子。这次,魏子明依旧坚持送子末去火车站,子末没有拒绝。其实他是愿意和他呆在一起的,哪怕只是一分一秒。一路上,两人并没有说多少话。魏子明却是一再嘱咐子末注意身体,好好学习。子末这时也只默默点头,然后用余光恋恋不舍地看魏子明的侧脸。他喜欢他的眉眼,他的薄唇,包括他的皱纹。子末的心情也是低落的,一是因为又要和魏子明分别,二是最近魏子明多次说起秦梅,子末害怕自己离开的日子,两个人之间会真发生些什么。即使他知道自己留下也阻止不了什么,可他依然觉得恐惧,这些恐惧将他折磨地整夜整夜失眠。   子末和魏子明在进站口道别,踏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又是一天一夜,子末回到学校的那天,正是周宇航回来的日子。两个人搭伙混了几天,吃在一起,玩在一处。没过几天,吴朝南回校,快到开课的日子,林冬青也回了学校。林冬青回来的那天,又掀起了男生宿舍八卦之风,有人说看见林冬青乘坐豪车回校,派头大得有专人为其开车门、提行李。林冬青本人虽然低调,谁都看得出他衣着不菲,穿得尽是些国际大牌。这纵然引起了一干男生羡慕嫉妒恨之情,子末却也不在意。然而,这些八卦并非空穴来风,林冬青回宿舍时,子末恰好坐在床上看书,林冬青的行李确实有专人提,不光是提,那人还帮林冬青收拾了床铺,带走了换下来的铺盖被褥。   子末一直在读书,也没想着和林冬青说话,倒是林冬青家的下人走了之后,他突然在子末身边坐了下来。顺手夺走子末手中的书,又望着他眨了眨眼睛。子末觉得林冬青分明是很傲慢的性格,又时有显得特别小孩子气,可是,子末并不讨厌林冬青这种反复无常的性格,反而很欣赏他的率直。“有没有想我?”林冬青很自来熟地双手左右开弓捏起子末的脸,子末知道这小子准是拿自己寻开心,不过对方的眼神很认真,又让子末觉得林冬青真的很在意自己如何回答。于是他便任林冬青捏自己,对他说:“想啊,怎么没想?你走的时候那副鬼样子,我怕你不会回来。”“你就吹吧。”林冬青松开手,双手挽起子末的左臂,紧靠着他,姿势多少有些暧昧,让子末叫苦不迭。子末用手弹了弹林冬青的额头,说:“你怎么一下子变女人?这么粘人。”呵呵,林冬青微微笑了,扬起漂亮的眉眼,瞪了子末一眼,高傲地说:“怎么?不让我粘?”子末瞬间愣了一秒,他知道林冬青一直拒人于千里之外,肯这样和自己说话,想必是把他当成朋友了。子末虽然很讨厌和魏子明以外的人黏黏糊糊,可他从心底觉得,林冬青和自己是一类人,因此对他的感情多少和别人不一样。子末泄了气道:“你喜欢就好”。林冬青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冲子末咧嘴笑了,笑时露出两个大大的酒窝,显得很可爱乖巧。   从开学后起,子末便和林冬青形影不离。子末是想和林冬青保持些距离,奈何对方不愿。一个月来,子末走哪,林冬青就走哪。以前,林冬青从不进图书馆,现在,就连子末去图书馆看书也要跟着。子末虽然很有脾气,奈何在林冬青面前秒变绵羊,一是被对方缠得不行,二是子末知道林冬青远远不如外表那般坚强,其实本人内心脆弱,很容易受伤。子末不愿意伤到林冬青,他从心底把这人当做朋友,作为朋友,为对方做得再多,也算不了什么。不管别人怎么想,至少子末觉得自己有责任照顾林冬青,虽然他不知道这责任感从何而来。   那天晚上,子末睡得正熟,突然发现被子那头被顶得老高,子末差点尖叫起来,林冬青从被窝里探出脸,朝子末笑了。这时已经夜深,周宇航、吴朝南两人都睡得熟,子末压低声音,问朝自己爬过来的林冬青:“这么晚?你在干什么?”林冬青的脸庞在月色下闪闪发光,五官精致的如同画中人。他皱着眉,回答:“我一个人睡不着。”子末只觉一阵头疼,自从和这家伙认识以后,自己就没清净过。林冬青慢慢移动到子末身旁,两手扯着子末的领口,撅着嘴说:“我要和你一起睡。”子末扶额,朝外面让了让,给林冬青腾出位置,轻轻地说:“进来。”林冬青呵呵笑了,很乖巧地钻进被子,这人在被窝里很不安分,双手从身后紧紧抱住子末,头放在他肩头,呢喃着在子末耳边说:“晚安。”子末微微笑了,想着林冬青果然很孩子气,一夜就此过去。   第二天一早大,子末便醒了。学院每年春季安排晨读,令不少学生都叫苦不迭,林冬青自然起不来。周宇航、吴朝南因为早晨第一节有课,倒是起得很早。两人洗漱后匆忙离开,子末也已洗漱完毕,之前起床时他叫了林冬青一声,对方蒙头大睡也不知听见没听见。这会子末洗漱完毕回到床上一看,林冬青依然蒙头睡觉,想到晨读还有考核这一茬,作为学生会干部,自己也有责任督促林冬青,于是子末也不留情强行扒了林冬青的被子,两只手摇晃起这只偷懒的兔子。“林冬青,你倒是醒醒啊。”子末觉得自己此时必然面目狰狞,林冬青恍惚着睁开眼,看了子末一眼又悠悠闭眼,子末觉得一阵懊恼,不知该拿林冬青如何是好。看时间已经不早,子末若不走就要迟到,于是他便不再管林冬青离开宿舍。   子末晨读完回宿舍时,林冬青已不见了踪影。子末也不知该去哪寻他,于是便拿了课本到教室自习。上午就此过去,子末自习完回到宿舍林冬青依旧不在,子末登时觉得有些不放心了,先不说这些天林冬青一直跟着自己,今天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子末害怕林冬青想不开,这人虽然外表倨傲不惊的样子,实则脆弱敏感这点子末还是清楚的。子末跑遍了整幢教室,也没能找到林冬青,就借了手机不断给林冬青打电话。电话响了很多声林冬青才接听,那头的声音显得疲惫无力,有点爱理不理的样子。“林冬青,你在哪儿?”子末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电话那头的林冬青甚至能听到他气喘吁吁的声音。对方沉默了片刻,子末才听见他质问:“早晨为什么不等我?”这一问把子末问蒙了,大脑立马当机。他隐约听得出林冬青在生气,莫非,他因为早晨自己没等他生气了?子末这一想立刻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他知道林冬青敏感,没想到他居然敏感到这程度。但是子末非但不敢发作,还必须乖乖安抚对方。他登时觉得一切都不好了。“我不是故意的,我怕打扰你休息。”“哼。”对方冷哼一声,声色俱厉地说:“你以后如果再丢下我,我们就绝交。”“我哪敢?”子末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对林冬青毫无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一起回家好吗   后来几天,子末不敢丢下林冬青离开。因此迟到甚至缺席几次,还遭到了班主任的批评,令他叫苦不迭。这些天,他只给魏子明打了一次电话,对方依旧嘱咐他注意身体,好好学习。子末想问他和秦梅的事,话到嘴边又不知如何开口,于是,只能和魏子末随便说上几句,就挂了电话。   一晃又过去一学期,暑假临近。周宇航不打算回家,在市里找了兼职,吴南朝早早回了家。至于暑假的安排,子末想的是和周宇航一样找份兼职,至于林冬青,子末还没来得及问他,也不知他怎么安排。那天林冬青反常的没有和子末同进同出,子末叫林冬青一起吃饭,某人就皱眉一副嫌弃样,推辞着说人不舒服。子末说那我给你带回来好吗?林冬青好歹点头答应。寝室里只有子末和林冬青,子末将买的饭递给林冬青,林冬青却并不动手,让子末把饭放在桌上。子末看得出来,林冬青这几天总是愁眉不展,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但林冬青就是那种什么事都憋在心里的人,子末不太愿意问他,也是怕惹他不高兴。   林冬青在子末眼里,就是小孩子,孩子一般爱撒娇,孩子一般喜怒无常,虽然容易发脾气,可哄起来还是蛮容易的。子末坐在林冬青身旁问:“你这是怎么了?”顺便摸了摸对方的额头,顾自道:“没生病啊?”“你才病!”林冬青抬头瞪了子末一眼,双眼红彤彤的,像是哭过。子末心说不好,连忙赔笑:“是我不对,别生气了还不行?”林冬青并不理他,埋着头低声说了句:“我不想回去,不想回去。”说着,情绪差点崩溃,“别呀!”子末按住林冬青微微发抖的肩膀,安慰着说:“不想回去就别回去,我和周宇航都在。”子末的话刚说完,迎上了林冬青抬起的眼。对方死死咬着唇,眼睛通红。突然一把抓住了子末的手,说:“你跟我一起回去,好不好?”   林冬青这一发问立即将子末难在原处,他无法拒绝林冬青央求的眼神,也实在不想搀和进林冬青的家务事。可他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他一直觉得林冬青在某些方面和兔子很像,高傲又漂亮。此刻却已看不到他惯有的桀骜,只有可怜与哀求。“好不好?”林冬青一直反复问他,子末觉得自己做人没有什么不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心软。他犹豫之下,还是说了声好。“太好了。”林冬青突然抱住了他,下颚放在他肩上,使劲地蹭,头发软软的,贴在子末耳根。怀里的林冬青实在太弱小,他本就个子纤细,子末忍不住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摸了摸他的头。想到前途无望的暑假,子末默默给自己点了一根蜡烛。   安慰好林冬青之后,子末给魏子明打去电话,大意说自己暑假不回去,想要找份兼职锻炼自己。魏子明显然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多说。电话里魏子明的叹气声让子末很难受,就在那瞬间,他突然有了想狠揍自己的冲动,但是他已经答应和林冬青一道回家,说什么也不能食言。没几天,林冬青家的司机就来接人了,子末随便收拾几件衣服和林冬青下了楼,开车的司机看见子末也并未多言,接着两人就上了路。   一路上,林冬青并没有和司机交谈,也没有和子末说话。他伸出左手死死地握住了子末的右手,一刻也不曾松开。林冬青的手掌很湿,子末感觉得出他很紧张,就对他微微笑了。林冬青别扭地侧脸不看他,也不说话。车开出去没多后朝市区驶去,车子行使进三环某处小区。子末看了一眼,小区里全是三层一底的独栋别墅,每栋房屋都有独立车库、人造花园,别墅群建造在巨大的人工池沿线,房屋间隔空地种植了各种长青树木。车子在一栋别墅前停稳,林冬青拉了子末下车,司机很机灵地替两人将行李提到屋内。   子末注意到花园中背向自己坐着一名年轻妇女,今天的太阳不算太大,但待在户外显然并不适合。这时,林冬青松开了拉着自己的手,向妇女走了过去。子末站在一旁,见林冬青矮身站在妇女身前,拉着妇女的手说着什么,林冬青的眼神很温柔,像是和煦的阳光可以照亮世界任何一处黑暗,他微微笑了,满脸都是幸福。子末是第一次见到林冬青这样的笑容,只能静静站在一旁看着两人。两人说了一会话,林冬青拉着妇女进屋,进屋的当口,林冬青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进屋。进屋后,林冬青让女佣带着妇女上了楼,子末刚好走到林冬青身后,这才注意到客厅沙发上坐着一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男人一身黑色西服,手里拿着一张报纸。看到两人,男人放下手中的报纸,说:“冬青,你回来了。”林冬青没有立即回答,脸上的表情十分僵硬,原本漂亮的五官竟有几分扭曲,他拉着子末顾自上楼。男人看着两人的背影摇了摇头,子末听见男人继续说:“我就是来看看你,算算时间,我也该走了”。拐上楼梯后,林冬青却愣在原地,子末往下看去,男人已经走出门外。林冬青握着子末的手加重了力气,仿佛暗示了他此刻波动的情绪。两人在二楼客厅坐了下来。林冬青透过玻璃窗望向远处,侧脸显得落寞而悲伤。   林冬青家很大,共有七个房间,整幢别墅却只有林冬青、子末先前看见的妇女及子末三人居住,另外有两名女佣负责打扫清洁卫生,一名男性司机负责出行,但这三人都不在别墅居住。晚上,女佣服侍妇女休息后,司机就驾车送其回家。林冬青没有具体给子末安排休息的房间,子末也没问,晚上洗漱后,林冬青就拉着子末一起休息。子末又是忍不住扶额,他觉得林冬青家房间如此之多,何必两个大男人挤在一间,他到底是太过于了解林冬青,也不敢对此提出异议。子末真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面对林冬青就没了脾气,是因为对方是林冬青,还是他原本就是没有脾气的人?可他,清清楚楚的明白自己对林冬青并没有那种意思,说起那方面,从小到大他就只对魏子明产生过欲望,至于其他人,他从来没放在心里。林冬青对他而言是好朋友,对于他的处境,子末秉着心心相惜之情与其交往,想到这里,子末也就不再介怀,林冬青本来就极度缺乏安全感,这种心态,他是了解的,也愿意顺着对方。 作者有话要说:     ☆、一起看电影   林冬青关了灯,钻进被窝。这时并不算晚,但由于两人在学校平时休息的比较早,所以现在依然保持了学校中的作息习惯。窗外照射进小区路灯的光芒,昏黄又低沉。林冬青死死攥住子末的衣领,拉着他与自己靠近。现下已是盛夏,两个人如此靠近难免燥热,子末闷闷哼了一声,林冬青却是没听见般,脑袋轻轻靠在子末胸口,他的头发柔软的如同初生婴儿的胎毛,柔软又带着点淡淡的香气。子末心底笑了,想起林冬青平常也特别注意自身仪表,穿得总是国际大牌,现在靠着自己这般随意、缺乏安全感的模样,真是少见。   两个人都未能入睡,身前的林冬青说:“你是不是很不舒服?”呵,子末心内一惊,心说林冬青你怎么就这么聪明,嘴上说出来的话却不一样:“怎么可能?”呵呵,对方笑了,笑声很小,像是很不确信一般,他反问:“你能让我这样靠一辈子么?”说着,林冬青黑曜石一般深邃的大眼睛看向子末,眼睛中仿佛诉说着什么,光是看着,就让子末不自禁被那双眼中的悲凉所震慑。子末并未回答,因为他不知道如何回答?黑暗中传来对方戏谑的声音:“我就知道你不能。”说着,林冬青转身背靠着子末,装作入睡的样子。   黑暗中那人肩膀微微颤抖,子末登时觉得心里难受极了,他正想说点什么安慰林冬青。对方却突然开始说话,也不管子末是否在听,黑暗中林冬青的声音那样清脆,又温柔。子末想着他现在的模样一定脆弱极了,那人说:“从小,爸爸就不喜欢我。他不止有我一个孩子,还有哥哥姐姐。我那时,整天问妈妈爸爸在哪儿?妈妈总是沉默,不过我觉得当我问她那个问题时,她就一脸痛苦。后来,我渐渐知道了,我不该问母亲那个问题,因为会让她痛苦。所以我就再也没有问过母亲。后来,母亲变得痴痴呆呆,有时居然连我也认不出来,却还不管不顾地喊着爸爸的名字。我知道她是太想念那个人了。后来,那个男人出现在我面前,承诺给我最好的一切,可我对他却十分厌恶。我恨他,没有人知道我有多恨他,可我还不得不依靠他。你说这是不是很可悲?”   说到这里,林冬青的气息急促起来,肩膀抖得更厉害了。他的声音几乎淹没在黑暗中。子末从前只觉得自己可怜,可因为有了魏子明,又觉得自己是那样幸福。他对林冬青的遭遇感同身受,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入了魔怔,因为在他思考之时,已经迫不及待地从身后抱住了林冬青。怀里的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子末紧紧抱着他,捋顺他有些杂乱的头发,在他耳边不断地说:“别哭,你如果愿意,我就永远是你的朋友,陪着你;即使你不愿意,我也陪着你,好不好?你说你一个大男人,老哭算什么意思?”呵呵,林冬青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转过身,用手指敲了敲子末额头,说:“我就哭了,你几个意思?”子末苦笑,道:“我没有任何意思。”呵呵,林冬青又是一声笑,黑暗中看不清林冬青的表情,但子末确定对方已经不生气了,想到林冬青已经不生气,子末登时轻松下来,缓缓陷入睡眠。   第二天清晨,子末睁开惺忪的眼皮,便看见林冬青坐在床边正欲穿上衣,他下身穿着黑色的休闲裤,一只手伸进衬衣白色的袖子,另一只手随即扯过另一边套上,只是很简单的动作,在林冬青身上却显得格外优雅,有种说不忙道不清的贵族气质。他的皮肤白皙的几乎透明,细密、短促的汗毛在太阳光下几不可见,肌理细腻,美若璞玉。子末看得有些呆了,林冬青抬起漂亮的柳叶眉,眉下是一双若含秋水的瞳孔,又大又深邃,眼神仿佛能看透他人的灵魂。可以说,眼前的这人是漂亮的,漂亮的几乎不真实。   他的五官仿如玉雕,精巧细致。林冬青狭蹙起眼尾,笑了,说:“你之前不是老埋怨我起得晚?今天这是怎么了?”子末摆了摆头,也起床穿衣。两人下楼时,女佣已经到了。子末昨天看见的妇女正一动不动地坐在餐桌前,手里拿着根汤勺,百无聊赖地搅动着。子末仔细看了她两眼,才觉得女人五官长得与林冬青极为相似,心里突地一跳,想着女人该不会就是林冬青的母亲。女人确实痴痴呆呆,一双大眼睛空洞无神,遥遥地望向远处。两人从她身边经过,也未引起她任何反应。   林冬青招呼子末坐下,早餐已经布好,子末就默默吃了起来。林冬青不吃,微微笑着看向女人,见女人嘴角有些污物,便拿了纸巾帮女人擦了,又伸手接过了女人手中的汤勺,说:“妈,你又不好好吃饭了,我来喂你。”子末这时低头愣了一下,也没有抬头,余光瞄见林冬青双手端着碗,一勺一勺、小心翼翼地喂母亲吃饭。吃完饭,女佣扶着女人在花园散步,林冬青让司机送两人进城,两人在人民公园下车,林冬青让司机先回了,拉着子末在公园瞎逛。   子末陪林冬青逛了一阵,两个人就这样走着,也没过多说话。走到公园后大门,林冬青突然停了下来,指了指前方的广告牌,问:“那电影你看过没有?”子末向林冬青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一部美国大片的宣传画,他摇了摇头,说:“在学校你每天都缠着我,知道我有多无聊。当然没看过。”呵呵,林冬青突然捂嘴笑了,脸上腾起一层红霞,也许是真的觉得好笑,他的脸色好看多了,不似之前那样冷漠,他说:“陪我看电影吧。”子末点头说了句好,就被林冬青拉着过了街,进了电影院。林冬青买了票,由于距离开场还有一段时间,两人就随便逛了逛,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才随着人流进场。   林冬青买的是后排坐的位子,两人的位置在倒数第三排的角落。观看电影的人特别多,整个电影院里座无虚席。这部电影是部老式美国科幻大片,主要讲的是,几百年后的人类组成银河舰队在外太空遭遇异形的故事,故事情节很老套,但碍于3D特效的运用,声光音效非常吸引眼球。子末是第一次看这样的电影,整个人都很兴奋,旁边的林冬青看得也很认真,借着光影,子末能看到他微微抿起的嘴角,看起来心情很好。林冬青突然侧过脸来,两人的视线在忽暗乎明间对视,林冬青尴尬着咳嗽了一声,急忙回避了眼神。子末也察觉到刚才那样看他并不太好,于是又专注于电影画面。   电影院内安静到鸦雀无声,只有荧幕上不时传来的声效光影。林冬青的侧面若隐若现,侧脸线条纤细、柔美。他蓦地斜了眼看身旁的子末,这人长得很是阳光,五官俊朗,眉眼中隐隐含着一丝温柔。他的眉并不特别粗,保持着恰到好处的眉形,笑时眉角微微蹙起,显得更是温柔。他并不是特别帅,但他身上有种独特的气质,就像是宁静夜晚洒在蔷薇上的月光,有种阳光又阴柔的美,他时而像是月亮,时而又像是太阳,林冬青此时并不知道自己对这个人是何种感觉,他只是不由自主抬手轻轻地碰了碰对方的脸颊,手心里留下了对方肌肤的触感,温热舒润,心跳也陡地漏了一拍,这种感觉,只要尝试过,就再也无法忘记。 作者有话要说:     ☆、他不安了   子末隐约间觉得脸颊有些痒,像是有人触碰一般。回头,才发现林冬青睁着一双大眼睛直愣愣地凝视着自己,一动也不动。像是惊讶于自己的回头,林冬青愣了一下,眨了眨眼,笑着说:“你脸上有东西。”“是吗?”子末也笑了,调侃着说:“你眼神真好?”哼,林冬青冷哼一声,觉得自己那点小心思都被子末看透了,殊不知那不过是子末随口一句,并无多意。“看电影,专心点。”林冬青心里乐极了,见对方很听话的将视线转向电影,顺手握住了子末的右手,将头靠在他肩膀上,嗫嚅着说:“我有点困,想休息下”。   看着靠在自己肩头,柔软的就像小兔子的某人,子末抿了抿嘴,抬了抬肩膀,给他腾出个舒服的位置。手被林冬青死死抓着,子末也就任他握着,握着自己的手光滑修长,感触很好。他忍不住摸了摸林冬青的头发,轻柔的动作中是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柔。   电影结束,子末和林冬青在市里吃过晚饭,这才由司机接送回家。回到家时,已经九点过,林冬青的母亲早已入睡。空旷的别墅里了无人息,有的只是浓得化不开的黑暗。林冬青打开门先走了进去,子末跟在他身后进屋。刚刚进屋,子末就听见砰的一声,林冬青随即低低哼了一声,像是脚搁在某处摔倒了。子末不知道房间照明开关在何处,也就没想着开灯。他蹲下身子,右手朝林冬青的方向伸去,想要拉他。没曾想,刚刚踏出右脚,就被某物勾住身体失去了平衡。   速度太快,子末根本来不及闪躲,重重朝林冬青所在的方向扑了过去。快得林冬青也来不及闪躲,子末重重摔倒在他身上,两个人的身体就这样叠在一起,子末只觉得嘴唇一凉,嘴唇轻轻地亲在林冬青脸颊上。当两个人都明白发生了什么之后,一阵死寂般的沉默随之而来。适应了黑暗的眼睛,也渐渐能看清周围的一切。两个人这时已经挣扎着坐了起来,子末伸手想拉林冬青起身,对方却突然凑上身来,双手环住了他的脖子,嘴唇凑到他耳边,突然吻在他唇上。林冬青的吻很轻柔,就像是羽毛落在了子末唇上,子末登时愣在原处,闷闷地说了句:“开玩笑不带这样好吗?”说着,双手固定住林冬青的肩膀,把他拉到怀里,将他的头按在肩膀上。   两人抱了一会,子末只觉得心脏突突地跳,怀里的林冬青安静地依偎着自己。他怜爱地抚摸起他的发丝,只觉得自己身体烫的吓人,就好像被丢进油锅过了一次。子末觉得自己的思维混乱极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怀里的人闷闷地问:“你喜欢我吗?”子末愣了,犹豫了片刻回答:“喜欢,但不是那种喜欢。”呵呵,林冬青低低笑了,继续追问:“不是哪种喜欢?”子末皱了皱眉,支支吾吾起来:“就是那种喜欢。你不是知道吗?”“我怎么知道?”林冬青拧了子末一把,倨傲地说:“我才不稀罕。起来吧。”说着,推了子末一把自己站了起来。   两人上楼,洗漱后林冬青钻进被窝就入睡了。子末觉得对方像是在生气,也不知如何去问,又觉得今天真是困了,于是也很快入睡了。殊不知,旁边那人只是假寐,听见身旁均匀而沉重的呼吸声,林冬青转过身体,洁白的手指轻轻触碰到子末脸颊。他笑了,笑容很美,就像是黑夜中绽放的昙花,虽是一瞬,却也动人心魄,只不过他这笑,子末是看不见的。林冬青凝视这子末俊朗的五官,突然捏上对方的手。他觉得心跳的厉害,第一次为一个人。所以不管这人是爱或不爱自己,他都要用尽一切方法,将这人留在身旁,也不管这代价会有多么沉重。   第二天醒来,林冬青已经不在卧室。子末洗漱后下楼,看见林冬青正坐在餐桌前喂母亲吃饭,他的动作依旧温柔,这是他一贯冷漠中不常有的温情。子末愣了片刻,下楼,在林冬青对面坐下吃饭。吃过早餐,女人依旧由女佣照顾着散步,林冬青直愣愣地看着子末,眼睛一动也不动,子末被他看得心发慌,尴尬地笑了。打趣着问:“怎么了?”林冬青下手支额,嘴角的笑容几乎淡的看不见,他说:“没什么,我今天要出去一下,不能陪你,你如果想出去就招呼司机,不想出去就待在家里。”说着,淡淡地看了子末一眼。子末与他目光对视,才发现今天林冬青穿得很正式,黑色修身的西服,贴合的角度衬托出他优美的身体曲线。老实说,林冬青并不健壮,甚至可以说有些瘦弱。他的皮肤很白,眼睛大大的,嘴唇很红,咋一看,就像是女人。可他却比子末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美,说起来,林冬青的母亲也很美。只不过,她如今的憔悴让子末很难注意那一点。   林冬青背过身,准备往外走。他的背影挺拔又纤细,就像是迎风而立的一株柳树,婀娜又不失清俊。子末几乎是下意识地,问:“你去哪儿?”林冬青没有回头,简短的回答:“你不会想知道的。”   林冬青走后,子末索性回到二楼寝室,之前他到这里,便注意到林冬青房间有很大两排书架,上面摆满了书籍。子末之前没有时间看,现在他并不想出去,不如看看书好。书架上的书大多是专业书籍,有例如:亚当斯密、马克思韦伯的专著,也有心理学书籍,有包括弗洛伊德、荣格等的著作。子末随便拿来一册佛洛依德的《性学三论》读了起来,渐渐入了迷,就这样过了一天。林冬青回来时,子末已经和女人吃过晚餐。这时天已经黑了,子末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十点了,才想着林冬青为何还不回来,就听见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林冬青就这样静静地站在门口,一动也不动。他的目光落在子末身上,眼神极具侵略性,就像是要将子末牢牢控制在视线之中。子末觉得一丝紧张,林冬青看自己的目光是那样凶狠,凶狠中有夹杂着隐忍。他觉得自己越来越搞不懂对方了,本以为对方乖得就和兔子一样,没曾想这样乖巧可爱的动物也会露出如此残忍的眼神。   子末动了动嘴皮,不敢直视林冬青,问了一句:“回来了?”“是。”对方简短回答,走进屋内,顺手关上了门。下一刻,林冬青已经大步走到他身边,从背后抱紧了他。子末身体僵硬了一下,对方的下颚搁在自己肩膀上,两人谁都没有说话。林冬青加重了手中的力道,气息沉重,声音也沙哑起来。“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子末问,哼,林冬青皱了下眉,回答:“就算我说有事,你也不会在意不是吗?”听到这话,子末腾地一下转过身来,两只手抓住林冬青的肩膀,对方的脸上满是嘲讽之色,眼神中的悲凉让子末心乱如麻。他的手力量之大,让林冬青微微露出痛苦的表情。“对不起。”子末意识到自己太过用力,放开了抓住林冬青的手,看着他的眼,一字一句地说:“我在意”。 作者有话要说:     ☆、他说吻我   林冬青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他满意地抿了抿唇,露出心满意足的微笑。只不过这些小表情,子末并未在意。林冬青太过聪明,也太过了解子末,知道他为人心软,所以他知道如何对付这样的人。他对他没有恶意,他只不过要绑住他而已,从现在,从此刻开始。林冬青眨了眨眼,好看的睫毛浓密挺翘,他的表情就像是六月飞雪,受尽了人间凄凉。他低下眼,垂着头,说:“那我如果要你答应我一件事,你是否同意?”子末觉得眼皮直跳,预感虽不好,可也瞧不出林冬青有何不对,眼前的人这样脆弱,子末自问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可眼前林冬青的问题,让他无法说出个不字。是以,他说:“可以。”呵呵,林冬青突然仰面大笑,就像是某个奸计得逞的小人,他笑得眯起了眼,突然身体向前一倾,将子末压在床上,他的唇红的如同熟透的樱桃,让人忍不住想要采摘。他的眼,仿若夏日璀璨夜空中的明星,灵动又皎洁。他的双手撑在子末肩头,子末看得愣了,听见对方很认真地说:“我要你爱我。”他说这话时,表情那样认真,可听的人,却像是受了惊吓,子末愣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无法去爱除了魏子明之外的任何人,所以唯独这件事,他做不到。“你会爱我的,一定会。”林冬青突然低下身,温热的气体扑在子末耳际,就如同掉入了某个甜蜜陷阱,子末觉得身体软得不属于自己,而这陷阱的主人,正在他耳边施展魔法,让他昏昏欲睡。子末承认,如果没有魏子明,他一定会爱上林冬青,魏子明,温柔的如同冬日旭阳,如酷寒暖流,让他心神宁静;林冬青,就像是恶魔,以禁忌之果诱惑,若是非选不可,他仍然向往阳光,因为那是他一生追求,从遇见他那天就已注定。只是这时他并不知道,他也有不再爱他的一天。   后来几天,林冬青经常外出,子末不爱出门,加上林冬青卧室藏书很多,子末也喜欢读,于是便一连读了许多天书。这之后,林冬青不再出门,两人就时常陪着林冬青母亲。林冬青母亲虽然痴傻,但很安静,她时常一人坐在花园遥望远处。有时又会恢复神智,拉着林冬青的手说话,她的眼神始终很温柔,目光中没有任何恨意,对任何人都会微笑,有时看见子末也会露出笑意,招呼他陪自己坐坐。子末后来知道女人的名字叫林文雅,林冬青跟母亲姓。而林冬青的父亲,子末自第一天起就未曾再看见。林冬青对此毫不在意,就好像是忘记了自己还有父亲。子末也没过多问他,他知道林冬青这人若是想说便会说的,主动去问反而不会回答,再说他本来好奇心就不强,觉得打听人家家务事不妥,是以没有过多询问,他知道的这些,全是偶尔听女佣说起。   临近回校的前几日,因为林文雅热伤风,林冬青、司机便陪着林文雅去了医院,女佣请假回家。整个偌大的林家就只剩下子末,子末本来也想陪着林冬青一起去,只不过对方说人多了反而不好,让他在家里留下,所以子末便留在家里。这天骄阳似火,空气中弥漫上了一层湿热的空气,子末只觉得每一根毛孔都热得难受,他本来坐在屋里专心看书,看了小会,突然听见细碎的脚步声响起,抬起头才发现有人走了过来。走过来的人上身穿着斜条纹衬衣,下身穿着黑色反光长裤,脚上蹬一双漆皮黑色鞋子,着装很大气也很时尚,来人二十来岁,五官精致,皮肤白皙,眉眼间有些林冬青的影子。子末站了起身,看这人越走越近。   来人看见子末有些吃惊,眉头一皱,目光冷淡而疏离。他抿了抿嘴,口气充满了倨傲,问:“林家人都不在?”子末点了点头,回答:“林阿姨病了,他们去医院了。”呵呵,对方微微笑了,笑中隐藏着一丝阴冷。子末承认,眼前的这人生得也很漂亮,可他的眉眼间全是傲慢无礼,像是把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像是和任何人说话都辱没了自己。这人突然推开门走进客厅,子末上前拦住来人,很严肃地说:“这是别人的家,你不应该不请自来。”“这怎么是别人的家?”男人显然很不高兴,重重推了子末一把,子末差点跌在地上,男人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支烟。看子末的眼神轻蔑而厌恶,但他的声音是很好听的,声线很轻也很温柔,当然除了言语间露骨的厌恶。他缓缓地说:“我是林冬青的哥哥,我不过是想来这里看看那个女人而已。不过,我今天来得似乎不太凑巧。”   “你是他哥哥?”子末静静地站在离男人几米远处。男人的眉毛很粗,眉尾低垂着向下。他的眼睛是标准的丹凤眼,看子末时偶尔眯起,就像是方才睡醒不愿睁眼的猫。“那是当然,”男人抽了口烟,漫不经心地说:“虽然我并不愿意承认,严格的说,他是我父亲和外面女人生的孩子。”呵呵,他说着兀自笑了起来。左手支额,就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他注视子末,嘴角扬起,说:“你又是谁?”“我是林冬青的同学。”子末回答。“是吗?”男人突然站起身来,走到子末身前,左手重重地拍了拍他肩膀,若有所思地说:“你告诉他,我今天来过。那件事让他考虑一下。”说着,男人走出门外,身影消失在稀疏的林木间。   林冬青、林文雅、司机回来时已接近黄昏了。因为女佣请假回家,林冬青就自己下厨做饭,子末也跟着去了厨房。林文雅之前回来时就昏昏欲睡,林冬青已经安抚着她睡下。厨房里,只有林冬青与子末两人,子末站在他旁边打算帮忙。林冬青侧着脸问:“水饺你吃吗?”子末点了点头,“你等等。”林冬青说着打开冷柜拿出一袋冰冻水饺,又烧了开水,准备等水开了就下饺子。子末站在他身后,看他忙活,想起今天他哥哥来的事,抿了抿嘴,说:“你哥哥今天来过。”“是吗?”林冬青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转过身和子末面对面,他的脸色有些憔悴,惨白的皮肤染上了淡淡的粉色。子末怀疑他是否感冒了,就走到他身前,摸了摸他的额头,果然烫得吓人。“你发烧了。”子末的语气显得很焦急,“没事。”林冬青扬了扬脸,说:“我一会吃点退烧药就行。对了,他有没有说什么?”“他让我告诉你,他今天来过。那件事让你考虑一下。”林冬青静静地看着子末,眼神中没有任何波澜。子末觉得他此刻安静的吓人,也看不出他神情有何异常。   “你去休息,我来弄。”子末说着,就想伸手拉林冬青,打算让他上楼休息。却不想手被林冬青狠狠打开,他背对着子末,背影单薄而弱小。子末看着他的背影,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对这个人,他永远找不到相处的正确方法。林冬青并不理他,抄起漏勺将煮熟的水饺打捞上来,很认真地分在两个碗里。他的动作那样平稳,根本看不出有何异常。可是,当对方回过脸看着自己时,子末又愣在了原处。林冬青的脸色比之前更惨白,一张漂亮的脸孔没有任何表情,就好像只是一张能面,永远只有一种表情。   他的呼吸有些急促,突然身体一歪靠在橱柜上,手中的漏勺发出叮当一声,掉落在地。子末伸手扶了林冬青一把,对方对他依然爱理不理。原本燥热的空气,因为林冬青冷漠的表情,似乎凝结上了一层寒气。子末痛苦地皱眉,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人时不时的反复无常简直要把自己逼疯,可自己还不得不陪着他一起疯,子末觉得自己脑袋里绷着的弦就要断裂,他怕他会发怒,怕他会伤害林冬青。他对这人是呵着护着,可对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逼迫自己、压榨自己。   “你到底怎么了?”子末觉得自己就快发怒了,狠狠地拽住了林冬青的手。对方看他的眼神充满笑意,嘴角微微扬起,精致漂亮的脸孔充满了嘲弄,他漂亮而小巧的唇一开一合,说了句:“吻我”。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人返校   子末吃惊地愣在原处。空气中弥漫了死寂,四周静的一点声音也没有。两个人就这样对视,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林冬青一只手撑着橱柜,睁大了眼静静地看着子末,生怕遗漏了他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子末右手扶额,眉眼间全是纠结。他的声音很低,低地几乎听不见,他问:“你是认真的?”林冬青的回答简洁而镇静,他的嘴角是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又像是挑衅,他说:“我很认真。”子末突然舒展眉头,笑了,笑得很痛苦,林冬青愣了一下,笑意全无,脸上是一丝狡黠,他的手在颤抖,他知道他在逼他,逼迫他正视自己。他知道,他一向善于此道,但他从未如此工于心计,只因对方是他。他的声音空洞的像是来自幽冥空间,他说:“我求你了,吻我好吗?”   子末痛苦地摇头,他捏紧了拳头。他不知该如何是好,一旦突破底线,他和林冬青的关系是不是会发展到失控;他是煎熬的,因为他不知道他若拒绝他,对方会如何。他没有时间思考,对方也没给他思考的时间。林冬青站直身体,眼神从他身上移开,与他擦肩而过,走出厨房。子末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对方从自己身边走过,这一晚气氛极为压抑,林冬青走出去后,将自己关在屋里,再也没有出来。子末只好在客厅睡了一晚,这一夜,注定无眠。子末后悔了,后悔的直扯自己的头发,好像只有疼痛才可以让自己不那么痛苦,他徘徊在林冬青房门前,却始终没有勇气敲门。他知道,他不希望和林冬青发展成那种关系,所以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不管如何,这一天总是要来得,早些并不比晚些坏。   这夜就这样昏昏睡去,第二日子末醒时,客厅仍旧只有自己一人,看了看时间,已经十点过了。子末犹豫着上了二楼,心里设想了千百种和林冬青道歉的方法。他甚至觉得就算低声下气也无所谓,只要对方不再生气就好。然而,他的这些说辞并没派上用场。林冬青的房门大开着,里面却空无一人。子末只觉得头脑空白一片,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子末同学,你在上面吗?”子末听见司机在楼下呼喊自己,于是走下楼去。   楼下的司机穿着蓝色上衣、西装裤子。脸上堆着职业笑容,见子末下楼,他咧嘴笑了。从西裤口袋里摸索出什么,子末走近了,才看见他手中拿着的是一张车票。子末登时心跳不止,司机仍旧微笑,说:“少爷说,让我送子末同学去车站,您看您准备一下,我们就好出发。”子末登时愣在原处,颤抖着接过了司机手中的车票,他笑了,但笑得十分难看。司机看得出他脸色难看,知道他一定是和少爷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愉快,可这毕竟不是他该管的事情,既然少爷说送这人走,他就只得照办。   子末收拾好行李,上车前,回头看了一眼林家别墅。眼神缱绻,他不知,他居然还是很在乎林冬青的,他的第一个朋友,第一个说喜欢他,要他爱他的人。子末苦笑着,只觉得眼眶酸肿,他擤了擤鼻子,强忍住眼泪,躬身上车。车窗外的景色如流水匆匆一过,子末脑海中回忆着与林冬青相处的点点滴滴,只觉得呼吸不畅,心情沉重。   子末回到寝室时,周宇航正巧也在。子末心情本来就糟,就想着找个人说话也挺好。周宇航这人性格豪爽、幽默风趣。平时和子末相处得也好,这晚,周宇航就拉着子末出去喝酒,两个人喝了很多,喝得脸红脖子粗。然后就相互调侃起来,子末问周宇航暑期工的事情,周宇航说好着呢,前几天还干着,不是要开学了吗?所以就辞了,又说子末真不够义气,之前不是说好了留下来一起么,怎么突然就变卦,周宇航大大咧咧地说,子末你下次可不能干这言而无信的事,又质问子末暑假到底去了哪儿?子末心虚地笑了,掩饰着说,回家了。周宇航就不依不饶起来,喘着酒气手搭在子末脖子上说你还骗我?子末笑笑,心说周宇航这人真挺聪明,却并不作答。周宇航推了子末一把,说你得了。然后,两人就你扶着我,我搀着你回了寝室。   转眼到了开学前一天,林冬青依旧没回寝室。子末之前还想着如何跟他道歉,现在整颗心却七上八下起来,又担心起对方。子末进入大学后,利用空余时间打工,自己也存了些钱。本来是想存学费,但为了方便联系魏子明,就买了部手机。他早就和林冬青交换了电话号码,林冬青那时还笑他,说你买的手机太次了,有一回说着就要带他重新去买,却被他强硬拒绝了。现在想来,子末还挺感动的,这世上除了魏子明之外对他最好的人就是林冬青。这些天,他不敢联系对方,就是想等开学了当面和他道歉,可已经开学,对方始终不曾出现,这种情况却是子末未曾预料的,他按捺不住内心的焦急,就拨通了林冬青的电话。   电话响了几声对方才接,子末心脏狂跳着,他迫切地想要听见对方的声音,又害怕听见。这种矛盾的心情,让他忐忑不安,心惊肉跳。“冬青?”子末试着唤了对方一声,那边嗯了一声,声音毫无起伏,“什么事?”对方又问,子末居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登时手足无措起来,他觉得自己就像是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他的声音颤抖起来,说:“要开学了,你怎么还没回来。”那边冷哼了一声,不着感情地回答:“我以后不回寝室住了,如果没事,我就挂了。”说完,也不等子末继续就挂断了电话。子末只觉得全身无力,手中的电话软软地摔在床上,他觉得心堵地慌,头脑一片空白。他觉得很难受,很想哭,于是用被子蒙住头,假装睡觉。   开学后,林冬青果然没再回寝室。子末偶尔会在课堂上看见他,对方根本对自己视若无睹。子末愣是连和他说话的机会也没有,子末觉得难过,也许他和林冬青的友谊就此终结,可他仍旧忍不住时常想他。这一周,子末课上时常走神,因为他现在时常一人,周宇航和他一起的时间也就多了。两人很多必修课在同一堂,周宇航就挨着他坐。其实周宇航心里挺纳闷的,他知道子末与林冬青关系一向很好,可为何这回开学,两人就如同陌生人一般,不再说话,不再联系。林冬青甚至不回寝室住,莫非和子末有什么关系,但周宇航本不是爱打听、说小话的人。子末开学以来,明显心不在焉,他最近又听到些林冬青的八卦消息,也不知道该不该和子末说,也许对方会很在意。   课堂上,中年男子在讲台上侃侃而谈,从西方经济讲到中国古代经济,大谈特淡英国工业革命、圈地运动。他的声音洪亮且有节奏、高低起伏间竟让人有些昏昏欲睡。子末这几天总是失眠,晚上睡着睡着就会醒来,却不知为何醒来。他微微动了动眼皮,将偌大的教室扫视一圈,随即是一丝苦笑:林冬青今天依旧没来上课。不知从何时起,追寻那个人的身影已成了自己的习惯,他觉得苦闷,郁郁不可终日。老师停顿下来,要求同坐在一起的人分小组讨论圈地运动的经济意义,随即是一阵阵嘈杂之声。周宇航用手肘碰了碰子末,子末看向他,显得很没精神。周宇航笑着调侃:“你这些天晚上偷牛去了?”“去你的。”子末只觉得脸皮一阵抽搐。“说真的。”周宇航凑到子末耳边,犹豫了几秒,接着说:“你和林冬青究竟怎么回事?我最近听到些关于他的八卦。”“八卦?”子末抬眼看向周宇航,眼神很是惊讶,眉角蹙起,淡淡地笑了,偏着头说:“他跟我生气了。你说的那八卦是什么?”呵呵,周宇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大大咧咧地拍了拍子末的脑袋,顺便在自己脖子前比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忍住了笑意,说:“你特么的,你知道你自己像什么吗?你特么还有出息吗?”“我像什么?”子末认真地看着周宇航,对方依旧一副忍俊不禁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你是不是失恋了   “我说啊。”周宇航右手环过子末肩膀,眯着眼看着他笑,说:“知不知道被人甩是什么样子?就像你这样。”“别乱说成吗?”子末垮下脸,心里却忍不住一阵紧张。他故意扯出笑脸,说:“你以为人人都是你想得那样不堪。我和他是纯洁的友谊。”周宇航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以手支额,斜眼看着子末,问:“他的八卦你想不想知道?”子末只觉得心脏咯噔一下,咚咚咚地跳个不停,他装作无所谓,催促周宇航:“你说”。   “我就知道。”周宇航像是很笃定般地摆了摆手,悄声说道:“他不是不在寝室住吗?我听人说他在市区住。还听说他整天开着豪车在学校里乱逛,几天就换了好几个女朋友。”“真的?”子末反问,露出一丝苦笑。周宇航抬头看天,心有不甘地说:“有钱就是好,换的女朋友都是大美女,你看我,长得这么帅,居然连一个朋友都没谈上,这世界怎么这样不公平。哈哈。”说完,还朝子末做了个鬼脸。子末迎头给了周宇航一下,动作轻地就像是在给他挠痒,他合上书,淡淡地说:“我还真不是损你,就算林冬青没有钱,女朋友还是一大把。你看他长得多漂亮。”切,周宇航皱了皱鼻子,不满地哼了一声,说:“他又不是女人,长那么漂亮有毛用?”“也是。”子末应付着应了一声,思绪早飘到了九万八千里之外。他的脑子里是昏昏糊糊地一片,就像是一团水墨被人搅了又搅,水和墨都混在一处,也不知那是那了,只不过,隐约中还能看见五官分明的一张脸,时而皱眉,时而微笑着看着自己。   过去几天,子末仍旧浑浑噩噩,他依然保持了长久以来的习惯,只要不上课就在图书馆内看书。只不过以前他热衷于专业书籍,现在走进图书馆,左看右看也不知自己该读什么书,选了书不过翻去几页,又会觉得根本静不下心来读书。于是,往往一整天坐在图书馆发呆,什么也干不成。开学已经两周了,子末想着自己居然已经很久没给魏子明电话,今天,从图书馆出来后,子末找了个角落,拨通了魏子明的电话。电话不过响了一声,魏子明就接听了电话。那边的他,声音依旧温柔,就像是缓缓流过的溪水,一股股都流入了子末的心里。但他的情绪是低沉的,说话也是没有精神的。子末登时觉得心脏一阵绞痛,觉得自己错得离谱。为什么一直没有给他打电话?那边的魏子明说:你怎么这么久也不打电话?我很担心你。子末说:一直在打工。其实他也找不出好理由,他知道自己的理由一定荒唐的就像是个借口。电话里传来了魏子明舒心的笑声,言语间充满了慈爱,说:你不用太辛苦,学费我早就给你准备好了。子末握着手机的手不停地颤抖,他从未想到自己的手可以颤抖成这样,一丝力气也没有,却不停地抖动,手中的手机就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摔在地上,摔成碎片。沉默在电话线中蔓延,子末真得很想告诉魏子明:我很想你,比你想我更想你。可他只能保持沉默,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电话那头的魏子明打破了沉默,说:我下个月会到省城,到时我来看你。好,子末觉得自己高兴极了,他的脸上满是微笑,眼神也因为微笑而发出光彩。好好学习,魏子明说。子末回答:好。魏子明挂断了电话,子末收好手机,往寝室的方向走去。   子末走过图书馆前花园,准备穿过校内街道。一阵轰隆隆的声音由远及近,子末以前在学校从未听过这种声音,声音这样嘈杂,就像是四台引擎一起发动。他才走到街边,就看见一辆红色的跑车呼啸着疾驰而过,车里坐着的人也是一闪过,不过他还是看清了。开车的人是林冬青,副驾驶上坐着一名梳着马尾辫的女孩,那女孩子末有些印象,但是一时记不起她的名字,他只知道女孩是本校的学生。子末不知道自己内心是何种感觉,但之前对林冬青的担忧却在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皱着眉,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向跑车疾驰而去的方向,苦涩地笑了,其实他一直过得很好,只不过他以为对方离开自己会很难过,看来是自己太过于自恋。   子末本是很高兴的,因为魏子明说下月会来省城,这也就是说下个月就能见到他。同时,子末心里又稍微有些难过,所以极好的心情也参杂上了忧郁。他苦着脸,无精打采地往寝室走,这时,起风了,空气中沾染上了股股腥湿气味,天空也在瞬间乌云密布。不过片刻,绵绵细雨从天而降,这个季节的雨虽不大,却很密集。子末顶着雨跑回寝室,周宇航这时正蹲在阳台洗衣服,看到子末回来招呼了一声。子末朝他微微笑了,拿毛巾揉干了头发,又换了身衣服。   雨越下越大,寝室里开着电视,子末盘腿坐在床上,腿上放一本书,时而翻动几页看书,时而看向电视画面。吴朝南因为晚上有课,所以还未回来。周宇航洗了好一会才将衣服洗完。他伸了个懒腰,往床上一躺,抱怨了一句:“累死我了。”子末看了他一眼,随即移开了目光。两人相安无事,周宇航今天没有往常话唠,也许是因为真的累了,所以连饭也没有吃就直接倒下睡了。子末浑浑噩噩到十点才有了困意,这时吴朝南也回来了,两人简单打个招呼,便不再说话。吴朝南这人性格比较内向,也不太爱说话,是以子末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和他说话,两人的关系基本保持在同一寝室、偶尔招呼几句而已。雨还在下,雨滴掉落在地上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子末合上书,钻进被窝沉沉入睡。   第二天,因为第一节有课,子末起的很早,又因为这是一堂大课,子末、周宇航、吴朝南三人都选了这门课,所以一同到了教室,吴朝南习惯坐在后面,就一个人坐到倒数第二排,子末和周宇航坐在第六排。这里既不至于处在老师眼皮底下必须保持规规矩矩,也不至于太靠后而显得不太合群。所以一直以来,子末都是坐中间的。今天的这门课是马哲,是全年级必修课,因此上课的人特别多。子末将书翻到老师预定讲课的内容,便有些心不在焉起来。他的目光有些散漫,像是在看着讲台正中,又像是哪里也没在看。陆续有上课的学生走入教室,子末支着下颚,向门口的方向望去。他的目光没有在任何人身上停留,直到林冬青和一名女生一同走了进来。   子末依旧是沉默的,周宇航却在他耳边叫了起来,用手肘碰了碰他,脸上写满了不解与惊讶,说:“林冬青居然来上课了,还和何月兮一起。我去。”,子末并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笑了,眼神躲闪着。林冬青依旧如此耀眼,上身穿着藏青色羊绒衫,下身穿一条黑色休闲裤,色调之间搭配的恰到好处,衣着看似随兴又很优雅,含蓄与优雅间尽显国际大牌范儿,子末注意到很多人都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看他。他的脸孔白皙、五官精致,就像是雕刻家刀下的娃娃,漂亮又耀眼;他的个子不算太高,属于中等,身材却纤细高挑,投手举足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以前,子末总是和他走得很近,反倒没觉得他如此漂亮夺目,现在疏离了,反而更能欣赏他。   林冬青与何月兮朝子末所在的方向走了过来,两人正坐在子末与周宇航身后。周宇航用手肘碰了碰子末,子末转过脸来,正看见周宇航对自己贼贼地笑。子末摇了摇头,苦笑着叹气。周宇航突然凑到他耳根,低低地说:“他真不理你了?你也不理他,别告诉我你们之间有不共戴天之仇。”呵呵,说着,周宇航冲子末笑了笑,又继续说:“我身后这女的认识不?本届公认的校花,没曾想啊,居然这么容易就被林冬青搞到手了,我的心脏啊。”说着,周宇航扬起脸,颇为哀怨地双手交叉着放在心口,作痛苦状。子末皱了皱眉,并没有回头,他觉得林冬青对自己还有气,他不知道如何和对方道歉,即使道歉,对方又会接受吗?所以,他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做。   子末静静地听课,却一句话也没听进去。周宇航这会安静了下来,书桌里藏着一本古龙的武侠小说,正读的津津有味。想到身后坐着的人是林冬青,子末就觉得如坐针毡,他的脊背挺得笔直,双眼看着正前方。从林冬青的角度看来,他似乎在认真听课。只有子末自己知道,他的一双手都是汗,这个季节的温度并不太高,他的衣服却已湿透。身后的人很安静,林冬青很安静,何月兮也很安静。直到过去半个小时,子末才听见何月兮轻声地说:“邀请我的朋友没有关系吗?”随即是林冬青冷漠的回答,他的声音一向是不带任何感情的,他说:“可以。”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从一开始看见子末起,他的目光就再也没有从这个人身上离开。他根本没正眼看过何月兮,虽然她已经很漂亮,可他从来没喜欢过她,哪怕是一丁点儿。可这时,他觉得异常生气,他无论怎么做,那个人都不会在意。他甚至连看也不看自己,呵呵,林冬青觉得好像有人拿着刀在他的心脏上一刀又一刀的划,他痛苦地皱眉,难过地大口喘气。“你不舒服吗?”何月兮皱起漂亮的眉毛,担心的问。“没事。”林冬青敷衍着回答,目光还死死黏在子末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她说喜欢他   子末也听到了林冬青与何月兮的对话,他觉得自己的固执正碎成一片又一片,他回过头,目光正与林冬青对上。他本想问:你是不是不舒服?不过他只是咬紧了唇,一个字也没能说出口。林冬青眼皮动了几下,随即侧开脸,装作认真听课的样子。子末默默转过头,全身冰凉的好像沉浸在某个冰天雪地之处,这是他第一次觉得原来一句话居然这样难说出口。时间嘀嘀嗒嗒间过去,下课铃声响起,所有的人都往外而去,子末坐在座位上,看着林冬青与何月兮走出教室。周宇航推了子末一把,嚷:“还呆着干嘛?下课了,我的爷,你倒是动动。”子末默默苦笑,一张脸比死了娘还难看,在周宇航的催促下,这才离开教室。   才走出教室,周宇航又一把攀上子末的肩,贼兮兮地在他耳根说:“我觉着你最近特别不对劲?”“怎么不对劲?”子末问,周宇航嘻嘻笑了,紧紧捏了一把子末的肩,说:“我觉着你真是被林冬青给甩了。”子末摇头不语,也不知道怎样回击周宇航的话,就轻轻推开他,脸上带着怒气,说:“别瞎说,我去图书馆了。”说着,还不等周宇航说话,就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图书馆一如往常,门庭冷落。十几排座位只不过寥寥几人,子末想着随便找本书看,才走了几步。居然看见了林冬青,他正坐在桌前,何月兮坐在他对面,两个人正在说话。林冬青的表情很淡漠,冷得就像是座雕塑。不过他依旧那样漂亮,从他身边走过的人都忍不住看上一眼,眼神中尽是隐藏不住的惊艳。子末刻意回避着,从最靠近里侧的一面往书架前走。他不知不觉地走到最靠近林冬青与何月兮的一排书架前,背对着两人,同时浏览起书架。他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想要知道他们在聊些什么?然而,他却忍不住偷听,身体早就在理智之前行动。   何月兮的声音很温柔,很轻,轻的就像是山涧里的流水。她说:“冬青,我和几个朋友都说好了,就定在明天晚上,可以吗?”“可以。”林冬青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情绪,听起来就像是根本不曾在意对方说些什么。他的每一句话都让子末的心脏砰砰跳动,子末放在书架上的手指忍不住轻轻颤抖。紧接着又是林冬青的声音,他说:“我也想请几个朋友,你没问题吧?”呵呵,何月兮笑了起来,轻轻地说:“我当然没有问题。”“那就好。”林冬青的声音放的很低,语气似乎很不确定。子末默默等了一会,已经再也听不见林冬青与何月兮的说话的声音。他的心脏仍旧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胸腔热得就像是在燃烧。他只觉得全身无力又疲乏,好像站也站不稳似得,他靠着书架喘气,余光无意中看见了隔着书架正站在另一边的林冬青。他的双眼死死地盯住自己,眼神中没有任何感情,但他却微微笑了,笑容悲凉又脆弱。然后,他一句话也没有说,越走越远。   子末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寝室,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游魂野鬼,到处飘啊飘,好不容易找到个落脚点,却不知不觉间回了寝室。他靠在床前的栏杆,埋着头,一动也不动。上铺仍是空空如也,就像是从来没有人住过,子末想,他也许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吧。这时,门外传来吱呀一声,子末蓦然回首,却看见周宇航提着外卖走了进来。子末此刻的表情差点没把周宇航吓个半死,他咧嘴笑了,觉得站在眼前的不是子末而是某个无家可归的野鬼。周宇航笑得很勉强,脸色也很难看,他觉得子末情绪很不对,又说不出哪里不对。他突然想起今天下午收到的短信,短信是林冬青发过来的,说是邀请全寝室参加何月兮的生日聚会。周宇航当时直接回复说好,想起子末最近情绪不对好像都和林冬青有关,他立即整个人都不好了,差点没惊出一身冷汗。   周宇航无力扶额,他放下手里的外卖。拉着一脸失魂落魄的子末坐好,盯着对方看了好一会,才说:“林冬青邀请我们寝室明晚参加何月兮的生日聚会。你要不要去?”“这样。”子末的反应很慢,不过还是说了一声:“好”。回答时,他微微笑了。周宇航这才放心下来,安心啃外卖去了。   一夜过去,第二天子末只有一堂课,上完课就回了寝室,手中拿了本书,靠在床头,眼睛虽然看着书,却是满脸的心不在焉,也不知究竟读没读书。好不容易挨到下午,周宇航、吴朝南先后回到寝室,两人随便收拾了一下,便将子末从床上轰了起来,三人一同来到学校正门,周宇航拉着子末、吴朝南站到路边,看了看时间,说:“还没到时间,我们先等一等。”没过几分钟,一辆黑色越野车开了过来,从车上走下来一名身穿蓝色上衣的男人,男人看见子末立即点头笑了笑,说:“子末同学,少爷让我来接你们。”说完,打开车门,招呼子末、周宇航、吴朝南上车。子末倒是很淡定,因为他早就知道林冬青家到底是有多有钱,周宇航、吴朝南则是一脸震撼,两个人嘀嘀咕咕了几句才上车。   司机发动了车,车在马路上飞驰起来。车辆密封性很好,即使高速行驶,也听不见一丝噪音。子末坐在最左边,周宇航坐在他身边,他轻轻拉了拉子末的袖子,子末看向他,却见他一副挤眉弄眼的样子,贼兮兮地笑了,在子末耳边小声地说:“林冬青家果然很有钱,我以前只以为是传说,没想到居然是真的。”子末委婉地笑了,也不搭话。周宇航叹息了一声,双手枕在脑后,双眼透过车前玻璃看向远方。车辆匀速行驶,让子末有了睡意,闭上眼又了无睡意。车子行驶上绕城高速,进入市区,在市中心君立娱乐会所门前停下。司机这时回过头,露出职业性的笑容,说:“少爷在VIP806,三位同学直接上去就可以了。”三人下了车,站在装修的金碧辉煌的会所门口,子末停住了脚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周宇航一脸吃惊,眼神十分复杂。他先是愣在原地,被眼前富丽堂皇的建筑物所震慑,然后摇了摇头,冷哼一声,垂下头来,揶揄着说:“有钱就是好啊,不吃白不吃。”说完,哈哈笑了,抬腿走了进去。子末走在周宇航身后,吴朝南走在子末身后。子末回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一身不自在,就安慰了他几句。说大家出来就是玩,别太拘谨了。吴朝南点了点头,但依旧拘束,子末本想多安慰对方几句,想着自己现在整颗心也是七上八下的,也就不再说话,默默跟在周宇航身后。   君立娱乐会所规模很大,第八层是KTV,子末跟周宇航起先以为806应该很容易找,走进去才发现这里复杂的就好像是西方花园迷宫,随便走很容易迷路。三人兜兜转转了十几分钟,好不容易碰见了路过的服务生,在服务生的帮助下,这才找到了806。子末的心脏跳动地厉害,全身都在微微颤抖。周宇航走在最前方,推开了806的房门。屋内是五光十色的旋转灯光,子末跟着周宇航走了进去,这间包厢内部空间很大,中间是一张很大的矮桌,桌子四周是沙发,坐满了人。子末瞟了一眼,林冬青挨着何月兮坐在正中,挨着两人四周又坐了十多人。林冬青看见周宇航、子末与吴朝南走了过来,只是很简单的招呼了一声,子末看他并不怎么说话,只是一直在听身边的人说话。   由于来得晚,子末、周宇航、吴朝南坐在最靠近两侧的位置。桌子上摆满了各种洋酒、啤酒。一屋子的男男女女有的在玩掷筛子,有人在聊天,也有人唱歌。热闹的气氛使子末不安的心情镇静下来,子末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今天会来,他苦笑,眼前的一切对他来说就像是蒙太奇,是一张又一张剪贴画所拼凑的画面。喧嚣不止,灯光忽暗忽明,子末低着头,拿了些水果默默地吃,也不管周围的人说着或者干着什么。只是一瞬间,灯光全部消失,四周是一片漆黑,一点点烛火慢慢亮了起来。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人群中央的林冬青与何月兮身上,何月兮脸上露出个大大的微笑,她的五官很漂亮,笑起来清纯又可爱,她突然紧紧地抱住林冬青,忽明忽暗的烛火间是回荡着她的声音:“我喜欢你,林冬青”。 作者有话要说:     ☆、心痛的感觉   林冬青轻轻地拍了拍何月兮的肩膀,说:“我知道了,快吹蜡烛吧。”“你呢?”何月兮直视着林冬青毫无感情的瞳孔,想从他嘴里听到答案,又害怕那个答案。她觉得自己的嘴唇都在发抖,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林冬青笑了,笑起来更是漂亮的不像话。子末凝视着林冬青,心脏突然拧在一起,让他喘气都困难。所有的人都在等待林冬青的回答,周宇航看着眼前的一幕,不禁替子末捏了一把汗。其实,他对林冬青与子末的关系多少猜得出来,他只是不明白两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让人难以呼吸的沉重,林冬青突然看向子末,他的眼神中满是狡黠,他眯了眯眼,回答:“我当然喜欢你。”子末觉得自己好像落入了十八层地狱,瞬间什么知觉都没有了。但他还是笑了,他听见周围的人在起哄,林冬青抱紧了何月兮,在她脸颊落下一吻。子末觉得更难受了,难受得无法呼吸,他甚至恐慌了,他不应该有这种感觉,不应该。他突然想起了魏子明的笑容,他一如既往温暖和煦的笑容,让他整颗狂暴的心脏安静下来。包厢里的气氛更加热烈,何月兮笑的一脸幸福。子末就像个局外人,望着黑暗的最深处,一个人安静地坐着。   周宇航知道子末很不对劲,这人从之前进来就没有说话。他觉得他是不好受了,又不知道如何安慰。于是他干脆狠狠地瞪了林冬青几眼,又心底将对方咒骂了十万八千次,才觉得解气。周宇航和在场的人谈不到一处,加上全都是些自己认不得的人,于是就本着不吃亏的心态一个劲地喝酒。也不知道喝了几瓶,他脸颊通红,行为都有了醉意,才引起了子末的注意。子末苦着脸笑了,觉得周宇航其实也是一小孩,就和那个人一样,想到这里心里又觉得难受,觉得后悔得难受。凌晨三点,参加聚会的人陆续离开,子末和吴朝南架着周宇航也准备离开。身后突然传来林冬青的声音,他的声音没有起伏,像是一阵无声之风,他说:“子末,我有话和你说。”子末的身体愣在原处,高兴地整个人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倒是身边的吴朝南对他说:“我先扶周宇航下楼,在大门口等你。”说着,就架着人走了出去。   包厢里还有另外几个人,林冬青走到子末前方,对他说:“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说话。”说着就走出门外,子末跟着他出门,一路拐了好几弯,林冬青推开另一间包厢门,走了进去。子末也跟着走了进去。包厢里没有灯光,黑的几乎看不清前方。子末愣愣地站在原地,心情激动的不知如何是好。黑夜是浓密的,林冬青突然按开了一盏十分微弱的灯,他坐在沙发上,身体挺得笔直,眼神狡黠地注视着子末,他的嘴角在笑,一直保持着面带微笑的神情。林冬青交叉着两只手,轻轻地放在膝盖上。他一直在按耐自己,折磨自己的同时也在折磨别人,但他是喜欢如此的,得不到就让这个人陪着自己一起痛苦,直到奈落地狱。   “你知道我一直把你当朋友。”林冬青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一丝情绪起伏,他的声音清明的如同流水,纯净而不带杂音。他的笑依然挂在嘴边,他又接着说:“但是,我们以后就不是朋友了,是陌生人。”子末的心脏跳动地厉害,之前像是被放在火炉在炽烤,现在又像是被扔进了千年寒潭,身体在瞬间冰凉透顶,他嗫嚅着动了动嘴皮,发现自己甚至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对方点了根烟,忽暗忽明的火光在微弱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林冬青站起身,朝门口走去。子末垂着脸,大口大口的喘气,他不相信,他刚才听到林冬青说要和自己绝交,自己是受到了怎么样的打击,他的心脏脆弱到几乎停止跳动,他的手指在发抖,全身都在颤栗。他几乎语不成调。他一把抓住了从他身旁经过的林冬青,左手死死地拽着他的胳膊,“怎么?”林冬青漂亮的面孔不禁皱起,哼了一声,站在原处死死地盯着他。“你真的这样讨厌我?”子末的声音抖得不像话,只是他也看不见林冬青刻意的隐忍。“是的。”对方轻轻地回答一声,甩开了他的手,抬腿就往外走。   这时的子末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他冲到林冬青身后,很凶猛地从身后抱住了对方,他呜咽着说:“不要这样。好不好?”林冬青的身体僵硬了一下,脸上的阴翳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他舔了舔唇,声音充满了邪恶,他从不知道自己原来是这样可怕,可怕地想要摧毁面前这个人的理性,他要他全身心的属于自己,所以他现在还不能妥协,他的声音依旧无情,他说:“你不爱我,从来都没有。”呵呵,房间里充斥着林冬青的笑声,不是嘲笑,更不是苦笑。子末愣在原地,傻傻地看着对方离去。   那晚之后,子末状态一直不好。周宇航看得出,连一直沉默木讷的吴朝南也看得出。林冬青离开时说的那句话时不时地刺激着子末的情绪。对,他现在还不爱林冬青,也不确定以后是不是会爱他。可为什么自己又会时常想起他,甚至比想起魏子明的次数还多?如果对他不是喜欢又是什么?为什么又会很想见他,对他的一举一动都如此在意。子末越想越觉得头脑沉重,根本无法思考。就这样一晃几个星期,这些天子末依旧没有见过林冬青,上课也是浑浑噩噩,甚至连手机响起也没有注意,倒是响了好几声,周宇航才忍不住提醒他:你手机响了。子末这才回过神来,手机屏幕上显示着魏子明的名字,子末觉得精神稍微好了些,才接听电话。“末儿。”电话线这头是沉默的子末,魏子明微微笑了,说:“我已经到省城了。我们见个面吧。”“好。”子末握着电话的手忍不住轻轻颤抖,这些天的阴翳瞬间烟消云散。魏子明就是有这种力量,让他无论处在何种消沉境地都能如沐春风,微笑面对。   子末觉得自己就像是个白痴,白痴到一接到魏子明的电话就站在校门口等他。秋末风凉,空气中却仍有股经久不散的燥热。天虽是阴暗的,却又是闷热的。子末一直站在原地,远远地望着街角尽头,这是通向学校大门的必经之路,在这里,他总能等到魏子明的。校门口不远处的水吧,林冬青坐在窗边,静静地看着站在校门口的子末,他的眉蹙成一条笔直的线,脸色阴沉的好像是乌云密布的天空。他的双手紧紧地捏在一起,嘴角是一丝嘲讽。他看见,一名穿着白色上衣,下身穿黑色裤子的中年男人缓缓走到子末身前,起初双眼无光的瞳孔在看见那人的一瞬就恢复了光彩,明媚的就像是六月的骄阳,有种刺人的光芒,林冬青死死地咬唇,觉得心脏很痛,痛的就像是有人拿刀在刺。他的手捏地很紧,在掌心留下了不少痕迹。   子末拉着魏子明进了学校附近的餐馆,两人点了餐,菜上好。子末看着魏子明,脸上是难以掩饰的高兴,他一个劲给魏子明夹菜,说:“明哥,你这次来什么时候回去?”魏子明微微笑了,他的笑容总是那么温柔,因为他本就长得很俊秀,微笑时,好像眉眼间都含了笑。他回答:“后天就回去了。”他说着,也给子末夹菜,眼前的小家伙好像有些消瘦,魏子明想着,从前,他看见他时他总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好像总不知忧愁,虽然生活对他不幸,可他的面孔总是洋溢着由衷的幸福。可现在,看他,脸庞清矍,虽是笑着,眉头仍是皱着,他想着,或许长大了就会有烦恼。两人默默吃了一会饭,魏子明抬眼正视子末,微微笑了,眼神中充满了光彩。子末心里咯噔一下,整颗心都吊在了嗓子眼,直觉告诉他,魏子明有话对他说,因为以前每当他如此看自己,都会有话说。   也许是相处的时间太过长久,子末放下筷子。按耐住狂跳的心脏,尽力使自己看起来平静。魏子明笑着说:“末儿,明哥有话想和你说。”子末心里突突直跳,心脏就像是被人用手狠狠地捏着,喘不过气。子末的眼睛睁得很大,凝视魏子明。对方说:“我和秦梅在一起了。”说完,魏子明苦笑起来,像是在解释:“这事本来应该是先和你说的。”呵呵,子末傻傻笑了,因为此刻他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觉得手脚冰凉,他的脸色惨白的可怕,他垂下头,默默吃饭,泪水已经不争气的流下,可他偏过脸,故意将筷子丢在地上,俯身揩干了眼泪。他再抬头时,已经恢复正常,脸上带着逼迫的笑容,声音有些颤抖:“明哥,祝福你。”“好孩子。”魏子明摸了摸子末的头,这孩子却没有以往的亲近,他无力地放下手,默默地看着子末。 作者有话要说:     ☆、那夜下着雨   这一顿饭吃的异常艰难,至少对子末如此。他忍着泪,送走了魏子明,看他的身影消失在长街尽头。不正是自己预料过的事吗?子末觉得渐渐好受了些,生活并不是完全抛弃了自己,那个人为自己付出的已经够多,他不可能再向他奢求些什么,不是吗?子末就这样木然站在原处,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时间。秋季的雨并不如夏季猛烈,也许是连日来的闷热,秋雨绵绵飘落,虽不大,却密,只不过几分钟就打湿了子末全身。湿答答的衣服粘在身体上,子末以前是对讨厌这种感觉的,可今天却觉得这样也不错。   雨越下越大,一道熟悉的人影走到雨中。子末的眼帘被雨遮蔽了视线,可他看得出那人是谁。林冬青没有撑伞,脚步放得很慢,就像是在雨中漫步,他走到子末身边,静静站定。子末看着他,他看着子末。子末眼角已经湿了一大片,脸上被雨浇得湿透,已分不清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林冬青漂亮的面孔也被雨水打湿,衣服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子末看着他,此刻的林冬青不会因为浑身湿透看起来狼狈,反而有种说不出的惊艳,他的面孔正因为雨水反而显得更加美艳,他就像是一朵高傲的花,突然被雨水湿透,有种凌虐的美。他的凤眼狭促着,又浓又长的睫毛在雨水下拧成一处,红润的唇在这凄迷的阴天中越发明亮。他邪魅地笑着,嘴角带着残酷的笑意,看着子末。林冬青压抑着似乎要燃烧自己的怒火,他愤怒、痛苦,他是如此聪明,不过短短几秒就看透了子末的秘密,所以他愤怒地几乎要失去冷静。他太聪明了,他不用努力就能获得优异成绩,不用奋斗就能获得很多人都羡慕的一切,可这时他觉得自己的内心是如此丑陋,因为他太聪明,所以他知道人性的弱点,知道怎样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一切。   眼前的子末实在是太脆弱,林冬青看得出他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而带给他打击的男人,就是之前他见到的那名中年男人。他拉起子末的手,子末木讷地看着他,林冬青残酷的笑了,他拉着他向停在一边的跑车走去,开门,将子末推进副驾驶,他开足了马力,向市区疾驰而去。天渐渐阴沉下来,夜色凄迷,有雨,因此无月。林冬青的车子驶入了市区一处大型楼盘。子末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一个字也不说,他是高兴的,因为他如此痛苦时,这个人出现在自己身旁,他想他是喜欢他的。因为他不讨厌他,甚至之前他如此冷漠对待自己,他只要拉着自己的手,子末就忘记了一切不快,他甚至看不出林冬青很巧妙的利用了自己的心理弱点,一个人最脆弱的时候,很容易失控,很容易做出平常不会做出的事。所以,他注定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林冬青停好车,打开副驾驶门,向子末伸出手,他的脸颊带着甜甜的笑,就和子末第一次看见他时那般,他的声音充满了诱惑,就像是引诱亚当的毒蛇,他说:“来,跟我上去。”子末握住了林冬青伸过来的手,这只手很漂亮,白的没有一丝瑕疵,比女人的手更漂亮,修长、白皙、光滑。林冬青拉着子末上楼,开门,进屋。子末站在玄关,眼神迷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这间屋子客厅很大,大约有一百来个平方,装修很现代,客厅是一顶水晶吊灯,灯光经过水晶的反射,居然有些刺眼。林冬青低下身为子末脱鞋,子末惊愕地想要回避,那双洁白的双手却死死的固定住自己的脚踝,他抬眼看着子末笑了,说:“你累了。我帮你。”   他的笑容实在太无邪,子末看呆了,他记得之前自己也这样看呆了,只因为对方实在太漂亮、太无邪。他觉得自己的心痒痒的,痒得有些发慌,就像是有只小鹿在林间乱撞。换好鞋,林冬青拉着子末走到客厅,他不知从吧台上开了瓶什么酒,倒了一杯递给子末,很温柔地说:“来,喝了它。洗个澡,你就会觉得很好受。”子末犹豫着,苦涩地笑了笑,心脏痛得难受极了,他突然想起了魏子明,想起了他温柔的笑容。他接过酒,一饮而尽。林冬青很满意地笑了,拉着他到浴室。“洗澡吧。”他边说边脱衣服,先是脱下了上衣,然后脱去了裤子,最后一丝不剩。子末脸涨得通红,脑袋也昏忽忽地,他支支吾吾地说:“我还是先出去吧。”只是话才说完,手踝已被林冬青扼住,他的脸上是不容置疑的坚决,嘴角又是玩世不恭的笑意。“怕什么?”他说着,将子末推进浴池,打开花洒,雨水顷刻之间喷溅在两人身上。子末全身都在发抖,他突然觉得害怕起来,手脚并用着就往浴池外爬,只不过还是被林冬青拉了回来,尝试了几次后子末干脆听天由命,头越来越晕,意识越来越不清晰。他突然觉得热地厉害,又看见林冬青漂亮的脸孔放大在眼前。他的面孔湿漉漉的,嘴唇红润的就像是熟透的石榴,他的眉眼,他的脸颊,都漂亮的不可思议。子末觉得脑袋里似乎窜过一丝电流,他的心中生出了一种可怕的冲动,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冲动。   两人对视着,林冬青突然吻了上来,这一吻实在太长又太凶狠,子末的嘴唇似乎已经红肿,难受地大口喘气。林冬青一把将他反身压在身下,子末听见对方哼了一声,像是无情又像是在发泄,子末知道自己应该推开对方,否则会发生什么,他是清楚的,可他没有,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他觉得他又是喜欢对方的。所以,他很安静地一动也不动,他感觉到对方很粗暴地剥开了自己的衣服,也感觉到对方狠狠地进入,他痛得直咬唇,发出粗重的喘气声。屋内只剩下水声,压抑了所有声响。   这一夜是狂暴的,也是疯狂的,子末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坏掉了,不断地被那个人进入,这期间,自己一直是被动的,脑袋都是晕乎乎的。当意识回归时,已是第二天晌午,子末睁开眼,茫然地看着眼前陌生的一切,他□□着躺在床上,一屋子凌乱,他起身,想找林冬青,那人早已不见了踪影。子末失落地坐在地上,手中拿着林冬青留下的字条,早已泪流满面,因为那张纸上只有八个字:我们不要再见面了。子末再也无法忍耐,嚎啕大哭起来,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没有骨气,就像是个被甩的女人,简直丢尽了脸。哭过,是心痛,心痛才会哭。子末的眼肿的厉害,红通通的就像是两只桃子,屋子里回荡着他撕心裂肺的哭声,他不知道原来自己居然会如此伤心。一天之间,被两个最亲的人抛弃,原来心痛居然是这样痛苦的感觉,这一刻他才知道,原来他居然是喜欢林冬青的,当然他也是喜欢魏子明的,可后者对他来说更像是父亲,他从没想过要勉强什么,他只希望他幸福,所以他会把对他的感情放在心脏最深处,可前者呢,居然这样轻易地就抛弃了自己。他觉得,这一切实在太可笑了,可笑地他快要疯了。 作者有话要说:  能看到这里的同志,我为你点赞,我自己也觉得前半部没法看好吗?后面会令你惊喜,敬请期待。   ☆、三年之后   三年后。   三年冬秋,如白驹过隙,春来春又去,带走了一年又一年。时光荏苒,物是人非。   子末穿着西服,挤上地铁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之旅。地铁内人满为患,子末却已经习惯这种拥堵。他的五官依旧阳光,却埋上了一股阴翳。从三年前他就不再爱笑,这种呆板的印象甚至保留到了工作单位。他的目光不再怯弱,三年时光让他成长了太多。现在,他已经能很好的处理与魏子明之间的关系,这三年发生了太多,两年前,魏子明与秦梅结婚,他顺利毕业,找到了工作。吴朝南毕业后回了老家,关系一直不错的周宇航留在省城,现在仍和子末经常联系,两人周末也偶尔聚在一起。至于那个人,子末不愿在想。那一天之后他就没再见过他,后来他听说,林冬青退学去国外留学了。这三年,他都没有他的消息,其实他若是想知道他的消息也不难,林冬青虽然走了,他的八卦却依旧在校园内流传。可子末不愿听,也不愿想,他觉得自己是恨他的,恨得刻骨铭心,他从没那么恨一个人,其实他并不知道,恨有多深,爱就有多深。   子末到单位时,来的人并不多,子末现在工作的单位是一家民营银行,工资虽然不高,同事们却很热情,子末对这份工作很珍惜,工作劲头很足。银行工作最需要的就是认真、仔细,一个不小心就可能错帐,造成损失。子末在信贷部,主要负责贷款审查,有时也负责发放贷款。民营银行不比国有银行,收益主要来源于放贷。为了和大型国有银行竞争,民营银行放贷条件、程序较国有银行简便、快捷,相对地利息也就更高。所以为了保证收益,银行通常会给信贷部定任务,包括每一季度、每一年放贷的金额,子末才刚进入单位,信贷部主任并没有刻意安排他放贷,而是安排他负责程序上的工作。所以,目前子末的工作性质相对简单。   一天工作匆匆结束,下班后子末收拾好随身物品,向着地铁站的方向走去。从子末工作的银行走到地铁站大约需要十五分钟,子末走出银行,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子末按下接听键,那边传来了周宇航的声音:“晚上有空没有?”“有。”子末边走边说,“一起去泡吧?”周宇航提议,子末想也不想地拒绝,说:“我如果像你,家里有那么漂亮的女朋友等着,绝不会想去泡吧。”“呵呵。”电话那头的周宇航笑了起来,语气颇有一丝无奈:“你这人,泡吧也不代表一定有什么不轨的企图,就是心情不好,想找个人陪陪我。”“喔。”子末望着前方,天空依旧晴朗,却已有了一丝阴霾。其实,这三年他从没开心过,甚至是压抑的。他的呼吸渐渐不顺,目光也有些游移。他回答:好,在哪儿?电话那边传来周宇航爽朗的笑声,说了声:逆光酒吧,你知道的。   子末无奈挂断电话,逆光酒吧他确实知道,几个月前还和周宇航一同去过,那是本市最大最豪华的一家酒吧,像子末、周宇航这样的工薪阶层,一般是消费不起的。可那次他们破天荒的去了一次,不为别的,两个人同样压抑,压抑的喘不过气。有时候,这种压抑并不需要言明,因为压抑的人,有时候是会做出不同寻常的事。子末知道周宇航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那一次,他被女朋友甩了,工作上又出了大纰漏,差点丢了饭碗。子末仍然记得那天看见他时,周宇航是如何颓废,胡子拉碴,一脸青白,整个人仿佛死过一次,目光无神而痛苦。而这一次,又是为了什么?电话中他的声音,似乎并无大碍?还是自己想的实在太多。   逆光酒吧位于酒吧一条街最醒目的位置,这是一条并不显眼的长街,白天之间关门闭户的房屋,晚上霓虹灯灿烂,就算是几百米以外也能看见耀眼的灯光。这条街代表着醉生梦死,也代表了孤独苦闷。子末走到逆光酒吧门口,周宇航也刚好走了过来。他的神色并无异常,只是精神稍微有些颓废。看见子末,他依旧露出大大的笑容,眉眼间尽是爽朗之气,他重重拍了拍子末的肩膀,招呼着他一起进了酒吧。酒吧里是迷眼的旋转灯光,忽暗忽明的灯光,并不太看得清经过的人,音乐声嘈杂,中央巨大舞池尽是尽情扭动身体的男女。子末漠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奇怪的是,这热闹的气氛竟然让自己难得平静,所以,从心底他是不讨厌这种环境的。   周宇航拉着子末坐下,两人点了瓶红酒。两个人是面对面坐着的,子末偶尔看向周宇航偶尔望向舞池,偶尔只是木然的望着人群,也不知目光究竟落在了何处。周宇航是那种不拘小节的性格,他对子末也是熟悉的。以前只觉得他安静,这些年几乎已经蜕变成了孤僻。其实,今天他很郁闷,因为他遇到了子末一直闭口不提的那人,那人桀骜不羁、目空一切的态度让他怒从中烧,他没曾想,三年后他会是第一个见到他的人。而他,依旧过得很好,王氏集团的接班人,年少有为的富二代海归、大型百货连锁集团新贵,想到这些周宇航的面孔不禁扭曲。   五光十色的灯光忽暗忽明,子末举杯对着周宇航微微一笑,说:“想什么,那么入神?”“哪有?”周宇航尴尬地看向一边,说:“没有,就是些工作上的事情。”他说着,目光看向远处的人群,突然像是看见谁一般,目光速度抽离回来,子末像是看见了他眼中的惊讶,向着周宇航的目光望去。那边是VIP专座,几名衣着时尚的男女正坐在那里,几个人边喝酒边说着什么。其中的一名女性,身着紧身黑色长裙,一头秀发披在肩后,她的面孔在闪烁的灯光下如同鬼魅,忽闪忽现。她的五官是妖媚的,再配上极致挑逗的妆容,显得异常性感。她的五官似乎勾起了子末脑海深处的记忆。她是——子末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她。何月兮,子末终于想起了那个早就被他遗忘的名字。他猛地灌了一杯酒,觉得脑袋晕乎乎地,靠着椅背休息。他的目光无神地望向屋顶,五光十色的灯光在他脸色迅速略过又忽而出现。周宇航放下酒杯,朝子末使了个眼色,走进舞池。子末看着他的身影瞬间消失在舞池,他知道对方是喜欢玩的人,他劝过他,他不听,子末也就不再劝了,他记得他从来都不是自讨没趣的人,能让他这样做的人,真的很少,很少。   子末又倒了杯酒,目光无神地落在酒桌上。周宇航放在桌上的手机发出嘟嘟嘟的震动声,屏幕上的来电显示为未知。子末的手指触及到电话,犹豫了片刻,接听了电话。他没有说话,电话里传来了对方的声音。“周宇航。”这声音瞬间让子末失魂落魄,就像是被闪电击中了天灵盖,他浑身都在颤抖,颤抖的几乎跌在地上。只因说话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林冬青。电话这边是子末的沉默,他没有回答。又听见对方继续问:“周宇航,你在不在?”子末的胸膛激烈的起伏着,愤怒、痛苦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眷恋一股脑儿地压迫起他脆弱的神经,手中的电话砰地一声掉在酒桌上,传来嘟嘟的声音,对方已挂断了电话。子末深深了吸了一口气,用颤抖的手拿起电话,看着那串电话号码。 作者有话要说:     ☆、他在我心脏深处   子末几乎是下意识的就牢记了那串电话号码,他猛灌自己酒,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滚烫的胸膛平静。三年来,他已经刻意逼迫自己不去想他,可这三年,他从未忘记过他。不都说时间是治疗伤痛的最好良药?可自己呢?子末无力的垂眸,目光死死地落在空无一切的地上,他觉得自己的心在一片片的破碎,他捏着酒杯的关节已发白。   子末醉了,第一次醉的如此厉害。周宇航回到座位时,子末死死的将头趴在桌上一动也不动,他轻轻地推了一下子末,那人却没有一丝反映。这时,电话又响了。周宇航按下接听键,电话那边传来林冬青的声音,对方的声音藏着一丝愠怒,颇为不耐烦地说:“你刚才是怎么了?接了电话居然一句话也没有说,耍我啊?”周宇航的目光不停地在子末脸上与灯光上变换,他有些明白了,冲着电话那头说:“刚才不是我接的电话。”“是谁?”林冬青质问,语气中带着质疑。周宇航咬紧了唇,默默回答:“一个朋友而已。”“呵呵。”对方笑了,语气中有着不容反抗的威压:“告诉我他的电话。”“我一会发短信告诉你。”周宇航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林冬青他惹不起,王氏集团是他工作公司最大的客户,老总安排他负责协调与王氏集团的关系,所以,今天老总带着他和王氏集团的人碰面,没曾想,他居然见到了林冬青。他还是那样高高在上,目空一切,可他的气质又是那样高贵,又是那样漂亮,他有学识,又有家世,他就是王成晤的小儿子,王氏集团的新一代接班人。   本来今天接待他们的人根本不可能是林冬青,因为他现在身居王氏集团总经理一职,是不会轻易和小供应商会面。可他却破例了,亲自接待了周宇航和他老板。三个人在会客室谈了很久,林冬青向周宇航的老板提出以后由周宇航直接负责协调事项,老板自然欣然应允。离开时,林冬青要了周宇航的电话,向他打听子末的消息。周宇航不想回答,就匆忙着离开了,没曾想,对方居然又打来了电话,这电话还被子末接上了。周宇航喝了杯酒,点了烟,烟火忽明忽暗,他闷头抽烟,抽了一支又一支,他的眉头紧锁,内心挣扎不已。这些年他太清楚不过子末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可以说是颓废至极,他本就学业优秀,不出意外应该可以保研,没想到最终只是顺利毕业。他本可以到外地发展,没想到他又留了下来,进了一家很一般的民营银行工作。周宇航不想让林冬青再来打扰子末的生活,可他又不知道如果拒绝林冬青,对方会出什么招对付自己。“算了。”他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按灭了烟头,扛着子末离开了酒吧。   周宇航送子末回家后,将他放在床上,替他盖好被子这才离去。子末再次醒来,已是凌晨五点。子末觉得头痛得就像是裂开,又像是千万根针在扎,难受极了。就倒了杯温水喝了,坐在客厅看电视。他的思维混乱不堪,脑海里依旧是林冬青的手机号码,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记忆力在那瞬间居然如此之好,那串号码他明明不过是看过一次而已,就好像是用烙铁烫在脑海,怎么也挥之不去。就这样直到太阳东升,子末洗漱收拾好,离开家向地铁站走去。今天太阳很大,空气却不闷热,子末按时来到单位,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午间休息,子末端了杯水,坐在办公桌前拿出前几天买的《荆棘鸟》,准备读书。这时,身后传来脚步声,信贷部的办公室门被人推开,发出吱呀一声。子末回头望去,看见同事魏丽站在门口,冲着自己一笑,然后快步走到自己跟前。魏丽的眼睛很小,笑起来时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缝,她长相普通,人却挺好相处。她手中端着杯咖啡,在子末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她又笑了,说:“子末哥,我随时见你,你不是在工作就是在读书。你不无聊吗?”呵呵,子末低着头沉闷地笑了,回答:“我习惯了,一直都这样。”“那个……”魏丽眨了眨眼睛,微微抿唇,凑到子末跟前,贼兮兮地说:“子末哥,我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子末一愣,眼眸登时暗了下来,他侧过脸,不看魏丽,说:“我的情况你不是不知道,没房没车。”“没事。”魏丽夸张地摆了摆手,又用手拍了拍心口,长舒一口气,说:“我以为啥事,这根本不是事,对方家境殷实,不看重那些,就看重人。子末哥,我觉得她跟你特配,你真得去看看,不要错过了缘分。”“是吗?”子末依旧垂首,眼神中尽是复杂,也许真真正正谈一次恋爱也没什么不好。他看向魏丽,微微笑了,说:“那你安排下”。   相亲的事被安排在周六下午,地点在人民公园后大门的良缘咖啡。子末这一天穿得很随意,简单的衬衣和长裤,他本来生的个子就很高大,加上五官俊朗、阳光,即使是很简单的装束,也显得格外帅气。子末乘车到达人民公园后大门,站在咖啡馆门口,子末看到了楼上的电影院。他的目光失神地望着影院外墙上的宣传画,回忆泛滥成灾。他记得那一年他曾和林冬青在这里看电影,回忆还那样鲜明,可经历的一切对他来说就好像是几个世纪以前的事。他的心脏忍不住扑通扑通地跳动,就好像要从胸膛间蹦出来。他搞不清楚这悸动从何而来,他咬紧了唇,几乎咬破了唇角。   走进咖啡馆,靠近右侧最后的座位,一名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年轻女孩子坐在那里,手中拿着一支白玫瑰。子末走近女孩,对她微微笑了,说:“我叫魏子末,周彤小姐,你好。”女孩子腼腆一笑,一抹红霞飞上脸颊,她的声音柔美的就像是雨后的山泉,她说:“你坐。”子末坐下后,点了杯咖啡,和女孩子聊起天来。其实,他对女孩的印象很好,女孩长的很漂亮,皮肤白皙,五官端正,虽然说不上倾国倾城,起码也算端庄秀丽。女孩的言谈举止很文雅,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恬静的气氛,让子末觉得很安心。可他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就知道,他不可能爱上她,也可以说是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人。他可以很绅士、很礼貌的对她,却不能用爱人的心去对她。子末同时觉得自己又是丑陋不堪的,所以他除了保持一种礼貌的态度之外,并不过分热情。他的态度保持的恰到好处,礼貌却不热情,平淡又不会冷漠。   子末送周彤回家后,就直径回了家。才一到家门,魏丽的电话就打了过来。电话那头的魏丽显得很兴奋,很急切地盘问起子末:“子末哥,你对彤彤姐感觉如何?”“还好吧。”子末回答。“什么叫还好?”魏丽轻轻斥责了他一声,又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人家彤彤姐对你印象可好了,她挺喜欢你的,你要好好把握。”“我知道了。”子末很平静的回答。电话那边的魏丽,恨铁不成钢地继续说:“男人就是要主动,我挺你,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好。”子末说完,魏丽又想继续说些什么,电话却已经传来一阵阵滴滴声,这边的子末早已挂断了电话。   子末觉得全身酸软无力,手脚都在打颤,这些日子他实在把自己绷得太紧,他洗漱完毕躺进被窝,闭上眼脑海里又浮现出周彤甜甜的笑意。这一刻,他觉得其实周彤也没什么不好,作为结婚对象实在是再好不过。他对她并不讨厌。子末又突然觉得心脏憋得慌,有只巨大的手一直紧紧地压在上面。他的呼吸越发急促,林冬青的电话号码又一次浮现在脑海之中,他觉得自己就快要无法呼吸。他恨他,想忘记他,又忘不掉。也许自己真正谈一场恋爱后,就可以忘记那个人。子末自欺欺人地想,那多年前一晚的余韵仍然留在体内,他的心脏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只为那个人心痛。 作者有话要说:     ☆、又见面了   和周彤的相处愉快又简单,那次见面之后他们又见了几次。周彤总是很主动,会主动在子末词穷时找话题,会和他说很多她小时候的故事,说些自己家里的趣事。子末听得很认真,他对她一直是很有耐心的。子末不会主动约周彤,周彤就主动约他。周彤是真的很喜欢子末,从第一眼见他时就喜欢,他不会像以前追求她的那些人,不吝词句地赞美自己,他虽然什么恭维的话也不会说,可周彤就是觉得他很老实、认真。她对他几乎可以说是迷恋的,迷恋的一有空就会给他打电话,发短信,接到他的电话之前眉头不展,接到之后就立即喜笑颜开。她觉得自己是快疯了,她从没来没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她觉得子末就是自己这一辈子要寻找的人。所以现在她是快乐的,因为可以和他在一起。   子末工作时会将手机揣在西裤口袋,将声音调成震动。这些天周彤总会给他发短信,他也会很认真的回复。他清楚明白地感觉到了周彤对自己的喜欢,可他并没有对她说过任何有关喜欢的字词,因为他不确定,他不爱她,所以他很犹豫。西裤口袋传来了几声短促的震动,子末拿出手机,是一条来自周彤的短信:子末,周末可以陪我逛街吗?可以,子末回复后又将手机揣回西裤口袋。   一晃又到了周末,子末一早大就起了床。先是看了会书,又稍微收拾了下,就出了家门前往与周彤约定的地点。两人约定的地点是省城最大的购物街,这条街不论是工作日还是周末人流量都很大,因为这里临近省城最大的批发市场。这条购物街,有针对各个消费阶层的店铺,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很多仿冒产品、地摊货,但在这里,你也可以买得到价值上百万的珠宝、手表。所以,这条购物街一年四季人流如织,从早到晚都人声鼎沸,就像是从不会歇市的不夜城,在这里,有廉价,也有奢侈。   子末站在购物街入口的浮雕处等待周彤,等了有一会。周彤踩着高跟鞋缓缓地走了过来,她身材高挑,穿一身黑色连衣裙,飘逸而柔顺的长发披在肩上,脸上略施粉黛,看起来很抢眼。走在大街上的她,回头率极高,可她就像是只寻到母亲的雏鸟,眼睛里只有站在那里等他的子末。她的脸上尽是微笑,她走到子末身边,紧紧地揽住他的手臂,对着他说:“我们进去吧”。子末点了点头,任由周彤挽着自己,和她往购物街里面走。   购物街店铺很多,商场也栉比鳞次。各种店铺目不暇接,子末很少逛购物街,跟着周彤进来之后,就由着周彤拉自己瞎逛。周彤的家境算得上殷实,父母都是生意人,生意做的不大不小,也存下了不少积蓄,虽然对自己很苛刻,对女儿却从不节省。周彤喜欢逛衣服店、包包店。逛得几乎都是几千、几万一个包、一件衣服的那种,不过这些店铺对子末来说也算的上是奢侈了。周彤也知道子末的情况,自己看上的东西从不让子末付钱,可子末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尴尬地几乎有些难受。两人逛了有一会,经过一家卖国际大牌手表、钻石的店铺,周彤停在门口,犹豫了一会,拉着子末就往里走。子末听说过这家店,这家店是购物街最有名的奢侈品店,其中最贵的手表卖价高达320万人民币。这样的店铺,要不是周彤拉着自己往里走,子末根本就不可能进去,因为他知道这里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他这种人可以买得起的,他不是自卑,只是比较有自知之明而已。   店铺内部装修的很有格调,所有的手表、钻石都单独地陈列在玻璃定制的格子里。周彤拉着子末往里走,子末紧张地眼睛都不知道看哪儿了,这里的店员个个身穿大牌西装,脸上堆着职业性的笑容。看见有客人进来,就一对一的进行服务。子末跟在周彤身边,店员引领着两人往店里走,只不过走了几步,子末的眼睛就再也离不开站在远处的一男一女。子末惊愕地愣在原地,全身都在发抖,他的嘴角是一丝苦笑。男人也看到了子末,他抬起头,目光死死地盯在子末身上,就再也不肯离开。这一刻,林冬青只能傻傻地站在原地,他的心脏狂跳不已,眼前是一张自己想念了几百个夜晚的面孔。他曾经刻意伤害他,然后离开他,只因为他觉得他得不到他,以为他真正爱的是那个男人,他克制自己不去想他。可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他从没忘记过他,他曾经以为把他推向地狱,他就可以解脱,可惜他错了。在英国的日日夜夜,他都在发狂,发狂地想着面前的这个人,现在他回来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可他没有胆量去见他,只因怕见到他仇恨的眼神,而现在,他出现在自己面前了,他的所有决心都在一瞬间崩溃。   子末愣在原地,感受到自己的心脏碎成一片又一片,他明明是该恨那个人的,可见到他,为什么恨不起来?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和他,就当作陌生人吧。周彤回眸看向子末,笑着又挽起他的手说:“子末,你别发呆了。”说着,拉起子末就往里面走,正好来到林冬青和他的女伴面前。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凝固了,子末和林冬青四目相对,子末咬着唇,犹豫着,他看着林冬青的目光充满了痛苦和心碎,这心碎让林冬青痛苦不已。林冬青几乎是下意识地走到子末身旁,抓住了他另一只手,用颤颤巍巍地声音说:“子末,我是冬青,我回来了。”呵呵,子末露出苦涩的微笑,淡淡地说了一句:“好久不见。”“是啊,好久不见。”林冬青也只是淡淡一句,只不过这一句压抑了太多感情。   “你朋友?”林冬青的女伴走了过来,这名女生个子纤细高挑,皮肤白皙,长得十分漂亮,就像是电视明星。她穿得很简单,简单又十分有气质。子末觉得这女孩十分面熟,又记不得在哪里见过,于是尴尬地笑了笑。“对,我大学最好的朋友。”林冬青仍旧抓住子末的手,看着他说。一旁的周彤也默默笑了,四个人就一时愣在原处。林冬青察觉到气氛不对,松开了子末的手,用恶魔般的微笑对周彤说:“你好,我是林冬青,子末的朋友。”周彤一霎那几乎愣了,眼前的这个男人,长得太过耀眼,她从没见过这样完美的男人,站在他跟前,不论是谁都会黯然失色,她尴尬地笑了,说:“我叫周彤,子末的女朋友。”女朋友?林冬青的眸色在刹那间暗淡、充满了杀意,只不过一瞬间又恢复了正常,他介绍起自己的女伴:“这位是林琳小姐,我的朋友。”“林琳?”周彤突然失声尖叫起来,一脸兴奋地说:“你就是那个电影明星林琳?对不对?”林琳抿嘴笑了,微笑着点了点头。“那你一定要给我签名。”周彤这时已经走到林琳身边,满脸兴奋地跟她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不可能   林冬青侧身往子末的方向靠近,突然伸手抓住了子末的手,他的力气既大又凶狠,让子末霎那间呆若木鸡,居然忘记了反抗。林冬青的手手心已湿透,汗液粘在子末手上,被空调的冷风一吹,更加冰凉。两个人的手就这样死死捏在一处,手心既冷又燥热,子末的呼吸已急促,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林冬青看着自己的眼一动也不动,就像是要将自己拆吃入腹,眼神中充满了怨念,充满了侵略性。   “子末,你们在干嘛呢?”周彤的声音卜一响起,林冬青就松开了握住子末的手,两人同时回头看向周彤和林琳。林琳脸上依旧带着处变不惊的笑容,周彤嘟起嘴,似乎有点生气。林冬青看着林琳,温柔地说:“有没有看上什么?”林琳微微笑了,眸中含笑,说:“刚才那条项链就不错。”林冬青这时向一边的店员招了招手,店员走了过来,脸上依旧是职业性的微笑,他礼貌地说:“林少爷,有什么需要的吗?”林冬青嘴角带笑说:“把刚才林小姐和这位小姐,”他看了看周彤,又说:“看上的东西一起包好,账和以前一样记在王氏集团”。“好的。”店员说着走了下去。“不行。”子末立即走到林冬青面前,看着他,一脸坚决地说:“那么贵的东西,我们不能收。”呵呵,林冬青拉起子末的手,用恶魔般的眼神看着子末,说:“我们是朋友,送点东西给你女朋友,太正常不过,你就不要推辞了。”   子末依旧坚持,可一旁的周彤却面露挣扎,她真的是很喜欢刚才看的项链,那条项链贵的她根本想都不敢想,可现在居然有人说要白送给自己,是女人都无法拒绝,所以她根本没能说出拒绝的话。子末绝望地直喘气,他看了看那条项链的标价,一脸惨白,这条项链,就算他奋斗一辈子说不定也买不起,可这个人居然说把送说的如此简单,就和他曾经把喜欢说的那样简单一样。他真是不理解他,也许对他来说就是这样,喜欢你时,可以整天粘着你,看不见你就坐立不安,可不喜欢你时,就冷酷无情地抛弃你,甚至没有一点留恋。子末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在流血,痛不欲生也不过如此,他的眼眶酸酸的,差点就要流泪。他恨他,可他又忍不下心恨他,可他至少不想和他有所牵连,如果周彤收下他的项链,他和他从此以后就再也脱不了干系。子末在发抖,抖地几乎站立不稳。   子末没能再说话,绝望地苦笑。项链已经被店员包好送到林琳和周彤手里,林冬青拉着子末往外走,说要请子末和周彤吃饭,周彤自然不会拒绝,子末也不可能说要走。外面的天很热,可他却觉得自己冷得发抖,牙齿都在打颤。林冬青拉着子末、周彤和林琳跟在两人身后来到林冬青的车前,这是一辆豪华版的劳斯莱斯,车身线条流畅,就像是伫立在原野上的野兽,实在是漂亮极了。周彤一脸震惊,他不知道子末居然会有这样富豪级别的朋友,可现在的子末却好像一点也不高兴,周彤实在猜不出两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林冬青不可能会舍得送自己价值几十万的项链,这已经不能说是对待好朋友,就算是对待亲兄弟也差不了多少。   周彤在胡思乱想间和林琳上了车,车里的气氛很诡异,因为林冬青非让子末坐在副驾驶,而他自己则亲自驾车。车子缓缓驶入市区,来到市区最有名的西餐厅,林冬青将车开进停车场,车子停稳,林冬青回过头对坐在后排座的周彤和林琳说:“你们先上去好吗?我和子末有点话说。”“好。”林琳微笑着下了车,周彤看了子末一眼,也跟着下了车。等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尽头处电梯。林冬青抓住了子末的手,一双凤眼凝视起子末,他的力气依旧很大,抓着子末的手让子末生疼。子末则是看也不看对方,脸孔上覆盖着一层冰冷。   “你恨我,对吗?”林冬青轻轻地问,他对待子末从未如此温柔过,因为他以前只会在这个人面前发脾气,任性而已。子末的面孔在漆黑的停车场内晦暗不明,他的声音颤抖地不像话,他说:“如果有人对你做过那样的事,之后却一声不吭的走了,你难道不会生气?不会憎恨对方?”林冬青暗淡了眸子,点了根烟,他其实不怎么抽烟,只在极度烦恼以及心神慌乱时才点烟,车里弥漫起白烟,林冬青沉默了片刻,说:“那么,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喜欢到要死,对方都不会爱上你,你难道不会想毁灭他,让他哭?”子末终于回过头,与林冬青四目相对,他觉得包裹着自己的某层外壳正在皲裂,发出咔嚓一声,他的手指抖地不像话,他明明恨死了眼前这个人,为什么?为什么又会心软。他懊恼地用手蒙住脸,发出呜咽的哽塞。   “我真的喜欢你,子末”。林冬青死死地抱住子末,下颚放在他肩膀上,像以前一样轻轻地蹭着他的肩。他的气息喷洒在子末耳蒂,让子末有种既麻酥又温暖的感觉。他的声音温柔的就像是某个惯于撒谎的恶魔,他轻轻地说:“我那时太小了,太不懂事。我真的是爱死你了,爱得发狂。”子末松开了蒙住脸的双手,身边的林冬青的脸孔近在咫尺,他的五官一如既往,漂亮的不真实。两个人的脸接近地嘴唇差点碰上,林冬青猛地按住子末的头,吻上他的唇,这吻猛烈地不可想象,子末的嘴唇都被林冬青咬破。子末一边任由林冬青吻自己一边大口的喘气,他几乎忘记了反抗,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了,脑袋昏沉沉地,仿佛一只溺水的鱼这感觉实在是太奇怪又太诱惑。林冬青到底是放开了自己,子末睁着眼睛看着他,脸色苍白,他动了动嘴唇,想说些什么。他知道他惹不起眼前这个人,三年前他实在伤得太重,虽然从那天起他就明白了自己对他的感情,可时至今日,子末仍然无法完全接受林冬青,他仍然记得他那天的无情决绝,和他现在的温柔痴情反差实在太大,子末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林冬青,他不想去想,也不敢去想,子末苦涩地笑了,笑地十分难看,他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们不可能。”说着,子末打开车门,走向电梯。   楼上的西餐厅不愧是省城最豪华的餐厅,装修的颇有西式风格,餐厅内用餐的人并不太多,穿着黑色职业装的侍应生在餐厅内穿梭,餐厅正中是一名正拉着小提琴的女士,从她修长白皙的十指间流淌出动人的旋律。这顿饭子末吃的很尴尬,也没怎么说话,周彤却显得很主动,她很专心的和林琳说话,也问些她新戏的情况。林冬青从一开始到最后几乎都没有笑过,板着一副生硬的面孔,就好像不知道微笑是何物。吃过饭,子末想着快点离开,坚持不要林冬青送,对方冷漠地笑了,瞪着他,眼中满是怒气,林冬青冷笑着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拉子末上车。他最先送林琳回家,之后送了周彤,最后才送的子末。   子末住的地方是三环外的居民小区,他毕业后为了工作方便,又考虑到自身经济情况,于是在这里租下了一室一厅。省城的房租很贵,三环和二环之间租金相差近一千,子末才毕业,工资并不高,所以才在此租房,林冬青的车子在子末租住的小区停下,豪华的轿车在老旧的居民小区中显得格格不入。子末一句话也没说,下车转身离开。只是才迈了一步,他又转过脸,对着林冬青说:“项链我会还给你的。”呵呵,林冬青捂着嘴微微一笑,目光中闪耀着黑暗的光忙,看着子末往小区内走。他的手狠狠地抓在车窗边,目光越发冷酷,低声喃喃说着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你并不爱我   子末回到家,打开灯,伸展四肢躺在沙发上。他觉得头脑沉重,人昏忽忽的,全身乏力。他一手放在额头,望着天井昏黄的灯光,失神片刻。他的心难受地滴血,他只是不想再受伤害,这不是错,一定不是。他伸手掏出手机,拨通了周彤的电话,电话响了两声,周彤接听了电话。子末沉默了几秒,声音中是从未有过的严肃,他的呼吸是沉重的,让周彤干涩的唇微微颤抖,他说:“彤彤,我知道你喜欢那条项链,可是那太贵了,我们不应该接受林冬青的礼物,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电话那边的人也是一阵沉默,这种沉默让两个人都感觉到某种无法言语的尴尬,周彤握着手机的手在微微颤抖,她死咬着唇,呼吸也变得难受起来。她知道,她今天所做的选择不仅仅是一条项链,而是在项链和子末之间取舍。她皱紧了眉头,很勉强地回答:子末,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明天把项链送到你单位。接着又是一阵沉默,手机依然放在子末耳边,可从那边传来的已不是沉默,而是电话挂断的声音。   这一夜,子末睡得并不安稳,后半夜,居然汗流浃背,他反复惊醒几次,好不容易坚持到天亮。可一睁眼,脑海里便浮现出林冬青的面孔,子末站在洗漱台前,狠狠地揉搓脸颊,企图用冷水让自己安静下来。这样用冷水反复泼脸几次,几乎将脸皮揉破,却依然无法控制自己狂躁的心情。这种心情,有时就是一种化学反应,你没看见这人时,心情不会有任何起伏,可一旦看见后,就再也没有办法将这人驱赶出你脑海。林冬青对于子末来说,就是这样的人。   子末毕业后,已经很少回魏子明老家,这些年来,不过回去一次而已。那一次正是参加魏子明和秦梅的婚礼,后来电话也少了,只不过子末还是保持了每个星期和魏子明通一次电话的习惯。子末在电话中一向说的不多,就和以前读书一样,都是些问候嘱咐的话而已。子末穿好衣服,想到也有很久没给魏子明打电话,就给对方打了电话,随便说了几句,才着急地下楼。   周彤在子末午休时,将项链送到子末单位,两个人站在银行大门口,气氛却是格外尴尬。周彤从LV包中拿出包装好的项链递给子末,子末伸手接住,抿着唇,想和周彤说些什么,又实在是无话可说。周彤的表情很勉强,朝着子末挤出个很难看的笑容,两个人沉默地站了几分钟,见子末实在没有和自己说话的意思,周彤转身走了。她走时,正好起了一阵风,将她的长碎花裙吹得迎风飘舞,她走得太急,差点扭了脚,疼痛让她死死咬唇,她的眼眶酸涩的难受,两只大眼睛湿漉漉的,就像是落单的小鹿,可爱又可怜。她就是用这样一双眸子再一次回望子末,只不过那个男人犹豫了片刻,居然转身走了。周彤终于再也忍不住,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她哭了,极力隐忍着哭声,她觉得,她和子末之间的感情已经在这一霎那间烟消云散,就好像从未发生过一样,也许,这所谓的感情不过是自己的自作多情。她拿出湿巾,擦干眼泪,恋恋不舍地看着子末离开的地方,终于黯然离去。   王氏集团总部,总经理办公室。林冬青斜着身子靠在旋转椅背上,手里拿着文件,也不看坐在远处沙发里的人。那人身材很高,穿着一身阿玛尼西装,手里点着烟,白色的烟雾轻轻升起,那人透过烟雾凝视着远处的林冬青。他笑了,嘴角的笑很奸邪,但他长得很帅气,这种似邪非邪的轻佻模样,反而魅力十足。男人的睫毛很长,又浓又密,眉下是一双狭长的瞳眸,眸中自带一股邪气。“你不累?”他说着,抖了抖手中的烟。林冬青仍旧不看他,冷冷地说:“我那有刘少这么好命,我不就是命贱?”“说笑了啊。”刘少抿嘴笑了,又说:“我命是好,可有些人命好,现在还不是很惨?所以我觉得,聪明对一个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而林少你正是一个聪明人”。   林冬青抬起眼看了刘凡一眼,嘴角挂着若有似无地笑,他撑起双手站起身来,看着他,说:“你想要什么?”“你是聪明人。”刘凡也即是刘少,迈着步子走到林冬青身后,几乎与他背靠背。刘凡凑到林冬青耳根,笑着说:“我之前帮你设计你哥,你的报酬可还没有付给我,我说我现在来讨债如何?”说着,嘴角带笑,妖邪的眸中有种暧昧的色彩,他的手指突然放在林冬青唇上,轻轻地划过上唇又划过下唇。“别开玩笑!”林冬青很厌恶地打开了刘凡的手,双瞳直视起对方,他的眼中是即将喷薄欲出的怒气,他在心中几乎想要呕吐,可他只是淡淡地笑了,说:“我没听说你喜欢男人,而且我们之间最好不要有这种关系。”刘凡震惊几秒,死咬着唇,紧绷的面孔放松下来,脸上依旧是天生的邪气,   两人之间的气氛险恶起来,这时林东青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手心紧张的全是汗,他的手指微微颤抖,不相信那个人居然会给自己打电话,他记得昨晚,和他分开时他冷漠的表情,他觉得怕了。按下接听键,那边传来子末的声音,他的声音很男性,音调没有起伏。他说:我在你公司楼下,有东西要还给你,我上来还是你下来?林冬青想到刘凡还在,他并不想子末和刘凡见面,于是他犹豫了,沉默了几秒,就是这几秒,刘凡从他手中夺过了手机,对那边的人说:你找林少?请你直接到他办公室。   林冬青的手机已挂断,子末站在王氏集团楼下,望了眼这幢摩天大厦,走了进去。他口袋里揣着周彤送回来的项链,他现在只想把这条项链还给林冬青,从此之后就再也不要和对方往来。他咬着牙,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液,他知道,这是因为他很紧张,只不过是见他一面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   前台接待小姐走在前面,子末走在后面,前者在一间办公室前停下,朝他微微点头示意,随即转身离去。门并没有关紧,微微露出一条缝隙,子末并没有敲门,他只是下意识地推开了门。门大开,他看见宽阔的办公室内站着两个人,林冬青正站在办公室正中,另外一名高大的男子从身后拥抱着他,两个人看见他的一瞬,子末觉得全身血液都凝固了,他全身都在发抖,他从不知道一个人居然可以抖成这样,他往里走了一步,林冬青朝着他抿嘴笑了,另外一名男人放开了拥抱他的手,坐在沙发上,用一双狭长的眸打量自己。子末脸色苍白的可怕,他颤抖着从口袋里掏出首饰盒放在茶几上,然后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走了出去。   子末觉得自己真是要疯了,为什么?他痛苦的无法思考,脚下的步子软乎乎的,好像随时都会摔倒。他明明决定要和这个人不再来往,那又为什么会觉得这样痛苦?子末恍惚着下了楼,而林冬青站在落地玻璃前,看着那个人走出大厦,越走越远。   刘凡依旧坐在原处,看着林冬青的一双瞳眸似笑非笑,“很好玩吗?”林冬青冷冷地问。“的确很好笑。”刘凡又点了支烟,说:“因为你喜欢他,所以这更好笑了。”“为什么?”林冬青的目光依旧注视着窗户之外,虽然那个人的身影早已不见。“怎么说了。”对方像是在思考,突然笑着说:“因为我发现他也喜欢你。”然后,说完这句话的刘凡就发现林冬青正用一双烧热着某种狂野的瞳孔注视着自己,刘凡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因为他觉得林冬青的眼神实在太可怕,虽然从前他就觉得这个人既无情又可怕,至少那时他是有弱点的,而现在的他,就好像是胜券在握的帝王,什么都不放在眼中,什么对他都无足轻重,他眼神中的威压,就像是一座巨山压迫着自己,使刘凡无意识间避过了对方的眼神。 作者有话要说:     ☆、我很关心你   刘凡低着头,手指间夹着烟,白色烟雾袅袅。他的嘴角依然带笑,仿佛之前的怯懦根本不曾存在。林冬青依然站在落地窗前,双眼无神地望向远处,他的身材是那样纤细,侧面的五官线条是那样完美,角度在已有些灰暗的天色下就如同希腊神话中的美神。他的美是超越性别的美,刘凡看得呆了,他从前从没觉得任何人美,也未曾想象一个人居然可以美到这种程度,他原本以为这种人是不存在的,直到他在英国遇见了林冬青。   他依然记得第一次在大学校园中遇到林冬青时的情形。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副冷漠的表情,他不会笑,即使是笑,也是阴暗的笑,黑暗的笑。可他对他居然有了兴趣,那时这个人对自己说,他不需要朋友,就算需要,也是可以利用的人。他却对对方说,让我做你可以利用的人,于是,两个人相视笑了,只不过都是带着奸邪的笑。他们之间的友谊从不纯洁,没想到却保持了三年,也许他是真的对他有意思,不过这又如何呢?   一支烟抽完,灰烬落在桌上。刘凡叹了口气,对林冬青说:“你想这样得到他,是不可能的。”“是吗?”林冬青突然回过脸来,对着刘凡露出微笑,这微笑让他全身散发出温柔的光芒,这微笑,实在太无邪。刘凡看呆了,微笑着抬了抬手,说:“如果是这样,那就不同了。”“也许吧。”对方却又侧过脸,看向远处。   天色有些暗了,子末在街上游荡着,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不想回家,他只不过不想回去,留自己一个人在孤独的空间中而已,他怕他会疯。乌云密布,天色更暗了,风起,卷起满地尘埃和落叶,风中,有泥土的腥味,这是暴雨来袭前的征兆。街上的人还多,可都形色匆匆,他们小跑着,想要尽快到达目的地,和这些人截然相反的是子末,他的步子放得很慢,就好像是在刻意等待暴雨的来临。他渴望着暴雨,希望这雨能让自己清醒。雨还是来了,狂暴而猛烈,豆大的雨滴一滴滴落在子末身上,他全身湿透,身体逐渐冷透,四肢已经冷得麻木,没曾想冷透之后不是冷却是无法抑制的燥热,他觉得自己像是在烧热,心在燃烧,身体也在燃烧。   这场雨虽狂暴,短短几分钟后却又骤然停息。回到家时,天已经完全黑透,子末不觉得饿,什么也不想吃,洗过澡就钻进被窝,他全身都在发抖,觉得冷得不可思议,脑子却是烧忽忽的,身体中就好像是涌入了一冷一热两股气体,在身体中相互对抗,让他难受的无法正常思考。第二天,子末病了,他只好请病假,却不想去医院,随便吃了几颗退烧药,子末一整天都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吃,什么也不想做。这一刻,他甚至希望自己就这样死掉,那么就不用再想有些人,就不会那么痛苦。   周宇航的电话不期而至,子末这时已经觉得好些了,人清醒了不少。那边的周宇航说:“子末,要出来吗?我在逆光酒吧”。子末打算拒绝,于是回答:“我不舒服。”周宇航沉默了,说:“我来看你,再带个朋友”。“算了,”子末这时已经从被窝里爬了起来,坐在床上:“你别来,我也不想出去。”“那就算了,你好好休息。”周宇航挂断了电话。这时的逆光酒吧,依旧灯红酒绿,劲爆的音乐,加上喧嚣的环境,无时无刻不彰显了这座不夜城的精彩。   周宇航坐在VIP专座,林冬青坐在他身边。他皱起眉,手中端着酒,眸色暗淡,说:“他说他不舒服?”“是。”周宇航回答,又说:“我不放心他。”呵呵,林冬青笑了,手中的酒杯在灯光下反射出琥珀色的光芒。“告诉我他家的楼栋号。”他说,林冬青上次送子末回去,当然记得他住哪个小区,只不过不知道子末住家的具体栋数、楼层。周宇航不得不告诉对方,因为对方的脸色实在太可怕,他想不出搪塞的借口。   子末睡了一天,再也睡不着。穿好睡衣坐在客厅,手中端着水,一边看电视。电视里正播出最近挺热的仙侠剧,子末其实并不喜欢这类电视,只不过实在不知道看什么而已。屋内灯光昏暗,他却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屋外想起了敲门声,子末叹了一口气,猜想是周宇航来了,于是起身开门。然而门外站着的不是周宇航,却是林冬青。子末的心脏狂跳起来,身体又开始发烫,他想关门,却被林冬青一手推门,走了进来。他看着他走向屋内,背影纤细而高挑,他的手臂、大腿曲线都很美,在昏暗的灯光上甚至有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力。子末只觉得口干,跟在林冬青身后。   “我说过我们不可能。”子末在林冬青身后说,“我知道。”他回首,精致的五官仿佛染上了一层柔光,他低垂着眉眼,周身散发出温柔又柔弱的气质,他淡淡笑了,脸色惨白,眼神是哀怨的,他说:“是不是连朋友也没得做?”“我不是这个意思。”子末在他身后站定,却见对方转过身,手中拿着一只口袋,从里面拿出几瓶药,说:“我听说你生病了,又不知道你哪里不舒服,所以都买了点”。   子末没有说话,眼眶却酸涩酸涩的,他怂了怂鼻子。走到林冬青身边,接过药,说:“谢谢你。”林冬青微微笑了,就像是漂亮的木偶娃娃露出的笑容,击中了子末的心脏。“我走了。”林冬青说完,往外走。他知道,他从来都知道如何表现自己软弱的一面,也知道,以退为进。   四周只剩下空荡荡的房子与子末,他觉得自己长久以来构筑的城墙已经出现裂缝,他甚至想追出去抱着那个人,亲吻他,他似乎被某种狂烈情绪俘获了,呼吸急促的厉害,腿也软的不像话。   第二天,子末已经痊愈,病假几天,他再也找不到理由请假。他的脸色依旧是苍白的,眼神却充满了神采。今天的工作并不很多,子末审核完毕几件贷款手续,也差不多快要下班。手机始终放在裤袋,没有响过。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期待着什么,他想见那个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觉得自己实在可笑,几天前他甚至还和他说我们不可能,可看他被别人拥抱的那一幕,又疼得撕心裂肺,甚至大病一场。可他实在没有勇气亲口告诉他,但他又是想见他的。   不知不觉中,子末已经站在王氏集团楼下,他仰头,甚至可以看见他的办公室。他站在楼下角落,就那样静静地站着,躲在那里希望看他一眼。夜深了,林冬青的办公室依旧灯火辉煌。此刻,他正坐在办公桌前,面前堆着一摞待审文件,林冬青从英国回来,接任王氏总经理一职后,几乎夜夜如此。不是他爱岗敬业,而是他必须保住自己辛苦得来的一切。   他觉得有些乏了,站在落地窗前,看远处万家灯火。揉着发麻的太阳穴,他忍不住喘息。他实在是太累了,实在是太需要休息。他靠在落地窗前,身体软的几乎可以倒下,而他居然笑了,眼眸中是狂热的光芒。他试着拨通子末的电话,他想听见他的声音,就算是他不耐烦的声音,只要是他的声音,就算是被咒骂,又有什么关系?电话接通了,“你身体好些了吗?”林冬青问,语气仍旧冷冷的,“很好。”子末回答,手中握着手机,走到大楼正下方,抬头看林冬青的办公室。问:“你呢,还好吗?”林冬青愣了,兴奋地几乎不知所措,回答:“我还好。”子末不知道该继续说些什么,淡淡地说:“不要太辛苦了,好好休息。”对方嗯了一声,看着窗外的双瞳突然闪烁起奇异的光芒,他发疯般地往楼下跑。他气喘吁吁,子末只能握着手机,听他从电话那边传来的喘气声。 作者有话要说:     ☆、我其实爱着你   夜已深了,偌大的王氏集团,只有那一处办公室内灯火依旧。林冬青狂奔下楼,跑到楼下时,只能用两手撑着膝盖不停喘气。他挣扎着走到大门前,遥望着远处的街景。电话依旧通着,他抿着唇,泪已落下。林冬青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落泪,他已经很久不哭了。“子末,你在吗?”林冬青的声音很轻,轻的带着哭腔。子末拿着手机,两条腿不由自主地走到大门前,他站在夜色下,看见了站在哪里的林冬青。   林冬青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克制,手中的手机摔在地上,一部最新款的苹果发出重重的撞击声,滚向一边,林冬青连眼皮也没眨一下。他的呼吸急促,他奔跑着冲向子末,重重地抱住那个人,这人,他已思念了近千个日夜。   子末愣了,眸子里充满了温柔之色,他回抱着林冬青,轻轻地抚摸他的头,动作温柔。他的目光充满了神采,就像是九天之外的繁星,耀眼夺目。他的嘴唇在颤抖,手也在抖。他想他是喜欢他的,也是爱他的,他想和对方在一起。“冬青,你恨我吗?”子末小心翼翼地问,他的全身都在发抖。   林冬青也是愣了,抬起灿若星河的眸子看着子末,脸上挂着圣母般纯洁的笑容,他紧紧地握住了子末的手,说:“我怎么可能怪你?我爱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是我太傻。”子末痛苦地几乎流泪,他使劲的回握住林冬青的手,手中已沁出了绵密的汗液。“我害怕了,所以我不敢承认,你这么漂亮,会找到比我好很多的人。”   “不要说了。”林冬青大吼出声,身体瑟瑟发抖,目光痛苦而绝望,他嘶吼起来:“别人我都不要,我只要你,我只要你。”子末又是一愣,风又起了。他突然吻上林冬青,吻地对方几乎无法呼吸,他死死地抱住对方,将对方纤细的身体牢牢控制在怀中,就像是要和对方融为一体。他哆嗦着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林冬青哭了,两个人拥抱在一起,任冷风肆虐。   夜更深了,子末跟着林冬青回到他在市区的公寓。这公寓他上次来,还是三年之前。里面装修陈设如旧,勾起了子末那一夜的记忆。两人进屋,林冬青像只兔子一样钻进子末怀中,呢喃着说:“子末,我喜欢你,子末,我真的好喜欢你。”呵呵,子末笑了,将这只兔子抱在怀中,“我也喜欢你。很喜欢”。   这一夜,两个人纠缠在一起,一室旖旎。子末不知和林冬青结合了几次,仿佛不论多少次也不够,他的爱人,真是漂亮极了,他的皮肤,白皙得几乎透明,他的嘴唇,就像是恶魔的引诱,他不单单是喜欢他的身体,他爱着他,哪怕他就是恶魔。子末这人,一旦爱上,就再也不会改变。上一次,他和魏子明,他知道他不得不放弃,也知道舍弃才是最好的选择;可这一次,他不想放弃,虽然他曾千万次想过放弃,但从今开始他不会了,他会陪着他一直到永远。   林冬青起的比子末早,只穿了一件长衫在厨房准备早餐,子末醒时,本想把人拉进怀里,却落了空。他只穿了件内裤走到客厅,就听见厨房传来了呯呯砰砰的声响,他嘴角抿起一丝笑意,走进厨房,林冬青右手拿着铲子,正煎着荷包蛋,他的长衫只到大腿根,露出洁白而纤细的小腿,他的小腿线条很美,没有肌肉,就像是女性的腿部。子末走到他身后,从身后抱住了这人,笑着说:“我家小兔子真乖,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林冬青也噗嗤一声笑了,说:“笨蛋,你抱着我我怎么做饭?”   “那就别做。”子末的手在林冬青身上流连,捏了他侧腰一把,说:“昨晚运动那么激励,我本想让你休息下,你太逞强了。”“笨蛋。”林冬青又是一笑,说:“快去穿衣服,吃过饭我送你去单位。”子末爱怜地摸了摸林冬青的脑袋,说:“我家小兔子真漂亮,让我再抱会,”林冬青没有说话,子末把头埋在他肩膀,吮吸着对方的味道,林冬青只听到对方用很低的声音说:“你真好闻。”   子末穿好衣服,走进客厅,林冬青已经将早餐布好。他迈着步子走到子末身边,两只手吊着对方的脖子,一双大眼睛满是笑意,脸上是两个又大又深的酒窝。子末觉得对方真是漂亮极了,他的眉眼,他的鼻梁,他的薄唇,他双手环住林冬青纤细的腰,轻轻揉了揉。“你搬过来好不好?”林冬青撅嘴,甜甜地笑了。两只手不断地摇晃起子末的脖子,对方侧起身子,在子末耳边吹气,撒娇着说:“好不好吗?”子末笑了,淡淡地回了一声好。两个人腻糊了一会,就开始吃饭,吃过饭林冬青准备完毕,送子末到单位。   林冬青今天开的是很低调的沃尔沃,车子在银行门口停下,林冬青拿出一把钥匙递给子末,说:“这是我家的钥匙,你晚上直接过去,等我好吗?”说着,在子末脸上轻轻吻了下,“再见,”他说,“乖。”子末摸了摸对方的手,也是笑了。“我等你。”说着,走出车外。林冬青的车子缓缓驶离,子末站在原处,直到车子消失在远方,而开车的林冬青,一直通过后视镜注视着站在那里的子末,直到再也看不见对方身影。   子末的心情很好,单位所有的人都感觉得到。办公室李姐,笑着说:“子末,今天气色真不错。”子末低头笑了,脸上居然有了烫意,他觉得心情从未有今天这般愉快,一直以来他都是寂寞孤独的,可现在他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因为他也有了牵挂的人。一天工作就此过去,子末下班后,先是回家将电断了,又拿了几套衣服,这才往林冬青家去了。他给对方发了条短讯:晚上回来吃饭吗?对方回复:别等我,我会晚一点。   子末到家后,就将带来的衣服挂在卧室衣柜里,林冬青衣柜里衣服很多,几乎全都是国际品牌,子末一直都知道对方很重视外在形象,从前,对方在大学时,就是这样。衣柜里的衣服叠的很整齐,房间内也一尘不染,几净窗明的书桌上摆着几盆多肉植物,卧室很大,正中间摆着一张超大SIZE的床,床收拾的很整齐,子末看着这张床,脸颊登时有了烫意,昨晚他们就是在这张床上一遍又一遍的拥抱对方,此刻他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对方红彤彤的脸颊和妖冶的表情。   夜色已晚,子末坐在客厅看电视,门外突然传来钥匙拧动的声音,只听咔嚓一声门开了,子末飞奔着来到门口,两个人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都笑了。林冬青还没走进屋内,就被子末拉到怀中,对方紧紧抱着自己,力量很霸道,却让他觉得很安心。“我想你了。”子末喃喃地说,他双手抬起林冬青的脸,逼迫对方注视着自己,他吻了对方的唇,动作很轻很温柔。林冬青顺势抱住子末,两个人站在玄关静静地拥抱。   抱了一会,子末蹲下身来,一手握住林冬青的脚踝,一边帮他脱鞋。林冬青皱着眉说:“子末,不需要这样。”“别。”子末抬头抿唇笑了,说:“你的脚真漂亮,我想看看。”他轻轻的替对方脱下鞋,又剥去了对方脚上的袜子,现在,他的姿势是半跪着身子,两只手握住对方的左脚,先是轻轻抚摸,又将那只瘦弱的脚放在腿上,这只脚白皙,形状漂亮。林冬青轻轻地喘息着,看对方就像爱抚珍宝一般抚摸自己的脚,脱完左脚,子末又替对方脱了右脚。他站了起来,突然揽腰将林冬青抱在怀中,他抱着人来到客厅,子末坐在沙发上,将人直接按在怀里。林冬青的脸烧的通红,他从来不知子末居然会为自己做到这样,就像是供奉神邸的虔诚信徒,他眼神中的那股狂热,是林冬青从未看到过得。然而,他并不抗拒,他喜欢,被他以任何方式爱着,不管是好是坏。 作者有话要说:     ☆、他的计谋   浴室内一团雾气,是两个交缠在一起的人影。夜已深,风凉。子末抱着入浴完毕的林冬青来到卧室,对方用两条腿缠紧了自己,他将对方拉到怀中,抚摸着对方洁白而光滑的背脊,“好梦。”子末在对方耳边轻轻耳语,两个人都笑了,一夜就此过去。   第二天就是周末,太阳升起,屋内是厚重的窗帘,遮蔽了阳光,子末抱着林冬青,两人身上都起了一层细密的汗液,子末抱着人,紧紧搂在怀里,虽然怀中的人身上粘糊糊的,他也并不在意。他的下颚抵着对方的头,子末望向窗帘,问:“今天还要工作吗?”林冬青的头微微地动了动,他说:“我在家陪你,好不好?”子末微笑着,紧抱怀中的人,他从未觉得如此眷恋这人,只不过一旦和对方相处后,就不愿再分开而已,真的是一刻也不愿分开。   市郊的豪华别墅,占地几千坪,绿树成荫,各色花朵盛放。花园内是穿着黑色职业装的仆人,正在清理花园。有人拿着水管浇水,有人清扫落叶枯枝,穿着白色绸缎睡衣的男人,站在别墅大厅入口,他的身子站得很直,手中夹着支烟,他有着一双标准的丹凤眼,此刻他正微眯着眼,仿佛是害怕晃眼的阳光。他的个子很高,皮肤十分白皙,他的五官精致俊秀,神情中又带着一种生人勿进的抗拒感。他先是看着仆人忙碌一会,仿佛是觉得没趣了,又转身走了进去。   他手中的烟已燃尽,他走入大厅时,正有人从旋转楼下上缓缓走了下来。走下来的人是一名中年女性,虽然年过四十,容颜却十分年轻,她的皮肤光滑又细腻,五官极为妩媚,她正睁着有如狐狸般妖冶的双瞳,嘴角冷漠地笑着说:“一凌,你让我怎么说你?你一天不是夜不归宿就是无所事事,我知道你不好受,可这样下去,岂不便宜了那女人和那小子?”   “妈。”王一凌走上前,拉着女人的手,微笑着说:“你以为我真就这样无所事事,我如果能把现在正做的事做好,爸爸一定会对我另眼相看,到时候,那小子也嚣张不了几天。”“儿子,”女人温柔地拉着王一凌的手,两人坐了下来,她又说:“听说你最近和刘氏的人走的很近,你不记得上次害你的是谁?”王一凌又点了一支烟,恨恨地说:“我怎么不知道,我太清楚了。可只有刘凡能帮我,而且我们已经谈好了条件,所以妈你就不要太担心了,我只希望你在爸面前给我说句好话,他不这样整天把我关在家就行了”。“好。”女人温柔地握着王一凌的手,笑着说:“乖儿子,你懂事,妈就高兴了”。   王一凌等母亲苏兰离开之后,回到二楼寝室,他整个人成大字形躺在床上,手中依然夹着烟。他的眼微眯着,神情冷漠,他发狂地猛抽烟,一支烟很快燃尽。他又点上一支烟,他先是给某人拨去了电话,嘱咐对方密切关注林冬青的动向,他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一样无甚好感,他和他不过见过几次,那家伙从来都是一副冷冰冰的脸色,好像眼中根本不曾有他这个哥哥,当然,他眼里也没有对方这个弟弟。他抿唇笑了,他的弟弟和一个男人住在一起,至于是什么关系,他动动脚趾头也想象的出,他意味深长地笑了,想象着那个人痛苦皱眉的模样,他就心情舒畅。   王氏最近和国外某大型百货集团接洽,目的在于将王氏百货推向世界,而对方集团和刘氏合作已久,刘凡作为刘氏唯一继承人,理所当然入主刘氏董事会,并兼任刘氏总经理一职。现在,百货集团承诺帮助王氏进入日本市场,但要求王氏先行支付十亿人民币竞标土地,至于那块土地,王一凌想到这里,舔了舔唇,忍住不冷笑。他知道,林冬青一直主张与百货集团合作,可还有很多事情他并不知道,包括那宗土地曾经是某邪教总部旧址的事实,如果王氏与百货集团达成协议,支付十亿人民币,才发现那块土地根本不可能成建成百货商场,那么除了解约就别无他法,如此一来,王氏花费十亿元竞标的土地根本什么也不可能做成,到时,王成晤一定会大发雷霆,林冬青也不得不辞去总经理一职。想到这里,王一凌又是一笑,深深地吸了口烟,拨通了刘凡的电话。   刘氏国际商贸集团总部,双星大厦十四楼,刘凡坐在办公桌前,看见来电显示屏幕上王一凌的名字,皱眉,按下了接听键。“王少,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他抿唇,嘴角勾勒出笑意,他的两条腿伸得笔直,交叉着放在桌下。“我有件事想告诉你。”电话那边的王一凌说着笑了,意味深长地说:“我弟弟和那个男人同居了,呵呵”。“是吗?”刘凡的脸色刹那间面如死灰,眉头皱得更深了,他忍住了嫉妒煎熬,他愤怒地几乎要发狂,但他还是不动声色的说:“我知道了。”“刘少,我们合作的事你没有忘记吧?”对方又说,“怎么可能?”刘凡的笑声很低沉,嘶哑。王一凌听见对方挂断了电话,愤怒地将手机扔到一边,碎碎地说:“拽什么拽?”说着,又点了一支烟。   刘凡双手抱着头,痛苦地皱眉。他愤怒着将桌上所有的文件扔到地上,办公室里一片狼藉。他面对着墙,双手捏地死死地,肩膀不停地颤抖,喃喃地说:“一定是那个男人吧?”他恨不得将那个男人撕成碎片,他的眼睛涨得通红,就像是一头发狂的野兽。   林冬青本来是应当去王氏工作,可难得周末,他想陪着子末,所以就当是给自己放假,留在家里。子末抱着他,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很乖巧地靠着子末胸前,子末的手轻轻放在他背上,气氛安静而甜蜜,林冬青只想时间能静止下来,他和他,已经很多年没能这样安静地呆在一起。他的手机不合时宜地震动起来,于是他脱离了子末的怀抱,拿起手机走进卧室。   “林少,有空吗?”刘凡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林冬青冷冷地回答:“没空。”呵呵,对方笑了,就像是压抑了某种愤怒,他说:“国际商贸年会你应该不想错过吧?陈京导演也在,我记得王氏最近也想投资几部电影,陈京导演口碑不错,你们应该认识一下。”“是吗?”林冬青立即觉得十分扫兴,王成晤最近是和他说过王氏涉足影视剧的事,所以他也觉得和陈京见面的确很有必要,他咬着牙狠狠地说:“你把地点短讯给我。”说完,挂断了电话。   林冬青光着脚走到子末跟前,猛地一下扎进了对方怀中,子末惊了一跳,很温柔地抱住了他。林冬青在子末面前一直是十分温柔、乖巧,其实他根本算不上温柔,甚至可以说是冷漠,可如果对方是子末,就算卖萌撒娇他也毫不介意,因为他就是喜欢他,喜欢看他皱眉为难。所以,他觉得捉弄他很有趣。林冬青身子蜷缩起来,就像是只受惊的小兔子,眼睛睁地大大的,两只手揽住子末的脖子,在他脸上吻了一下,他笑着说:“我一会出去一下,公司有点事。好不好?”“好。”子末用手点了点林冬青的鼻尖,把人抱的更紧,怀里的人呜咽着喘息一声,两人从沙发滚到地上。子末和躺在地上的人目光相视,他的呼吸也逐渐急促起来,林冬青突然拉着他的脖子,和他热吻,于是两个人又滚上了床,林冬青出门之时,已是一小时之后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愿时间在这一刻静止   金碧辉煌的会场,四处都是谈笑风生的人群。这些人都穿着很正式的西装,脸上均是眉飞色舞。他们谈的不过是净收益、亏损率、股份分红等有关数据,又或者是某某集团最近又有如何动作。林冬青身穿一套黑色HUGO BOSS西装,里面配一件素白色衬衣,西装因量身订制,线条角度缝合到一丝不苟,一针一线尽显大牌风范。   上乘西装一定是贴身的,能最大限度修饰人体线条。林冬青此刻就穿着一套这样的西装,虽然他的衣柜里已有上百套这样的衣服。他的脚步是优雅的,虽然他只是很随意的走进会场。他的出现,几乎引起一片侧目。刘凡手中拿着一杯酒,含笑走到林冬青身边。他将酒递给对方,对方接过酒,漂亮的脸庞没有一丝表情。林冬青轻轻抿唇,似乎还有些生气。他心里当然是不快的,若不是刘凡这通电话,他现在应该还和子末厮磨在一起,他真是一分钟一秒钟都不想和对方分开。   林冬青微眯着眼,眼神迷离,就好像思维还停留在别处,留在这里的只不过是具没有生命的躯体。他的眼神又是慵懒的,他抿了口酒,也不看刘凡,说:“陈京在哪里?”刘凡的脸色因愤怒而略显苍白,五官扭曲。他垂在身侧的手已捏紧,看到他虽然很高兴,可对方对他视若无睹的态度,又让他恨不得狠狠揍上对方一顿。但显然他又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内心深处,他疯狂的喜欢着眼前的这人,或许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喜欢,只因他从来都是呼风唤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只要他愿意,一定有一大把漂亮男女排队等候,可只有眼前这个人从不把他当回事,只在需要自己帮助时才会正眼看他。他愤怒地,想要剥去对方的假面,让他痛苦,让他对自己俯首称臣,所以,这究竟是喜欢还是征服欲,刘凡已经分辨不清,也懒得分辨。   刘凡的眉头已舒展,邪魅的瞳看向远处人群,对林冬青说:“我带你过去。”林冬青和刘凡走近人群时,正看见一名满脸胡须的男人和其他几人谈笑风生。男人看见刘凡和林冬青,对另外几人说了句抱歉就走了过来。来的人正是国内著名导演陈京,刘凡为林冬青和陈京相互介绍,两人寒暄着握手,就聊了起来。   陈京虽然长相豪放不羁,却意外的钟情文艺电影,他曾经导演的几部文艺电影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反响,其中一部《白色火焰》甚至在纳国际电影节获得了金棕榈奖。林冬青默默地听他侃侃而谈,时不时地插上几句。陈京的思想中有现代颓废主义,也有着后现代超现实主义。他坦言自己喜欢读书,听他这样一说,林冬青居然温柔地笑了,眼神中闪烁着温柔的光芒,耀眼夺目,看得一旁的刘凡居然呆了。然而他不知,林冬青如此温柔只因这一切使他想起了子末,想起了他也爱读书。林冬青和陈京之间的交谈很愉快,刘凡沉默的也很愉快。陈京是真正真铭的导演人,他在惊讶于身边这名年轻人外貌的同时,也感受到了他内心复杂的一切。他是善于观察事物的,否则他不可能拍出如此好的电影。他也是敏锐的,他觉得对方很有趣,他很少遇到拥有这样复杂人格的人。   林冬青和陈京交换了名片,后者离开后又继续和他人交谈。林冬青看着会场来来往往的人群,居然觉得嘈杂不堪,难以忍受,以前王成唔逼他参加这些场合,他并不会过多感受,只不过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让他厌恶。和刘凡走入人群,林冬青敷衍着和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寒暄,他的态度始终是彬彬有礼的,却总带着生人勿近的冷漠。他即使是在笑,也不是发自肺腑的笑,而是假意的笑。   年会进行到不过一半,林冬青觉得自己再也难以忍受,他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这样焦躁不安,是不是因为他太想念子末?他心里不争气地笑了,却又觉得很甜蜜。刘凡一直跟在他身边,林冬青和他并无过多交谈。他打算离开,于是对刘凡道:“我人不舒服,先回去了。”刘凡侧脸看他,脸上笼罩上一层阴影,对方仍旧带着笑意,虽然笑意邪魅,这正是刘凡的魅力所在,林冬青知道他惯于此道,也不曾放在心上。刘凡见他要走,并不挽留,只是随意问了一句:“你们和百货集团合约的事谈的如何?”呵呵,林冬青发出一阵冷笑,脸上冷意更甚,他抬了抬手,说:“还在商谈阶段,他们给出的条件很苛刻,我需要考虑。”“是吗?”刘凡狭促起眼,笑着说:“听说除了王氏,他们还和别的公司商谈。”“你什么意思?”林冬青的目光死死地锁定在刘凡意味不明的脸上,对方先是一愣,随即笑的邪魅,他抿了口酒,红色的酒液从他嘴角缓缓流下,动作却很优雅,他说:“我不过是提醒你,抓紧时间”。   两人的目光在一刹那间硝烟弥漫,刘凡的脸仿佛隐藏在某个坚硬的面具之后,让一贯冷静自如的林冬青动摇了,他咬唇,内心闪过了一丝不安,他动了动嘴皮,说:“谢谢你的提醒”。 说着,转身走了出去。刘凡看着林冬青高挑纤细的背影,愤怒几欲喷薄而出,他真想追上去把这人狠狠按在地下暴打,然后占有对方,让他哭,让他疼,他嘴角是残酷的笑意,我想知道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是否还能扬起你高傲的头颅。   林冬青回到家时,子末正坐在沙发前看电视。后者听见开门的声音,立即走了过来,接过了他手中的西装外套,挂在一边。子末愣愣地看着林冬青,眉眼是笑意,嘴角也是笑意。他觉得他简直是疯了,前一秒不见这人就寂寞孤独的难以忍受,后一秒看见对方,几乎要喜极而泣,他真的是太高兴了,爱一个人原来会这样心痛又这样幸福。他的双瞳始终注视着对方,脑海里有个小人不停地在他耳边说话,他的胸口微微地起伏着,因兴奋而起伏。   子末上前一步抱住对方,将人死死控制在自己怀中,他的心脏狂跳着,身体也因兴奋而发烫,为什么只要看见他心脏就会狂跳不止,呼吸就会这样沉重,他捧起林冬青的脸,一脸痴迷一脸傻笑,他不知道自己的模样有多痴迷,怀里的人也呼吸沉重,脑袋靠在他怀中,低低地喘气。爱上一个人,光是想到和他同处一室就会如此幸福,至少对子末来说如此。   他又像那天一般替他脱鞋,将人抱在怀中,他抱他抱地很紧,两个人窝在沙发中,看电视。子末笑了,傻傻地看着怀中的人,抚摸起他的额头、脸颊,只要看到他,自己的心就像是被融化了,再也容不下别的任何事物、任何人。他让他躺在自己的胸膛,两只手交叉着锁在林冬青胸前,怀里的人很安静,静静地看着自己,眼睛又大又黑。子末忍不住吻了他的眼睛,脸涨得通红,他傻傻地笑了,说:“我从没和你说过,你是我的爱人,我会一辈子爱你,我说的在一起,不是一天,不是一个月,也不是一年,而是一辈子,我活着的一辈子,都会爱你。”   怀里的人肩膀已颤抖,不争气地呜咽起来,他抱着子末,哭得那样难受,几乎撕心裂肺起来。子末不知道是怎么了,为什么自己的告白会让他哭泣,他慌了,逼迫对方抬起头来,却对上了一双湿漉漉的眼睛。对方死死地咬唇,唇上已有鲜血渗出,林冬青双手抓住子末的衣领,吸了吸鼻子。子末见他这样更难受了,他加重了手中的力道,把人抱的更紧了,他是他的宝,是他的一切,就算他哭泣着说讨厌自己,他也不会再逃了,他温柔的大手来回抚摸着林冬青的柔发,在他耳边好生安慰:“宝贝,怎么突然哭了?我哪里错了,你告诉我,好不好?还是你不再爱我了?”   “不是。”林冬青突然捂住了子末的嘴,破涕而笑起来。他用手摸了摸脸,却把泪花摸了一脸,样子看起来居然有些狼狈,他的鼻尖蹭在子末胸膛,用闷闷的声音说:“我是太高兴了,我没有你想得那么好,我怕,有一天你会不再爱我,那我一定会活不下去。”说到这里,怀里的人突然抬起双眼,咬着唇凝视起子末。“不会。”他替他揩干了眼泪,好笑地说:“不管你是天使,还是恶魔,也不管你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我都会爱你,都会陪着你。好不好?”   “好。”林冬青嘟囔着低下头,脸颊通红,烧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两只手吊在子末脖子上,温柔地轻轻地蹭了蹭对方,用低的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我想要你。”子末呆了,电视机彩色光线下的眼明如炬火,他抱着对方走近卧室,窗外月色正明,子末的胸中是满满的幸福感,他希望这一切都可以停止下来,他想和这个人厮守终生,他突然想起了苏轼所作的那篇《后赤壁赋》,他的心情和那名千年前的词人居然惊人到一致,只不过他是为眼前这个人而已,如果是为他,什么都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出烂戏   太阳东升,熹光微露。巨大SIZE的床上,是相拥在一起的人。子末已经醒了,可是舍不得下床,看着怀里人的睡颜,他的心都要融化了。他真的好漂亮,睫毛浓密而长,在光影的投射下,落下了一层重重的阴影。他的皮肤白皙光滑,还残留着昨晚的痕迹,他身体的线条,纤细而美好,他的一切的一切,都让子末着迷,不能自拔。子末摸了摸对方嘟起的唇,那唇红润润的,带着熟透樱桃的味道,让他白尝不厌。子末笑了,走近厨房准备早餐。   两人用过早餐,林冬青脸色虽然疲惫,对着子末却永远是甜甜的笑容,他先开车送子末到单位,才又到王氏总部。办公室里,他坐在老板椅上,轻轻地旋转椅子。他一手撑在扶手上,一手抵着太阳穴,轻轻按了起来。他抿着唇,神色疲惫而苍白。   又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得,林冬青拿起桌上的办公电话,拨通了某个号码,电话接通了,听筒里传来男人成熟稳重的声音。林冬青似乎心情很好,拿起话筒放在耳边,说:“你帮我查个事情。”“什么事?”对方问。“有关日本那宗土地的事,我总觉得不太放心。”林冬青的眸中带着狡黠,微微抿唇,这动作让他看起来十分性感。对方微微笑了,传来手指敲击桌面的声音,沉默了片刻,对方回答:“我知道了”。林冬青正想挂断电话,又听见对方说:“周末有空聚聚,如果可以,带上你的那位。”说完,笑着挂断了电话。   子末下班后,经过银行附近超市,想到冰箱已经空空如也,寻思着买些日常生活用品就走了进去。走到超市门口,却看见一名很年轻的男孩子蹲在路旁,手里夹着烟,一口接着一口的吸。男孩至多不过二十出头,脸上表情淡淡的,像是有什么心事,又像是对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子末好奇的看了对方一眼,却迎上了对方略带怒意的目光。子末苦笑一声,感叹现在年轻人怎么这样暴躁的同时,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总之他并不是多管闲事之人,也就难得计较。   他正抬腿往超市里走,只是还没跨出步子,就听见有人在身后说:“你,等一下。”子末震惊着回头,看见之前抽烟的男孩已经站了起来,双手插在口袋中,正用一副痞痞的神情注视着自己。男孩个子比自己稍矮,身材纤细,皮肤很白,五官很清秀也很端正。子末不确定地问:“你是在和我说话?”“不是你还有谁?”男孩的语气似乎很不耐烦,清秀的眉紧锁,他走到子末身边,轻声说:“我想请你帮个忙。”“什么忙?”子末几乎是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倒是这时,男孩很难为情地挠了挠头,又点了一根烟,抽了一口,才说:“假扮我男朋友”。   子末震惊到无话可说,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略带无奈地笑了,说:“为什么找我?”男孩笑了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烟,静静地看着子末,笃定地说:“第一,我知道你是GAY;第二、你长得很帅;第三、我知道你会帮我”。子末皱了皱眉,微笑着对男孩说:“我不会帮你,因为我有爱人。”“就因为你有爱人?”男孩怂了怂鼻子,皱眉,说:“我看得出来,你和我是同一类人。”子末看着男孩的眼神,居然有了一丝心虚,男孩的眼睛锐利而深邃,就好像能看透自己的秘密,他听见对方继续说:“我们都想被某人深爱,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找到了。而我,现在正在努力。所以,你会帮我”。   子末无力扶额,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他寻思起来,林冬青习惯晚上加班,如果和男孩耽误不久,也并无大碍。而且男孩虽然冷傲,性子却有些别扭,真是像极了某人。想到这里,他抿唇笑了,心脏又扑通扑通地狂跳起来。“好,我帮你。”他对男孩说。听到回答,男孩笑了,笑容很纯真又很冷漠。   男孩突然挽起子末的手,拉着他走到路旁,两人坐上出租车,男孩告诉司机去酒吧一条街。司机就发动了车子,车辆在马路上飞驰起来。子末皱眉,有些抗拒男孩挽着自己的手,他的身体不自然地僵硬起来,黑着脸说:“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切,男孩脸上闪过一丝不快,眨着眼说:“你要装的是我男朋友,待会见到那人,你这样不自然肯定得穿帮,我只是帮你提前熟悉熟悉,另外,我叫方天晴,你在他面前得叫我天晴,千万别给我出错。”呵呵,子末只觉得满脸冷汗,侧脸看车窗外转瞬即逝的风景,男孩依旧在他耳边诸多嘱咐,只是他一句也没在听。   车子在酒吧街停下,此时已经华灯初上,可对于热衷夜生活的年轻男女来说,又难免太早。子末对方天晴说:“是不是太早了?”“不早了。”方天晴不容子末多说,拉着他走进其中一家酒吧。这家酒吧子末并没来过,装修简单优雅,不如逆光浮夸奢华,却让人宁静舒适,这里没有震耳发聩的音乐声,也没有疯狂扭动身体的男女,这里的一切都很安静,让子末的不安也减轻了几分。   方天晴拉着子末走上酒吧二楼,走进一间独立包间。包间内灯光昏暗,空间并不太大,中间放着一张酒桌,桌上堆满了喝完的酒瓶。一个穿着灰色上衣、黑色长裤的年轻男人手中举着一瓶XO正坐在沙发上。看到两人进来,男人抬起了头,暗沉的眸子死死地盯着两人,眼中是喷薄欲出的火星,男人满脸怒气,将手中的酒瓶重重地放在桌上,发出哐当一声。方天晴拉着子末坐下,两只手紧紧地拽着子末的手臂,作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子末心颤抖的厉害。看着坐在对面的男人,居然觉得对方可怜。他不说话,这是方天晴进来之前告诉他的,他只需要沉默,并在必要时配合一下对方。   “你是什么意思?”男人冷笑着问,脸上带着轻蔑。“呵呵”,方天晴也笑了,拽着子末的手臂又紧了紧,他咬着唇,极力压抑着情绪,回答:“就是你看到的意思,我们分手吧。”“分手,你说分手?”男人怒吼着站了起来,身体摇摇晃晃地,好像随时都会栽倒,“为什么?”男人红着眼质问。方天晴吸了吸鼻子,冷漠地回答:“你可以出去找人,我也可以,我只想告诉我不再需要你,就同你不再需要我一样。”他的语气那样冷漠,让狂暴的男人震惊地无法动弹。他扯着嘴皮很难看的笑了,指着坐着的子末,质问:“这男人有什么?比我更有钱?比我更帅?还是比我更能干你?”哈哈,男人大笑着倒在沙发上,肩膀激烈的起伏。   “对。”方天晴的目光中带着不同寻常的坚定,认真地说:“他是没有你有钱,没有你帅。可他只属于我一个人,他爱着我,他只会爱我一个人,而不会爱着我的同时又爱着别人,所以就算他什么都没有,我也爱他。我们以后不要再见了。”说完,方天晴拉着子末就要往外走,却是突然间被男人抓住了手臂,红着眼恳求着说:“宝贝,原谅我一次好不好,我保证,再也不敢了。”呵呵,方天晴弯着腰笑了,笑声刺痛了自己,也刺痛了男人,他甩开了男人拉着自己的手臂,冲了出去。子末看了一眼男人,也跟着冲了出去。酒吧门外,是站在树下哭泣的男孩,子末走到他身边,轻轻地拍打着方天晴的肩膀,却根本找不到安慰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我离不开他?   方天晴哭泣了一会就止住了眼泪,他的眼中含着泪花,脸上是倔强的表情。子末和他交换了电话号码,因为对方说或许会需要他的帮助,子末没有拒绝。他本想送方天晴回去,却被对方拒绝了。想着时间不早,子末也没有坚持。   回到家时,林冬青已经在家。子末打开门,就看见对方两手交叉放在胸前,正背靠着墙,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怎么这么晚?”林冬青扯着嘴皮问,眉头皱地死死的,看得子末心脏咚咚咚地狂跳。“遇见了朋友。”子末含糊着回答。“朋友?”林冬青突然走了上来,右手揪住子末的衣领,漂亮的双瞳闪烁着邪恶的光芒。“你骗我。”他笃定地说,目光冷冷地,扫过子末的脸,“你居然骗我”。   “宝贝,我没有。”他把人抱在怀里,怀里的人挣扎起来,子末就是不松手,两人因为扭打而滚到了地上。林冬青突然发狂似地捶打起子末。“乖,”子末微笑着,任凭对方动手,他继续说:“我说过,我不会爱上别人,不会背叛你,只要你高兴,你就可以打我,宝贝,我只要你知道,我只爱你,永远爱你,别生气好吗?”子末动情的握住了对方的手,一拳又一拳的落在自己身上。“别。”林冬青抗拒着,挣脱了子末的手,死死地抱住了对方,喃喃地说:“对不起,我又发脾气了,我控制不住,我怕我会伤害你”。   子末抱住了怀里的人,轻轻地抚摸着对方柔顺的头发。他的宝贝真是太敏感,太多疑,他太孤独了。他的心痛的几乎无法呼吸,他会陪着他,因为他爱他,所以会忍受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脾气。   子末挣扎着抱着人站了起来,先是抱着发狂的小兔子到浴室洗澡,洗完后又替对方擦干身体,林冬青这时已经不再生气,又变得和平时一样温柔。子末抱着他,来到卧室,两人紧紧相拥,对方紧紧握着子末的手,一刻也不肯松开,子末抚摸着他的发丝,一遍又遍地说着我爱你。   子末醒来时,太阳早已东升,微弱的阳光透过沉重的窗帘投射进来,光影在正背靠着自己坐着的林冬青背脊上变换。对方□□地坐在窗前。子末支起身体,把人拉到怀里。怀里的人身体软软的,有些冰凉。他抚摸着他光滑的皮肤,把对方抱得很紧很紧。   最近几天方天晴很安静,没有联系子末,子末也没有联系对方。本来就是一面之缘的关系,子末并不想过多参与到对方的生活,况且他家宝贝发起脾气实在太可怕了,他甚至是恐惧的,那天之后林冬青对他总是爱理不理,子末又哄了几天才把人哄好,他是真的怕了。小心肝不停地颤呀颤,就怕再来点意外惊喜。   王氏集团总部,总经理办公室。林冬青皱着眉,嘴唇抿成一条线,漂亮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他又拨通了那个电话,说:“上次让你查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对方的声音依旧沉稳,却有一丝动摇,对方回答说:“那块地有问题。”“什么问题?”林冬青继续追问。“那块地是依兰圣教旧址。”对方回答。“依兰圣教?”林冬青眨了眨眼,手已捏紧,笑着说:“原来是这样?你不舒服?”他又问。“有点小事。”对方期期艾艾地回答,音声似乎有些颤抖。“为了男人?”林冬青笑着问。“或许吧。”对方又嘱咐着说,“周末记得出来,你欠我的。”“知道了。”林冬青挂断了电话,略微思考了几秒,想象着薄情寡义的钟成饱受情殇的模样,心情难得的美妙起来。   他手中的笔不停地转动着,林冬青自从去英国后,就养成了思考时转笔的习惯。“依兰圣教?”他的五官扭曲起来,眼神中闪耀着可怕的光芒。区区一个圣教旧址,最多不过是让王氏损失惨重而已,对方的计划难道如此简单?林冬青不信,他邪恶地笑了,眼神中的黑暗更甚。他突然扔掉了手中的笔,看那支金属钢笔呈抛物线状撞击在落地玻璃上,接着落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然后他抿嘴笑了,他最喜欢这种事物被破坏的感觉,这会让他觉得放松。   市区中恒律师事务所,三楼办公室。钟成放下手中电话,看向窗外,他的脸色苍白,嘴角毫无血色,他几乎怀疑自己就快死去。他已经有多久没见过他了,不过几天而已。自己就堕落到这种程度,这究竟是有多不堪,他从未想到自己居然会有这么痛苦的日子。以前,那个人总是很听话,他要他如何,他就如何。他即使有了他,也会整日流连夜店,寻找刺激。他原本以为对方不可能会离开自己,没想到,他居然说要分手,还说的毫不留情。他承认,他受伤了,但他拉不下面子去求他,他不是已经求过了吗?毫无作用。   这几天为了排解情绪,他去了日本一趟。在日本的几天,他马不停蹄地奔走在北海道,来到了王氏打算竞标土地的城市。这块地位置确实不错,坐落在城区北方,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他一开始也看好这块地,觉得在这里修建大型百货商城并无不可。巧合的是,他来的那天细雨绵绵,他撑着伞站在荒芜的空地旁,准备离去。在他迈着步子转身时,几名华发老人手持白菊颤颤巍巍地走了过来。老人的脸上布满皱眉,脸上的表情痛苦而绝望,浑浊的目光中饱含泪水。   他看着老人们将手中的菊花放在空地上,双手合十,用日语说:愿上帝宽恕你们,愿你们的罪恶在阳光下无所遁形。钟成几年前曾在日本留学,他的日语水平已经很好,所以他很清楚明白地听清了老人的话。他走上前,学着老人的模样双手合十。老人似乎有些惊讶,颤抖着说:“记得这事的年轻人已经很少了?”钟成笑着回答:“我是个特例。”老人的目光遥远而深远,声音中压抑了哭腔,说:“我女儿就是在这里自杀的,还有很多人也死在这里。”钟成叹了口气,接着说:“她一定已经到了天堂。您说对吗?”老人侧过脸,用浑浊的目光看着钟成,泪流满面。   第二天钟成回国,就接到了林冬青的电话。他和林冬青从小就认识,钟成父亲曾经追求过林冬青母亲,这事钟成也知道,他记得小时,父亲牵着他的手站在树木间隔的别墅窗外,默默地望着那里。林冬青的母亲就坐在花园,喝茶。她的面孔很恬静,有种无欲无求的禅念,让年幼的钟成记忆深刻,她是那样的美丽,那样高贵,那样让人无法接近。就像是淤泥中的孤莲,高洁不可亵玩。长大后的林冬青,有着和她母亲一样卓然出世的气质,他和他交集并不多。钟成成人后,成了一名执业律师,对方进入王氏。他们偶尔会有联系,却算得上真正的朋友。他已习惯最痛苦时,和对方见面,因为见到他,他觉得自己可以坚强起来。   钟成是GAY,身边有很多男男女女,有时他已经麻木,觉得自己再也不会喜欢上谁,爱上谁,他对林冬青了解不多,但他的确知道对方爱上了一个男人,男人好像是他大学同学,两人同居了。当他从对方口中听到这个消息时,吃惊不已。林冬青从未喜欢过任何人,更不消说爱上谁。所以他才会安排周末的聚会,他想见见他的爱人,看看究竟是怎么样的男人居然会让林冬青爱上,甚至无法自拔。 作者有话要说:     ☆、男儿膝下无黄金   雨哗啦啦地下着,天气阴沉,却有泥土的清香。子末抱着林冬青躺在床上,两人都醒了。怀里的小兔子很安静地窝在怀里,子末爱怜的抚摸起他的背脊。他的身上有股香香的味道,让子末很是着迷。这时,小兔子正用一双水雾弥漫的眼睛看着自己,子末觉得心都要融化了。他忍不住在他额头落下轻轻一吻。“宝贝,你醒了?”子末温柔地说。“嗯。”兔子眨巴眨巴眼皮,两只手吊在子末脖子上,脸蛋凑到他怀中,闷闷地说:“晚上有个朋友聚会,你也去,好不好?”“乖。”子末抚摸起兔子柔顺的头发,温柔地点头。   刘氏商贸国际,双星大厦十四楼。王一凌正坐在刘凡办公室,后者点了支烟,望向灰蒙蒙的窗外。他边吸烟边说:“王氏和百货集团的合约已进入最后阶段,你记得我交待过你什么?”“那是当然。”王一凌邪魅地笑了,狭蹙起眼,手已拳起。他的脸上笼罩着一层阴影,然后满意地笑了。   林冬青穿着睡衣,子末在厨房里忙碌着。他漂亮的五官不意扭曲着,表情阴沉而恐怖,他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天使,美丽的让人惊艳,而他此刻脸上恶毒的表情又像极了来自塔尔塔罗斯的恶魔。他抿唇笑了,从衣柜隔层里拿出一只手机,这只手机他并不常用,只在刻意、隐蔽联系某些人时使用。他拨通了杰斯的电话。杰斯,百货集团亚洲区负责人,本次合约首席谈判官。“你好,杰斯。”他说。   “林先生,您好。”对方微微笑了。“你知道,我想和你谈件生意。”林冬青也笑了,语气温和。“我们的生意不是应当在正式谈判中协商吗?”杰斯语气老练,循序诱导对方。呵呵,电话这边的林冬青笑了,说:“杰斯先生,我不知道你收了别人多少好处,如果我向媒体透露百货集团违背诚实条款,刻意隐瞒足以影响合约签订的细节,您猜会给贵集团造成多少损失?”“OH,NO!林先生,你可不能随便乱说,这是对我集团名誉的损害。”杰斯刻意提高了嗓门。   林冬青皱眉,语气凛冽,继续说:“杰斯先生,我周一会亲自拜访您,再跟你详谈合作事宜,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另外,”他刻意停顿片刻,又说:“请不要把我当傻子,否则你绝对会后悔。”说完,挂断电话。电话这头的杰斯不禁皱眉,继而抿唇笑了,眼中尽是奸邪。他做人从无信用可言,见风使舵、因时制宜才是他一贯行事作风,他用力敲打起桌面,手指和桌面的撞击间发出咚咚咚的声音,这也许是桩好生意,他想。   将手机再次放回隔层,林冬青走进厨房,子末仍在忙碌着,他深情地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心中涌上了满满的幸福感。天空是阴霾的,可他心灵深处却是阳光灿烂的。他走上前,从背后紧紧地抱住子末,“乖,你来了。”子末一手拿着铲子煎蛋,一手放在林冬青抱着自己的手上,轻轻抚摸。缠绵片刻,吃过早饭,两人窝在家里看电视,其实无论是子末还是林冬青都并不喜欢看电视,两人喜欢的不过是这样安静相拥的时刻,没有任何人来打扰,刻意安静地和对方呆在一起。   一晃便是下午。林冬青拉着子末来到卧室,亲自给他挑选衣服。他依旧穿着睡衣,从巨大的衣柜里将衣服一件又一件地扔出来,甩的满屋子都是。子末就坐在床边,看他的小兔子发呆、皱眉。小兔子穿的睡衣只到大腿根部,露出两条雪白修长的大腿,他时而站在衣柜前皱眉,时候蹲在地上发呆,样子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看得子末就想化身为狼,小兔子选了一会,一手拿着一件灰色衬衣,一手提着一套黑色西装走到子末身边,微笑着说:“试试这件。”   “我觉得不好。”子末故意捉弄对方,兔子才刚走过来,就被子末揽腰抱着一把扔在床上,“你干嘛?”兔子惊恐地叫了起来,手中的衣物落在床上。“你先满足我。”子末微微笑了,再看小兔子已经满脸通红,不好意思的将脸侧在一边,不看子末。子末再也忍耐不住,就抱着人滚了一回床单。到最后,两人都筋疲力尽了,才换好衣服出门。   林冬青和钟成约好在紫金山庄见面,紫金山庄是一家高档私人会所,集茶艺、按摩、养生、餐饮、休闲为一体。钟家涉足餐饮业已有多年,紫金山庄是钟家产业,林冬青和钟成经常在此见面,一是找不到更合适见面的地方,二则是这里环境好、隐蔽性高,服务也很周到。至于其他,两人倒是没有过多考虑。   车子驶入山庄,停好车。林冬青拉着子末下车,山庄内是复杂的人造景观、鸟声婉转,四周是遮荫蔽日的树木,与曲径通幽的小径。门口站着身穿制服的服务员,一名个子很高的男子看见林冬青和子末,走上前来,一脸笑意地说:“林少,少爷等您很久了,请跟我来。”说着,就在前面带路。   子末很少来这些地方,莫名的有些拘束,而他家小兔子显然久经沙场,神情自若,拉着他一道往里走。小兔子总是一脸笑意,漂亮的五官,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天使。子末从心底疼爱这人,回握着紧紧拉着自己的小兔子,心底是满满的幸福,只可惜子末此时,决没想到,接下来等待自己的会是怎样的一场狂风暴雨。   林冬青拉着子末一路往里走,曲径之后,是木造隔间。服务员在一间木屋前停下,说:“林少,少爷就在里面。”说完,转身离开。“你的朋友?”子末问,“算是吧。”林冬青边回答,边推门走了进去。两人走进去的那一刻,不仅是子末,之前坐在沙发上的钟成也惊呆了,他的脸色恐怖到发白,站起身来,身体因愤怒而颤抖。他手中的烟落在地下,咬牙切齿地说:“他就是你男人,林少?”林冬青也呆了,因为此刻的钟成和他任何一次见到的都不同,对方脸色惨白的可怕,眼神也因愤怒而带着嗜血之色,就像是一头发狂的野兽,嘶啸着就要扑身上前。   “怎么回事?”林冬青用冰冷的眼神注视起子末,眼神空洞而无神,“告诉我。”他忍耐着愤怒。他觉得自己就要发狂了,他无法承受,这个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任何一点伤害。子末无法解释,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方天晴的前男友,那天他为了帮助方天晴,临时假扮对方男友,这种事,他该怎么解释?即使他解释,他会相信吗?他不是不知道他家宝贝是什么脾气,子末瞬间觉得全身冰冷,就像是一桶冰水从头泼到脚,让他忍不住全身颤抖。   子末沉默了,害怕到一句话也说不出口。钟成走上前来,冷笑着说:“你既然是林少的男友,怎么还和天晴交往?想不到你居然是这种人,天晴瞎眼了,林少也瞎眼了,才会喜欢上你这种男人。”子末痛苦地摇头,想要解释。一旁的林冬青已经红了眼,对着子末就是一耳光,他歇斯底里地怒吼起来:“你个混蛋,你给我滚。你滚。”说完,狠狠踢了子末一脚,他全身都在颤抖,已流下泪来。子末心痛的无法言语,他的脸因林冬青刚才的一耳光而火辣辣的,想解释,对方却看也不看他,“滚。”他冷冷地说,红肿的眼睛逼视着子末,瞳孔中的寒冷让子末不寒而栗。“我可以解释。”子末想去拉林冬青,被他又是一耳光扇过来。子末苦笑起来,觉得再怎么说也没用了,可他不是承诺要爱对方一辈子吗?区区一个误会真的会终结彼此之间的感情吗?   “你听我说一句行不行?”子末突然跪了下来,抱着林冬青的腿,声音都在颤抖。钟成震惊到无法言语,他本来还想讽刺对方几句,可没想,这男人居然跪了下来。如果不是爱,他怎么可能挨了对方两耳光,还不生气,如果不是爱,怎么可能会下跪,就算是自己,也不可能做到这个地步。如果这男人不是爱着林冬青,要么就是太会演戏,钟成皱眉,很想听听子末会做出什么解释。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家末儿实在是太没有骨气了好吗?   ☆、宝贝,你变脸比翻书还快   子末觉得自己就快要发疯了,他死死地抱住林冬青的腿,呜咽着哭泣,他承诺过爱他一辈子,所以他不可能放弃,也不会放弃。“我在听。”林冬青的声音虽然冷冷地,显然也有些动摇。   “宝贝,”他的声音中带着很重的鼻音,哽咽着说:“方天晴是我在路上偶遇的,他请我假扮他男朋友,就是为了气你朋友。我和他真的没什么,我现在就可以给他打电话,跟他对质,你不要生气好吗?”一旁的钟成也愣了,不过却是瞬间神采飞扬起来,一想到天晴并没有爱上别人,他高兴地几乎都找不到北了,当然他也很想确认子末说的是否属实,万一他不过是想找借口,那自己高兴地就有些太早了。   “给他打电话,”林冬青冷冷地说,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又道:“把扩音器打开。”子末用颤抖的手摸出手机,拨通了方天晴的号码,电话响了几声,对方就接听了电话。子末还没开口,对方就说:“子末哥,上次谢谢你了,让我狠狠气了一回钟成,对了,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我还没感谢你。”子末实在没有心情和方天晴多说话,语气恹恹无力的,打断了对方,说:“没什么,就是想请你跟我爱人解释下我们的关系。”“噢。”对方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莫非嫂子就在面前,嫂子你误会了,我和子末哥什么事都没有,子末哥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善良,他只不过帮了我一个忙而已。你可别生气。”“好了,没事,我挂了。”子末说完挂断电话,他并不想和方天晴继续话题。这回钟成也知道误会了子末,于是帮他向林冬青求起情来:“林少,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你就原谅他一回”。   “宝贝,你还不肯原谅我?”子末依旧死死地抱住林冬青的腿,也不肯松开。他被人狠狠扇了两耳光,加一脚都没生气,难道,他家宝贝这样都不肯原谅自己,那他该怎么办?他可是连男人的自尊都不要了,如果这样也不行,那他真是没辙了。以前,是他拿捏林冬青,现在是对方拿捏自己。他是真的觉得,没有他,自己就活不下去。   “起来吧。”林冬青低下身来,脸上带着微笑,子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真的是他家宝贝?刚才还一脸恐怖,现在居然面带微笑,他觉得自己简直要疯了。不过既然对方不生气,他也就该知足了,这件事,毕竟是自己不对,宝贝的行为虽然过分了一些,但毕竟错在自己,这事也就算过去了。子末站了起来,捧着林冬青的脸说:“宝贝,我再也不敢了。”“笨蛋。”对方微微笑了,说:“瞧我们闹的这一出,我都饿了。钟成,让人上菜吧。”说着,狠狠瞪了钟成一眼,让钟成的小心肝不由地发颤,不过他的心情是那个好啊,看来,他有必要再和他的小家伙谈谈了。   这顿饭让子末吃的索然无味,他家宝贝和钟成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他只是偶尔插上几句。他的脸依旧烧的通红,他真是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宝贝生气,他整个人都懵了,跟发疯似地给对方下跪,这在以前,根本就是天方夜谭,现在对自己来说,下跪就跟家常便饭似得,他不得不为自己点了一根蜡烛,哀悼自己一去不复还的节操。   子末苦着脸跟钟成道别,和林冬青一起回家。车开在路上,忽暗忽明的路灯时隐时现,子末整个人没有一丝力气。真是疲惫极了,他偷瞄他家宝贝,路灯的光略过宝贝那张美艳绝伦的脸,让子末看得痴了。他承认,他家宝贝确实太漂亮了,可是,如果性格再好一些,是不是会更美好?林冬青很认真的开车,注意到子末的目光,微微眨眼,说:“给我下跪很丢脸?”“怎么会?”子末疲惫的笑了,一只手放在宝贝修长的腿上,说:“只要你不生气,我什么都不在乎。”“是我不好,把你打疼了吧?”林东青微微皱眉,脸上略是自责。“没事。”子末微微笑了,虽然脸上还有些火辣辣的,可他心里一点都不难受。   车子驶入车库,两人回到家。林冬青正准备脱鞋,就被子末抱在怀里,温热的气体吹打在耳边,让他麻酥酥的。“宝贝,我爱你。”子末在小兔子唇上落下一吻,紧紧抱着人,就像是要将人吞入腹中。小兔子挣扎了几下就认命的不再动作,子末替小兔子脱完鞋,将人抱在怀中,小兔子死死勒住子末的脖子,两人滚到地上,子末凝视起小兔子,小兔子也凝视着子末,两人相识而笑,都有些不好意思。“宝贝,”子末的手指落在小兔子唇瓣上,眼神温柔而深情,他很认真地说:“宝贝,你一定要相信我,好吗?”怀里的小兔子红了脸,羞涩地点头。其实子末并不知道林冬青的性格早已根深蒂固,他正是因为太在乎才会多疑;其实子末也知道无论对方怎么对待自己,他都会一如既往地守候着对方,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爱,他想。   百货集团亚洲总部,巨星大厦,亚洲区负责人杰斯办公室。杰斯是标准的欧洲人,鹰钩鼻、绿瞳、金发。他的个子很高大,有着欧洲人强健的体魄。他已年届四十,这个年纪能担任百货集团亚洲区负责人一职,已是相当优秀。他毕业于哈佛大学金融系,曾在多个跨国集团公司任职,在业界有着“秃鹰”之称。他做事雷厉风行,看准机会绝不犹豫,闪电出击、一击必中是他的行事风格。此刻的他,正一脸笑意吟吟,和一名亚洲男人交谈。   亚洲男人五官精美,漂亮到几乎不真实。他的五官就像是出自造物主的杰作,优雅、美艳、智慧这个男人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诠释。不得不说,杰斯对眼前这名年轻人十分欣赏,从对方从容不迫、含蓄温婉的性格中,他甚至感受到了若隐若现的杀意。秘书为两人斟茶后,离开。杰斯的脸上带着老谋深算的笑意,他缓慢地说:“林先生,我不知道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们集团绝没有刻意欺骗贵公司的行为。”   “是吗?”林冬青两手交握着放在膝盖上,嘴角扯出一丝冷笑,说:“贵集团应当听说当地居民十分反对对圣教旧址进行改建吧?以贵集团的行事风格,怎么可能不做事前调查?”   杰斯脸上笑意依旧,他凝目注视着眼前这名美男子,笑了笑,说:“我们当然了解过,对我们欧美人来说,那并不是什么大事。不会影响到整个计划,所以,集团经过反复讨论,认为没有必要向贵公司披露这一细节。”   “没有必要吗?”林冬青的脸上依旧带着笑意,那笑意却是阴冷的,瞳孔中闪过一丝若有似无的嗜血,让杰斯不由地手指一颤,手中的茶杯也差点落在地下。不过他瞬间便恢复了镇定,依旧满脸春风。对面的年轻人抿唇笑了,很优雅地抬了抬手,说:“如果我向媒体透露,杰斯先生是名赌徒,身背千万美元巨债?贵集团是否也会毫不在意呢?”。   “你。”杰斯惊讶地说不出话,由于过于恐慌手中的茶杯掉在地上,溅了他一裤腿茶水。他脸色苍白地就像是张白纸,脑海里不断地思考:这家伙怎么可能知道我在拉斯维加斯输钱的事?克罗斯这家伙,简直言而无信、卑鄙下流到了极点。“你想怎么样?”杰斯沮丧地就像是霜打了的茄子,嘴唇都在发抖。他无法承受□□流出的后果,那实在是太可怕了,他连想也不敢想。   “杰斯先生。”林冬青的笑容美丽到让人联想起天使,可他说出来的话,又让人毫不质疑,这美丽的天使定是魔鬼的化身,他舔了舔唇,说:“克罗斯和我是好朋友,只要杰斯先生听我的话,我保证有关于你□□的一切都将是个秘密,可如果您不听话,那么我将保证,下一刻全世界都将看到您在赌桌上贪婪、下流的模样。”“你别说了。”杰斯用猩红的双瞳瞪着林冬青,咬唇,道:“我全听你的”。   “我很满意。”林冬青走到杰斯身旁,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说:“第一步,下个星期发布贵集团和我公司签约的消息,同时,您向贵集团总部汇报,需要改变百货商城建址地点,当然消息必须是封锁的,不能让除了我和你及贵公司总部之外的任何人知道,至于具体地址,我会随后告诉你。”“至于您背后的那个人。”林冬青靠在墙上,露出纯真无邪的笑容:“您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出任何异样,一切照旧。如果我猜的没错,那个人在发布消息后就会给您电话。”哈哈,美丽的天使脸上露出邪恶的表情,夸张地笑了起来,他躬起身子,笑的气喘吁吁。   林冬青已经离开,杰斯几乎瘫在原地,脸色惨白的可怕,他当然是有自知之明的人,既然如此,我也只能言而无信了。他忽然拿起林冬青之前碰也没碰过的茶杯,扔在墙上,好像只有陶瓷的碎裂声,才让他稍微安静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幕后的人   华灯初上,子末回到家时,围着围裙就开始在厨房忙碌起来。他并不是特别会做饭,不过今天他买了很多食材准备给他家宝贝做饭。他和他以前经常在外吃饭,他其实更希望可以和他安安静静的吃饭。   点上蜡烛,子末拿出从超市卖的特级小牛扒,按照说明书的顺序,下锅、煎炸、加配菜、起锅、然后上桌。蜡烛的光芒柔和而静怡,空气中似有一种宁静的气氛。他倒上红酒,静静地坐在餐桌前等林冬青。子末今天特意给对方发了短信,要求对方一定回来吃饭。他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就想着对对方好,也许当你爱上某人时,心里便只有这人,就算是再不足为道的事,与当人,也是甜蜜无比。   林冬青已到楼下,抬头,屋内是极其昏暗的光线,他默默摇头,以手支额,想屋里的人究竟是在做着什么。他之前和杰斯通过电话,对方已经准备好明天的发布会。他走入电梯,按下按钮,电梯匀速上升。他抿唇笑了,后面的那只大老虎明天一定会很兴奋。他的脸色有些微红,就像是带着不胜酒力的微醉,让他看起来漂亮又妖媚。   开门,走入屋内。昏暗的屋内是点点烛光,子末正坐在餐桌前凝眸看着自己,脸上洋溢着微笑。“回来了。”对方走上前来,不由分说拥抱自己。鼻腔里全是对方的味道,林冬青顺势抱住对方,这味道让他安心。他从没觉得安心过,只在眼前这人,就彻底卸下了所有伪装。其实,他并不是善良之人,他能感觉到内心黑暗力量滋长,只要这人在他身边,也许一切都会很好,他微笑了,眼眸中带着淡淡的温柔。   两人坐下吃饭。子末低着头,脸上陀红。装饰精美的盒子被他放在贴身衣兜里,他觉得脸烧得通红。他突然握住了林东青的手,拉着不放。“怎么了?”天使般美丽的面孔看向自己,林冬青放下餐具,静静看子末。   “我有东西送你。”子末从衣兜里掏出首饰盒,打开盒盖,里面是一枚白金戒指,样式简单,没有宝石的装点,也没有镌刻花纹,甚至没有一丝一毫多余的点缀。子末的手在发抖,被握在手心里的那只手抖得更厉害。林冬青呆了,呼吸都染上了紧张,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就要停止跳动。他咬紧了唇,忍住了眼中的酸涩。他想开口说些什么,“别说,宝贝。”子末单腿跪在地上,手中拿着那枚戒指,很强势的套在对方左手无名指上,“你是我的人。”他傻傻地笑了,抚摸着林冬青洁白的手,说:“我真的很爱你,我不介意每天在你耳边说一遍。”子末又是一笑,只是很窘迫,他没想到自己也能如此煽情,他曾以为他这辈子也做不出来。   “我很喜欢。”林冬青认真地看着子末,就像是看着某种无价之宝一般,目光不曾离开。他突然两手捂脸,低声啜泣起来。“别哭,宝贝。”子末把人抱在怀里,轻轻地拍打起对方的脊背,怀里的人很倔强,死死地反抱住他。声音断断续续地,夹杂着哭声,他说:“我也爱你”。   气氛很宁静,微弱的烛光微醺了屋内一切。子末抱着林冬青,对方也死死环抱着他,他想着:若果一生如此,那该多好。   王氏集团总部,十四楼,总经理办公室。林冬青坐在老板椅上,两条腿交叉着放在办公桌,左手放在唇边,亲吻着无名指上的戒指。他的眼中闪烁着温柔的光芒,阳光下的侧脸美艳惊人。他的目光流连在悬挂着的巨大屏幕上,电视中是一身正装的杰斯对着大群记者侃侃而谈,杰斯脸上带着虚假的微笑,向媒体公布了与王氏签订合约的消息,记者一再提问,他也一再耐心解答,他的回答可谓滴水不漏,既不过分透露详细细节,于关键问题上又留有余地。   林冬青默默笑了,心情仿佛很好。他拿起手机,拨通了某个电话,电话接通,他说:“我交待你的事,你都记得了吧?一有消息马上通知我。”“没问题。”对方干脆利落的回答,又干脆利落地挂断了电话。林冬青脸上依旧带着微笑,却不似之前那般人畜无害。他的眸子似乎覆盖上了一层淡淡的阴影,让人颤栗。   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林冬青太清楚不过这个道理。所以,他有一场好戏要演,他从不在乎金钱、地位。可他绝不容许有人威胁自己。他的手已握紧。   王氏集团股票因百货集团发布合作消息,而一路涨停。林冬青已让人密切关注股市动向,他知道某人一定会大举购进王氏股票,也一定会通过隐秘渠道购进。只不过,无论这人通过几个账户购进,其资金源一定来自某个特定银行账户。所以只要追查到此账户,幕后黑手是谁,也就一清二楚。这人是在等待时机,想要趁机抛售股票,造成混乱,当然在抛售之前,对方一定会让自己赚到盆满钵盈,同时也让王氏出现危机。   你很聪明,我也不笨。林冬青突然笑了,转眸凝望窗外,他的目光是狠绝的,又是温柔的。就像是永远无法预知的海面,先是平静,而后就会掀起狂风暴雨。   几天过去,王氏集团股票就像是在坐过山车,前几天由于百货集团公布与王氏合作消息,王氏股票连续三天涨停;昨天,有消息称,王氏已向百货集团支付第一笔预付金,10亿元人民币用于竞拍土地;今天,又爆出消息,称王氏欲竞拍土地系邪教旧址,当地居民曾多次组织□□示威反对改建,政府因此差点与民众爆发武装冲突,评论家称王氏与百货集团此次合作有搁浅之疑。消息放出后,大户做空,散户跟进,王氏股票跌停。   此时,王氏偌大的办公楼只有三两几人,林冬青仍旧坐在办公室,遥望窗外。手机铃声急促响起,铃声响了一次又一次,他才拿起手机,按下接听键,男人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王成晤说:“你能回来给我解释一下吗?”林冬青愣了半响,语气一如往常,洁白的手指轻轻划过桌面,他的嘴角是阴冷的笑容,他回答:“我会跟你解释,但不是今天,既然你将王氏交给我打理,就应当相信我。或者我可以说,你从来就没有信过我?”王成晤也是沉默,居然找不到合适的语句反击,他继续说:“我给你一周时间,如果你处理不好,我会亲自出面。”一周吗?林冬青又是一笑,说:“用不了一周,我就会亲自跟你解释。”电话已挂断,林冬青穿上外套,走出王氏大楼,楼外,已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闪烁。   回到家,依旧是子末的拥抱和亲吻。只不过那个人,蹙着眉脚,脸上都是担忧。子末虽对着他笑,却只能做做样子而已。这几天,林冬青时常发呆,子末知道他是担心王氏的事,也就跟着担心起来。他抚摸起他的脸,被对方恶意的咬了一下,拽在手中亲吻。宝贝露出温柔的笑意,深邃而明亮的眸子看着自己,子末在对方额头落下一吻,轻轻地拥抱了他。   “我去热菜。”子末恋恋不舍地放开怀中的人,走进厨房忙碌起来,厨房里很快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林冬青走入卧室,打开电脑,点开邮箱。邮箱有一封未读邮件,发件人来自英国,发信的人是罗伯特,林冬青留学时结识的黑客。邮件内容是一些转账记录,林冬青只看了最后一行,一个开在太平洋岛国的银行账户和户名。 作者有话要说:     ☆、母亲的祝福   屋外传来子末的声音,“宝贝,快来吃饭。”话音未落,子末已经出现在寝室门口,斜着身子,看向林冬青。“我马上来。”林冬青给罗伯特简单回完信,关上电脑,走出门外。   这一顿饭林冬青吃的索然无味,子末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吃过饭,将小兔子按在怀里,小兔子紧紧地抓着他的衣领,安静睡去,他一定是太累了,子末温柔地替他抚平紧皱的眉,在他眼角落下一吻。   王氏集团,总经理办公室。林冬青坐在办公桌前,拨通了钟成的电话号码,这些年他本就朋友不多,最危难时,能仰仗的人,也只有他而已。电话接通,林冬青说:“王氏的事,你都知道了,借给我一笔钱,我一个星期后连本带利还你。”对方笑了,语气又很认真,说:“我知道了,你要多少?”   林冬青沉默了片刻,眼神中是从未有过的冷酷,他沉声道:“你所有可动用的钱,今天之内转到我私人账户。”钟成扶额,忍不住叹气,反问:“你是指我的钱还是钟氏的钱?”电话那边又是沉默,继而道:“包括钟氏的钱。”“你太疯狂了。”钟成低低笑了,又是无奈,回答:“没问题,你注意账户余额就行”。   电话挂断,林冬青交叉着双手支在下颚,目光凝望远处。下午两点,他收到银行转账短信,将这笔钱转入证券账户,大举购买王氏股票,有人低价抛售,他就买进。他的目光厌足而嗜血,就像是等待猎物的狮子,他抿了抿唇,手中的钢笔不停转动着。   三天之后,百货集团召开新一轮发布会,杰斯在发布会上向众媒体宣称,之前有人放出消息称百货集团与王氏合作商场选址位于日本之事纯属谎言,并公布了百货商场真正选址,位于英国伦敦最繁华商业区。此消息一出,大户做多,散户相继跟进,王氏股票又迎来新一轮疯涨期。   面前是红灿灿的一片,林冬青满意地合上电脑。他抿着唇,像是在思考着什么,他拨打了刘凡的电话,对方刚接起电话,他说:“我想和你见面,老地方。”说完,就挂了电话。那边的刘凡已经怒不可遏,无法言喻的挫败感深深地包裹了他,他眼睛涨地通红,将手机扔在墙上,发出呯的刺耳声音。手机落在地上,却依旧完好无损。   高档的西餐厅,烛火照耀,小提琴手站在餐厅正中,优雅的音乐声阵阵传来。林冬青坐在左方,刘凡正对着他坐在右侧。侍应生给两人倒满红酒,林冬青端起酒杯,透过猩红的酒液凝视对方,他的目光就像是带刺的镰刀,割得对方无处逃避,他面不改色地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能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吗?”   哈哈,对方突然笑了,肩膀颤抖着,却依然很优雅,刘凡回答:“你真的把我当作朋友?你难道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所以是你的话,一定能理解我这么做的原因。”   林冬青抿了口酒,深不可测的目光停留在对方脸上,他轻轻地说:“不管你要什么都和我无关,我只是提醒你,做人不可太过分。”他说着,放下酒杯,拿起湿巾擦了擦手,很优雅地站了起来,转身离开。   “等等。”刘凡已经抓住对方的手臂,将他拉着往外走。林冬青并没有反抗,反抗这种行为会让他看起来很弱势,他一般不屑如此,对方的脚步走的很快,他也走的很快。刘凡拉着他下楼,一路来到地下停车场。他将他按在墙上,双眼似乎要喷射出灼人的火焰,林冬青的目光依旧很镇定,嘴角挂着渗人的笑意。他甚至懒得推开他,他的笑容带着残忍的意味,就像是在嘲笑眼前的人。   刘凡爆发了,脑子都烧成一团浆糊,他的手背青筋暴露,整个人都在发抖,他用一只手死死地捏住对方的下颚,力气很大,就像是要捏坏他精致的下巴。他喘着气,胸口热的像像是被烙铁烫过,他另一只手按住对方的腰,将人重重固定在自己控制之下。   他的怒气在瞬间失控,突然咬上对方的唇,狂暴的、疯狂的舔舐对方的唇瓣,对方既不挣扎,也不迎合,他觉得自己是在和一具冰凉的尸体接吻,他狂暴地想要撬开对方的牙齿,想要占有他的一切。然而冰冷的笑声打断了他的行动,林冬青推了他一把,脸上带着不屑的表情,淡淡地说:“你就这么没出息,我真是失望极了。”他跨出一步,往停车的方向走出,他的话音依旧萦绕在刘凡耳际,他说:“我永远不会爱你,但我曾经把你当作朋友”。   刘凡愣在原处,看着林冬青越走越远的背影,哭泣起来。他的手捏地很紧,指甲已深深陷入掌中,他像是彻底陷入了某个无限循环的噩梦,无法醒来。他不过是喜欢他而已,然而他又像是明白了些什么,既然得不到对方的回应,不如放弃,也许对方就是希望自己放弃。纵然你再深爱一个人,对方不会回应,也不算爱情,真正的爱情,是两情相悦的,而不是单方苦恋。   到家时,子末已经在了。林冬青脱下外套,挂着衣架上,他走到子末身边,轻轻地抱住了对方,他笑的很淡,就像是碧波上荡起的一小串涟漪,淡而无声。然而此刻,他又是满足的,胸腔里填满了所谓幸福的感觉,他觉得,他应该给他一个交待。   林冬青走到子末身边坐下,双手握住对方的手,放在膝盖上。他的表情天真而无邪,他就那样痴迷地看着子末,继而笑了,他说:“我很久没回家看妈妈了,明天你陪我回去行吗?”子末微微笑了,摸了摸自家宝贝的额头,刮了他鼻梁一下,说:“明天不是工作日吗?”“没事,”对方握住他的手,回答:“王氏的事都解决了,我想正式介绍你和妈妈认识。”他看着他,很深情地说:“因为你是我的男人”。   车子行驶上绕城高速,下高速后驶入三环某处别墅。林冬青将车停入别墅车库,拉着子末走到花园。两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太阳不过刚刚升起,却已经滚烫灼热。林文雅坐在花园中,手里端着杯茶,看向两人。   她微笑着,笑容宁静而祥和。看到两人,她先是有些诧异,不过依旧面带微笑。她看起来同正常人一样,有时却是痴傻的。她对着林冬青招手,两人手牵着手走了过去。   林冬青也是微微笑了,看向子末。也许是眼前的气氛太过祥和,太过美好,子末不自禁露出笑意。没有局促,没有不安,林冬青拉着子末,对林文雅说:“妈,这是我的爱人。”林文雅的手稍微抖了一下,杯中的水几乎要溢出。她其实是明白的,他的孩子,看对方的眼神如此温柔,她甚至没有从他眼中看到过那种温柔。她知道他爱他已深入骨髓,这世上已无人能分开他们,她不能,命运也不能。   她笑了,伸出手紧紧地握住了两人拉在一起的手,轻轻地说:“祝福你们”。 作者有话要说:     ☆、我爱你   下雨了,林冬青站在窗前,凝望远方。他的睫毛很长,在阳光下恍如一把摇动的扇子,眉眼精致,他太漂亮了,子末恍然失神的看着对方。他走上前,将林冬青抱在怀中,手指轻轻放在对方下巴上,他的呼吸与他近在咫尺。滚烫的呼吸喷溅在对方白皙的皮肤上。林冬青转过身体,两只手吊在子末脖子上,笑了。   他很认真的看着子末,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他说:“和你在一起,我真的很幸福,比任何时候都幸福。我今天有件事必须去面对,你和我一起去好吗?”他说话的时候,已握紧了子末的手。   “好。”子末点头笑了,两人就这样相顾无言。又好像有很多话要说,却不知如何说出口。   郊外占地几千平米的巨大别墅,黑色的雕栏大门,宛如迷宫的西式花园。林冬青将车开进别墅,子末下车跟在他身后。林冬青走到子末身边,握住了他的手,对他微笑。   两人走到别墅大门,一名二十来岁的女佣带着甜甜的微笑,说:“二少爷,你回来了。”   “是。我回来了。”林冬青回答,又问对方:“老爷在书房吗?”“在。”女佣回答。林冬青拉着子末进屋,今天本就阴雨绵绵,屋内并没有开灯,因此显得更加昏暗。他拉着子末来到二楼左翼一间房前,敲了敲门,里面随即传来中年男人的声音:“进来”。   子末的手在抖,死死咬着唇。他想他是明白他家宝贝心思的。握住自己的手虽不大,却很镇定,就和他此刻脸上的表情一般,很倔强也很认真。林冬青拉着子末进屋,这是一间书房,房屋四周都是书架,摆满了书籍。房间正中摆着一套红木桌椅,有人正坐在桌前。那是一名中年男人,两鬓已生出了白发。此时,他一双深黑的眼睛正看向两人。   子末记得男人,虽然只见过一面,男人是林冬青的父亲,那年暑假他曾在林家别墅见过他。男人铁青着脸,嘴角带着冷笑,他突然站了起来,说:“青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冬青微微笑了,他的声音很冷静、很缓慢,就像是滴在冰上的水,他说:“跟你看到的事情一样,我爱这个男人,我只是来告诉你,并不是来获取你的同意”。   “你……”王成唔捂着心口,摇摇晃晃地坐了下去。他的脸色更加苍白,呼吸也更加深重,他痛苦地闭上了眼,语气无奈,他说:“你是不是在恨我?所以用这种方式来报复我?”   “其实我也想。”林冬青苦笑起来,一开始他确实想复仇,所以才会联合刘凡设计王一凌,从而爬上王氏总经理一职。其实,他一直都是运筹帷幄的,也是工于心计的。他就像是独行侠一般一个人往前走,无论前方是地狱还是天堂。只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他身边有了这个人,所以他觉得无论未来怎么样,他并不会害怕,也不会不安。他看着往成唔,冷冷地说:“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我的父亲,所以我觉得我应当告诉你一声,仅此而已。如果你觉得我不配继续担任王氏总经理,我也可以辞职。”   林冬青一直很冷静,冷静地好像只是在谈论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子末将手放在他肩头,轻轻地拍打。他其实很想痛哭一场,林冬青对他的爱远比他想的更多,他觉得眼眶又酸又涨,放在对方肩头上的手也微微颤抖起来。   王成唔用手遮住了脸,阴影下的脸庞看起来极为憔悴,他像是已经失去了所有力气,恹恹无力地说:“如果是你的决定,我恐怕也干涉不了。不过,王氏现在需要你,我希望你收回之前所说的话”。   漂亮的天使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看向子末的眸子又极为温柔,就如同雨后的阳光,和煦温暖。他的五官线条十分柔美,阳光下的侧颜仿如天使,他继续对王成唔说:“有件事我必须得告诉你,这次王氏的事,是刘凡和王一凌在背后搞鬼。你如果需要证据,我可以交给你。”   王成唔只是摇头,抬了抬手,有气无力地说:“你们回去吧。这件事我会处理。”他好像在笑,又好像在哭,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林冬青拉着子末走到门口,又听见他说:“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我什么都知道。我以前对不起你母亲,是我错了。从此以后你要怎么过我都不会干涉,只希望你能好好生活下去。”   两人越走越远,王成唔的声音也越来越低。走出别墅大门,两人的手依然死死拽在一起。花园里是怒放的红玫瑰,每一朵都代表了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子末走到花台,从绽放的玫瑰中挑出一朵,摘下递给美丽的天使。天使温柔地笑了,其实,子末觉得他笑得时候也会很像恶魔,不过这一切究竟有什么关系呢?毕竟他们相爱着,这已足够。   一晃又是半个月,这半个月,发生了太多事。首先是,王成唔召开了董事会,宣布解任王一凌副总经理一职。王一凌百般解释,王成唔始终不置一词,直到后者将一份记录他所作所为的资料交到前者手中时,王一凌才彻底放弃了负隅顽抗。之后,林冬青连本带利向钟成返还了借款,后者见到□□上多出的一个零,笑得很是满意。再之后,王成唔和刘凡父亲会面,向他转告了刘凡近一段时间针对王氏的所作所为,后者表示会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毕竟,王氏与刘氏在利益上有着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双方都不好撕破脸皮,所幸并无造成巨大损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林冬青依旧担任王氏总经理一职,不久后在他强烈要求下,子末辞去了银行的工作,在王氏担任总经理助理一职。用林冬青的话来说,他希望和子末天天都在一起,希望任何时候,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见对方。所以,从此之后,子末就和他家宝贝同进同出,亲密的就像是连体婴儿。他觉得,此生能遇到他,是天上给他的礼遇。他很幸福,人生之中,没有比这更为幸福的事,那就是:我爱着他,他也爱我。   天色已晚,林冬青仍在办公室忙碌,子末就站在他身旁,默默地守着他。他家宝贝最近实在太过辛苦,每晚都是凌晨休息,他从身后抱住他,说:“宝贝,你累了。我们在窗边休息一下好吗?”后者斜了他两眼,懒懒地说:“我好累。”   “那我抱你。”子末说着将林冬青抱着走到落地窗边,“你看,那是什么?”顺着子末手指的方向,林冬青看了过去:漫天都是烟花,怒放的花火,绽放的花海。所有的烟火,在最后,拼凑成一句我爱你。漂亮的小兔子眼睛已经红了,子末抱着他,让他紧紧依靠在自己怀中。他们将会这样相伴一辈子,因为,他已无法离开他,他也无法离开他。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有几章番外,主要是交代主线里没有交代清楚的情节,因为不好放在主线剧情中,所以才列成番外。   ☆、番外一   钟成手中夹着烟,蹲在科技大学门口,已这样等了一个小时。他的兰博基尼就停在学校后门,他并没有直接把车开到门口,是因为,他知道他家宝贝非常讨厌引人注目。试想,将跑车停在大学门口,和低调根本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好吗?   关于他为什么不站着或者找个地方坐着等待,那是因为他早就等得心焦火燎,根本一刻也安静不下来的缘故。他已经有多久没见到他家宝贝了呢?他已记不清楚,自从知道魏子末并不是方天晴男友后,他每天都给对方发短信,打电话。对方却对他冷若冰霜,心情好时,还能回一两条短信,心情不好时,根本理都不带理的。他觉得自己简直狼狈极了,从他出柜那天开始,就没有如今这样狼狈过。作为钟氏餐饮唯一继承人,身价好几十亿的土豪,他就算不去招惹谁,也总有一大把美女帅哥往他身上扑,以前他是玩惯了,就喜欢寻求刺激,每一次还不带重样的。可自从遇到方天晴后,他的世界就开始起了变化。   他不知道这变化从何开始,如何开始。他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君立会所,方天晴是会所的服务员。小伙子虽然长得还算标致,可和他以前交往过的明星、模特比较起来,也并不十分起眼。他是为什么喜欢上对方的?大约是因为这小子不小心将一整瓶XO打碎时,用那种可怜兮兮眼神看着自己的时候;又或者是他捉弄对方,给对方来了个壁咚加恶作剧般亲吻时,对方一脸惊恐看着自己的时候。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钟成已记不清楚,他只知道现在,他爱的人是方天晴。他以前,总是三心二意,就算身边已有对方,绯闻仍旧成天不断,各种花边新闻满天飞。而现在,没有了对方,他才知道他居然已经爱上了他,而且爱的刻骨铭心。他忘不了他,当他知道他有了新男友的那一刻,简直心如刀绞,甚至有了狠揍对方男友的想法,他现在,只想用尽一切方法挽回对方的心,无论要他做什么,他都不会犹豫。   钟成已抽了几支烟,并时不时的抬手看表,他的目光本是无神的,只不过在看到方天晴身影的时候,整个人都精神振奋起来。对方也看到了他,却故意不看他。钟成走到方天晴身边,想和他说话。对方撇了撇嘴,拉着身边的人就要离开。   “方天晴。”钟成忍不住怒吼起来,扔掉了手中的烟,冲过去一把抓住方天晴的手。他的眼睛全是红丝,眼皮下是肿胀的一片,他已经很多天没睡上好觉了,这到底是谁的错啊?他本来之前还想和对方好好说话,可看到对方对自己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理智什么的在一瞬间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管他妈什么理智,都通通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干什么?”方天晴冷着脸问,又对身边的男生说:“你先走,这人找我有事。”“那我先走了。”那名男生说着离开。原地只剩下方天晴和钟成。“你还不放开手?”方天晴挑眉,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   “我不放。”钟成死死地抓住对方的手,丝毫没有放开的意思。“你搞什么啊?”方天晴也火了,就势踢了钟成一脚,在他的名牌西裤上留下了一个大大的脚印。   “原谅我。”钟成拉下老脸,央求对方。方天晴的脸上有一丝错愕,眼睛中的迟疑却在瞬间消失,他垂着眉,眼眸低低地,冷笑着说:“你以为你是谁啊?你把我当什么人啊?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我以前求你的时候你在干什么?一切都晚了,你别再烦我,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你给我滚,好吗?”   方天晴越说越激动,已失去了平静,脸涨得通红。他想过原谅他,可他受的伤实在太重,他再也不想和他有什么牵扯。他记得他以前求他不要去玩,他什么都可以做的时候,对方只不过冷冷一笑,好像他说的全是废话。他那次差点从十五楼上跳下去,要不是同学那天恰好给他打电话,他指不定现在在什么地方。这个人说的话,毫无信用可言,最关键的是,他根本不想再给他任何机会伤害自己。   钟成的脸刹那间变得惨白,抓住方天晴的那只手不住的颤抖,他的嘴唇都在发抖,他知道他的宝贝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永远再不会原谅自己。到底有没有办法让他原谅自己,他绝望、痛苦,他甚至想一头撞死在墙上,如果这世界上有后悔药可卖,不管那代价是要自己的命还是要自己倾家荡产他都在所不惜,可现在,一切都晚了。钟成失魂落魄地放开了抓住方天晴的手,后者冷漠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开。   钟成的世界在方天晴离开的那一秒就已崩塌,他全身冰凉,就好像是一具没有了生命的尸体。离开他,他从今以后的确已是个死人,他哭了,他觉得他是疯了,也许他真的是疯了。他踉跄着追上方天晴,跪在了地上,他死死地抓住了对方的手,红着眼说:“宝贝,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原谅我,就一次好吗?”   方天晴已震惊地说不出话来。这人真的是钟成吗?那个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钟成,他居然会为自己做到这一步?这怎么可能?可眼前这个红着眼看着自己的男人,不是他又会是谁?方天晴转开了脸,泪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他突然笑了出来,笑声连自己都压抑不了。   钟成也是愣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方天晴笑了,他是在嘲笑自己的狼狈吗?就算做到这个份上,他也不肯原谅自己吗?难怪常言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钟成像是已经用尽了所有力气,放开了抓住对方的手,他站起身来,一步一步离开。他的心真的好痛,几乎痛到没有知觉。他真的好想大哭一场,虽然这样做简直太没有出息。   “你走了,我怎么办?”身后突然传来方天晴的声音。钟成转过身,看见对方站在原地正对自己微笑。他的笑容那么纯真,正如他第一次见到他笑的模样。   “你……”钟成愣到说不出话来,好像还不能理解方天晴话里的意思。“你怎么这么笨啊?”方天晴走到他身边,两只手指夹了夹他的鼻子,挑着眉说:“我的意思是,我愿意给你一次机会。”“宝贝。”钟成露出了有如劫后余生一般的笑容,他真是太高兴了,他拥抱着他的宝贝,抱得很紧,他不会再让这得之不易的珍宝离开自己,从此之后他将会是他唯一的爱人,他也会是他唯一的爱人。两个人都笑了,笑得很甜、很傻,又很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二   林冬青开着越野车,子末坐在副驾驶上,这辆性能优良的`LAND ROVER正行驶在某条乡间小道上。开车的人眉眼如画,脸上的表情始终很淡雅,他就像是一株绽放在盛夏的荷花,既清淡又妖冶。   子末看得痴了,只顾得上看对方,嘴角带着微笑,眼睛似乎比星星还要明亮。“你家是在这里?”林冬青很随意的问。   “是啊。”子末的目光回到路上,那是一条小坡,坡那边再走上半个小时,就是他和魏子明的家,他若有所思地说:“我告诉过你我没有父母,就是那个人收养了我,所以这里就是我的家。”   “对不起,子末。”小兔子侧过脸,皱紧了眉头。“不管你的事,”子末捏了捏他雪白的脸颊,凑上去亲了一口,笑着说:“你看我现在不是过得很好吗?我有你,有自己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好。”   “嗯。”小兔子应了一声,专心开车。这些年,由于国家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原本的乡村土路已改建成柏油路面。加上车子性能本来就好,车速行驶速度并不太低。原先两个人要走半个小时的山路,不过几分钟,越野车已停在家门口。   以前的平房,也在魏子明婚后进行了改建。听见屋外的动静后,魏子明走了出来。他依旧是一件白色衬衣配一条灰色裤子。秦梅也跟着走了出来,两人站在门边,微笑着看向子末。   林冬青已走下车来,子末走到他身边,握住了他的手。他拉着小兔子走到魏子明与秦梅身边,魏子明默默地笑了。转身招呼两人进屋。子末在很早前就将自己和林冬青的关系告诉了魏子明,魏子明起初并不怎么能接受,子末就经常给对方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和林冬青的关系,他的态度很坚决,魏子明毕竟是读过书的人,其实思想也很开明。他想了很久之后,觉得既然两人真心相爱,也没有必要阻拦,他毕竟是希望子末幸福的,既然对方觉得幸福,他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秦梅跟着进屋,他和魏子明进到厨房忙碌起来。偌大的客厅里只剩下林冬青和子末。子末拉起林冬青的手,两人的手握得很紧,虽然天很热,手心也出了汗,可子末就是舍不得放下宝贝的手,他微笑着对他说:“宝贝,我带你到处逛逛。”   林冬青微微笑了,任由子末拉着自己瞎转。子末首先拉着林冬青来到卧室,卧室墙上贴满了子末读书时的奖章,床边有一张书桌,桌上成摆满了书籍,都是子末读书时的课本。“这里是我的卧室。”子末拉着林冬青坐在床上,他抱紧了他。林冬青微微皱眉,笑着说:“你以前是不是喜欢收养你的人?我之前见过他一次。”   子末凝视起小兔子的双眼,林冬青的眼睛其实并不大,是标准的丹凤眼,他看人时,也总是微眯着眼睛。可他的眼睛又像是隐藏着某种黑暗情绪,偶尔会让子末心惊胆战,不知该如何是好。此刻,他正是用这样一双眼眸注视着自己。在他面前,子末无法掩饰自己的情绪,他将他抱得更紧了,他几乎能感觉到对方呼出的气体,很热又有一点痒。   他的手放在林冬青的腰上,他笑着说:“我不会骗你,我之前确实喜欢过他,因为他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过我。他真的很好,他很善良,在我眼里他就是我的哥哥,我的父亲。我爱他,但不是爱情。”说着,他捏了捏小兔子的下颚,对方的嘴唇红嘟嘟的,就像是盛放的玫瑰,子末继续说:“但我爱你,和对他的感情是不同的。你就是我的生命,没有你,我会死。你是我的爱人,我的妻子,我的一切,你懂吗?”   怀里的小兔子嗯了一声,两只洁白的手抱住了子末的腰,他的鼻腔里是他的气味,他的身体、他的心灵都只属于这个人,所以只要是他说的,他就信。两个人抱得很紧,虽然他们每天都会这样拥抱,可却从不会觉得厌倦。子末的手抚摸着小兔子的脸颊、他的唇瓣、他的眼睛、他的鼻梁、他的一切一切都让他着迷,他就是喜欢他。他的手已经游弋到他腰间,轻轻地在原处打着圆圈。“你讨厌。”小兔子嘟着嘴,瞪了他一眼,他在他耳边甜甜地说:“晚上我们继续。”然后,他也笑了。   子末和林冬青留宿一天后,就和魏子明、秦梅道别,回了省城。结果才到城里,又接到了钟成的电话,大意是为了庆祝他和方天晴复合,邀请子末、林冬青一起吃饭。   吃饭的地点定在紫金山庄,子末和林冬青到达时,菜已经上桌了。巨大的包间、精美的吊灯,紧紧依偎在一起的钟成和方天晴,四个人见面时,都笑了,气氛有一时尴尬,片刻后又融洽起来。   子末心里其实是有一些别扭的,因为钟成完完全全目睹了他那天给自家宝贝下跪时的场面,他可以每天都给他家宝贝下跪,可外人看见了,总归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怎么说呢?就是在家他可以是妻管严,出门在外好歹还是得保持点做丈夫的尊严,否则情何以堪呐。未曾想,对面那对,下跪也不是什么新奇事了。   “子末哥。”子末才刚坐下,方天晴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坐到子末身边,子末只觉得周身寒冷,就收到了来自钟成的深深怨念。“宝贝,你……”钟成一脸怨念地看向方天晴,活像只讨食的哈巴狗儿,可他家饲主愣是当做没看见。钟成自然叫苦不迭,可又不敢造次,只得一口苦水自己咽下去。   子末左右为难,再看他家小兔子一张漂亮的脸孔已经扭曲,眼睛里也要喷出怒火。“子末哥,我跟你说。”方天晴挽起子末的手臂,笑嘻嘻地跟他讲最近发生在身边的事。再看他家小兔子,冷冷地对着自己笑,居然坐到钟成面前,两人也开始说起话来。   方天晴越是讲,子末听得越是心不在焉。到最后连方天晴也发现他根本没在听,不得不给了他一个暴栗。“你傻啊。”方天晴凑到子末耳边贼兮兮地笑了,说:“你看你那熊样,好像离了你们家那口子,一分钟都活不下去的样子。没出息,”说完,还冲他做了个鬼脸。这孩子,子末从心底把方天晴当做弟弟,对方说的话他当然不介意,可是他这会儿真的是如坐针毡,因为他家宝贝只顾着和钟成说话,根本连他看也不看。   子末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失宠的小狗,可怜巴巴地盼望着主人想起自己。他的心里就像是有只爪子在挠,挠得他心神不宁。所以,他决定亲自去把他家宝贝请回来。子末坐到林冬青身边,挽起对方的手臂,笑着说:“宝贝,你别不理我。”哼,小兔子回首瞪了他一眼,眉眼里都是微笑,他其实根本没有生气,不过他就是喜欢看对方傻傻的样子。“别闹了。”子末在对方脸上‘啵’了一下,这下轮到钟成和方天晴不忍直视了,“呵呵。”钟成眼里掠过一丝狡黠,他好像也找到了驾驭他家宝贝的办法,那就是:坚决不要面子,随时随地保持牛皮糖之坚忍不拔性格。   到最后,方天晴又坐到钟成身边,子末也如愿的接回了自家小兔子。当然,回去之后,他一定要和小兔子好好亲热一番,他真的是太喜欢他了,就算是一秒种也不愿和对方分开。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三   阳光照射进来,落在巨大SIZE的床上,子末已经醒了,林冬青也已经醒了。子末一只手支在枕头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他家宝贝洁白的肩膀上。“醒了?”他问他,眼神里都是眷恋,很是温柔。   漂亮的小兔子眨巴眨巴眼睛,微微笑了,就像是绽放在盛夏的彼岸花,妖冶又美丽。他微垂着眸,眸色亮晶晶的。他抿了抿唇,注视起子末,他的手轻轻放在他胸口,温柔的躁动的,划过来又划过去,指尖的温度也在游弋中传递。‘嗯’他轻轻应了一声。   子末看着他笑,说:“其实我有件事一直没想明白?”   “什么事?”小兔子笑了,说:“我觉得你挺傻,其实你很多事情都想不明白?”   “比如说。”子末的手移动到小兔子头顶,温柔的大手轻轻地抚摸他额间的碎发。小兔子抿唇笑了,故作思考地说:“比如说,你根本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又比如说,你其实是个迟钝的人,又比如说,你根本连为何帮助方天晴也想不明白。所以,你难道不傻么?”   “我傻。”子末满脸都是温柔,有种纯洁而温暖的光芒自眉间散开,他突然抱紧了他家宝贝,认真地说:“可我有一件事不傻,就是爱上你”。   “你讨厌。”怀里的小兔子低低嘟囔一声,整个头都埋在子末怀里。声音闷闷的,他说:“你想不明白的究竟是什么事?”   子末的手在小兔子洁白的背脊上移动,目光静静地落在他身上,他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当初会住学校宿舍?因为你本就可以不住那里,如果是那样,我们又怎么可能走到今天这步?”   “你说这个。”小兔子的声音依旧闷闷的,他突然抬起头,狭长的丹凤眼看定子末,他笑着说:“你知道,我以前没什么朋友,其实住宿舍没什么深意,我当时只是想或许能交到几个朋友。答案就是这么简单”。   “那你果真交到朋友了。”子末说,两人继而相视一笑,小兔子抱紧了他,他也抱紧了他家小兔子。原来一切的开始,不过是他想给自己一个机会,然而他们相遇了,一切的巧合都成为必然,一切的不可能就成为可能。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因我遇见你,是注定。命运的齿轮已将你我绑定,我此生,只为遇见你,只为爱你。   下雨了,雨很大。英国伦敦,这里不下雨,时常有雾,下雨也有雾,就算你距我不过几米,不走到跟前,我也是认不出你的。大理石拱门,顶端正面是一连串英语字符,刘凡已走到拱门之下,雾气弥漫了景物,雨水淋湿了衣裳。这里是他曾就读过的大学,他在这里遇见了那人,心也乱了。   都知道,伦敦一年四季都是有雾的。他遇见林冬青的那一天,也是有雾的。这一天和平常并无不同。外籍教师卡丽珊娜热情的介绍了一名新来的留学生,这名学生就是林冬青,他的脸上并无表情,英语却很流利,做过自我介绍后,卡丽珊娜安排他坐在刘凡身边,这也是刘凡第一次近距离看林冬青。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刘凡开始主动接近他,而他总是阴沉着脸,就像是生长在彼岸之处的红色花朵。他是那样艳丽,那般美丽。他的目光中似乎有种魔力,会不自禁的吸引身边的人,就像是飞蛾扑火般,他也被他吸引了。他会想尽一切办法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可他都失败了。直到有一天对方不胜其烦的说,我不需要朋友,只需要可以利用的人。刘凡傻了,呆在原处,眼前的人美丽的如同恶魔,可世人往往又容易被美丽的事物吸引,所以只要能接近他,被利用又有什么关系呢?所以,他默认了,他也走进了他。   刘凡身边从来不会缺人,可他总是兴趣缺缺。他那时并不明白他对他所谓的感情,是征服欲亦或是爱情,有什么关系?这两种感情本就相生相息,不可或缺。爱情本就复杂,所谓的爱情,也本就不单纯的。可能是欲望,也可能是征服欲,既有可能是怜悯,也有可能是憎恨,爱和恨,也是相生相息的。   刘凡和王一凌从小关系就好,不因别的,只因两家本就相交已久,生意上也互有往来。每年他总能见上王一凌一两回,他清楚,他本不该设计他。他犹豫过,他甚至惊讶于林冬青竟会是王成晤私生子这件事,因为他从来未曾听说。他故意和对方接近,掌握了对方担任王氏总经理时的一些不法行为的证据,包括指示主管会计做假账、挪用公款。这些证据后来都由他亲手交给了林冬青,至于后者怎么使用,那并不是他关心的事。   他期望着对方能对他亲近些,只不过这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毕业后,林冬青回国,他也跟着回国。其实刘氏在英国已有产业,他本是可以不回的,可他想见他,哪怕远远的,也无所谓。回国后,他和他并无过多交集,他想见他,只能去他办公室。那一天他去了对方办公室,故意向他讨债,天知道他根本不在乎对方能给自己什么,他不过是希望他明白自己的想法。后来,电话响了,林冬青接了电话。他看的出他很激动,他的手指都在发抖,究竟是什么人、什么事会让他这般失去冷静,所以他抢过电话。对电话那边的人说:如果你想见林少,请直接到他办公室。   林冬青狠狠地瞪他,可他不在乎。看见对方神色复杂,心绪不安,那一刻他居然有些嫉妒,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嫉妒一个连面也没有见过的人。也许,只因为那个人让林冬青如此坐立不安,所以他就嫉妒得发狂。他走到对方身后,轻轻的抱住了他,也许是对方正沉湎于某种思考,也许是他根本未曾在意自己,所以他并没有推开他。然后,他看见了那个推门而入的男人,然后他也发现了,林冬青此刻的不安,他整个人都在颤抖,眼神变得既脆弱又敏感,他的目光牵扯到了他内心最敏感的神经,他的心都要碎了,只因为他明白,林冬青爱着那个男人。只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毫无胜算。   后面他又做了什么?不过都是些既肮脏又不值一提的事。雨更大了,淅沥沥地下着。刘凡走过拱门,眼前是一幢红色砖瓦的小楼,四周爬满了蔓藤,青悠悠的一片,在雨水的冲刷下,越发鲜艳。这里的一切都未曾改变,改变的不过是自己的心情和人。他走了几步,前方走来一个高大的身影。刘凡愣在原处,加促了呼吸。   男人身材高大,是典型的欧美人种,蓝色的瞳孔,金色的卷发,鹰钩一般挺立的鼻梁,他的五官深刻而立体,就像是拉斐尔笔下走出的天使,男人静静地站立在他跟前,他长的很漂亮,从前他见他,他还不过是个腼腆的学生,现在却已是全球知名偶像明星。   刘凡呆滞着,不知如何开口。对方笑了,眼神中带着俏皮,他说:“Hi,Liu,Long time no see。”   “Hi,carlos,Long time no see。”刘凡静静地看着卡洛斯,笑的很难看,难道他真是自己的克星,一直躲避的人,居然偶尔回来一次,也会不期而遇。   卡洛斯微微笑着,恍如成人版的芭比娃娃,他的蓝色眼眸比海更深,他只是随意站着,也已经比任何人都抢眼,因为他的确是漂亮的,他已经注意眼前这名亚裔男人很多年,从他第一次和他在酒吧结识开始,他为什么喜欢他?恐怕连自己也不知道,他就是想得到他,仅此而已。爱也许就是占有,他想不出这其中有何不对。   “Liu。你欠我一个解释。”   刘凡已不知道如何开口,他的确不对,他睡了对方,第二天却告诉对方自己只不过是玩玩,那时的卡洛斯瞪着涨红的眼睛,怒视着自己。他歇斯底里的哭泣,却只换来自己无情的离去,其实,刘凡当时只是太过于惊慌,他根本没有做好准备和任何人保持长久关系,所以他逃了,他不想让卡洛斯知道他竟然是如此软弱的人。他一直都是无拘无束的,他第一次想要被约束的人,是林冬青,只不过对方没有给自己机会。他现在的心情反而沉淀下来了,只不过却好像心脏都已被掏空,这也许就是自己的报应吧。   “carlos,”刘凡的声音很低沉,脸色也泛白,他说:“对不起,当初是我太害怕,太胆小,伤害了你。请你原谅我。”   “Liu,”卡洛斯俯视着刘凡,他的个子太过高大,他直视对方的时候看起来就好像是在俯视。他笑着说:“我原谅你,不过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刘凡认真地看着卡洛斯,他的脸上已被雨水打湿,当然对方也已湿透。他就像是站在奥林普斯山下的普罗米修斯,为人类带来了希望的火种。此刻,他也为刘凡带来了希望,不知为何,刘凡的心变得踏实起来。   “请允许我追求你。”卡洛斯的脸上满是雨水,雨水从他长而细密的睫毛上滑落,让他看起来就像是迷失在密林的水妖,他的面孔,是那般清纯,让人无法说出拒绝的话。他的笑容,是热情和冷静的结合物,他是激动的,又是平静的,就像是站在审判席前的罪犯,等待着高高在上的法官给予判决,可能是死刑也可能是无罪释放。   “我同意。”刘凡愣愣地看着对方,已不知该继续说些什么。“Liu,你真是太可爱了。”卡洛斯就像是个无罪释放的囚犯,前一秒钟还在绝望中挣扎,这一秒钟已兴奋的就像是个孩子,他突然抱住了刘凡,这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刘凡却并不讨厌。他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渴求一个温暖的拥抱。   卡洛斯开心的笑着,面容温柔,怀中,是他肖想了不知多少个日夜的男人,他已快要被这突入起来的幸福感压迫致死。他抱着他,抱的很紧,因为他知道,一旦他可以拥抱着他,这个拥抱就不会停止。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四   英国伦敦的夜晚,星辰密布,却还有冷风,风并不很大,街上行人已经不多。   刘凡走在大街上,他已经快要发疯。卡洛斯你真是个混蛋,他一边抽烟一边不停的咒骂那人。前方的霓虹灯柱不停的旋转着,许多穿着妖冶、暴露的男人站在一家酒吧门口。男人们扭动着腰肢,化着诡异的妆容,有人把嘴巴化成比墨汁还要黑的黑色,也有人化上了大大的一圈眼影,看起来就是某种变异生物。刘凡胃里翻涌上一阵呕吐欲望,他靠墙稍微站了几秒,才压抑了胃里翻涌作祟的不适。   刘凡觉得自己简直要哭了,他和卡洛斯在一起已经几个月了。这家伙最开始对自己还算上心,虽然拍戏很忙,也总尽量抽空陪自己。天知道,他刘凡难道不忙吗?刘氏在英国的所有生意都等着他打理,他其实比卡洛斯还要忙好吗?可是,他已经整整一个月没见过卡洛斯,所以,他雇佣了私家侦探,调查卡洛斯的行踪。半个小时前,他接到私家侦探的电话,电话里,那个人扯着比猫还要尖哑的声音说:Hi,Boss,我已经追踪到了你那只漂亮小猫的行踪,你知道他在哪儿吗?我把地址发给你。私家侦探挂断电话后,刘凡就收到了对方的短信。   这个地址,刘凡差点没将手机从十六楼扔下去,他的手颤抖的厉害,这个地方,他以前也经常去,这里是伦敦最著名的红灯区,在这里,不管是人妖、□□、还是GAY都能找到乐子,这里其实就是一处淫窝,简直恶心到不能再恶心。他有一百个理由说服自己不去找卡洛斯,可他又有一千个理由说服自己必须去找他,他至少得亲自问他,他究竟是如何看待自己和他的感情,如果他觉得这不过是一场游戏,那他也可以放手。这些年来,刘凡已远不如最初那般洒脱,以前他可以和那些漂亮男女们上床,第二天却若无其事的离开。而现在,他无法接受卡洛斯对自己的欺骗和玩弄,他已心力憔悴,堕入万劫不复之地。   刘凡走到酒吧门口时,站在门口处的一名大汉走了过来,这大汉不仅是两臂,甚至连脸上都是纹身。大汉伸出一只巨大的手,露出洁白的牙齿,重重地说:“先生,请出示你的VIP卡。”刘凡从怀里拿出黑色的卡片递给大汉,大汉笑着侧过身体,给刘凡让出过道。   刘凡走进酒吧,立即就有穿着暴露的男女走上前来,男人们长的都很纤细,女人们也很妖媚,妖冶女子的手已伸到刘凡大腿根处,嘴角露出最原始的笑容,她的嘴唇凑到刘凡耳根,轻轻地吹气:“先生,你需要服务吗?”刘凡沉着脸,勾着唇冷笑拒绝,“你知不知道卡洛斯先生在什么地方?”他说着,抽出十张50镑面额的钞票递给女人。“我当然知道,”女人笑着接过钞票,扭着腰走在前面,又回过脸对刘凡抚媚一笑,“先生,你跟着我来”。   刘凡见到卡洛斯时,后者正窝在沙发上,上身只穿一件马甲,下身穿着一条紧身皮裤,勾勒出他强健又结实的躯体,简直是性感极了。他身边坐着一名上身穿短袖上衣,下身穿皮裤的男孩,两个人正坐在一起,有说有笑。不知道卡洛斯说了什么,男孩抿嘴笑了,脸上飞起一阵红霞,眼神既羞涩又露骨。   刘凡两只手捏地紧紧的,女人见刘凡脸色极为难看,很怜悯的看了卡洛斯一眼后匆匆离去。“你玩的真高兴。”刘凡的声音骤然响起,卡洛斯一抬头就看见了站在眼前的刘凡,脸上的兴奋之色立马消失不见,他刚站起来,脸上就挨了刘凡一拳,脸颊瞬间肿了起来。“你太恶心了。”刘凡怒不可遏地说,他已经失控,他觉得他从来没有如此不堪过,他的眼睛涨得通红,双眼已经水雾弥漫。   “honey,你错怪我了。”卡洛斯一把拽住刘凡,半边脸肿的老高,笑着说:“我是为了拍戏而来。”刘凡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听见了什么‘拍戏’?,唬小孩呢是吧?他狠狠剜了卡洛斯一眼,说:“你当我是小孩呢?还拍戏?我们完了,你他妈,我再也不想见到你。”说完,重重推了卡洛斯一把,就往外走。“别走,honey。”卡洛斯冲到刘凡身后,将人死死控制在怀里,怀里的人很不安分,在纠缠中,卡洛斯又挨了刘凡几拳,最后一拳,刘凡的力量实在太过强大,卡洛斯被他打翻在地,嘴角都在血流。   “你受伤了。”刘凡捏紧双拳,木讷地站在原处。那名漂亮的男孩咂了咂舌,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了看两人,最后才说了一句:“Shit,你们都是疯子,一个说要拍戏,一个闯进来就要打人,卡洛斯,你的钱我不赚了。”男孩说完,瞪了刘凡一眼,小心地走了出去。   “你真的是为了拍戏?”刘凡低下身来,满脸内疚,犹豫着不知该不该伸手拉卡洛斯。卡洛斯一脸苦笑,皱着眉说:“honey,你能不能拉我起来,我好疼。”说着,向刘凡伸出了右手。刘凡将人拉了起来,卡洛斯捂着右脸,一副呲牙咧嘴的模样。两人静静地坐着,一句话也不说。   “你看,这是我的剧本。”卡洛斯将一叠很厚的本子递给刘凡,刘凡接过剧本,本来已经心软的心情立马又火冒三丈起来,他将剧本扔在地上,恨不得再给它碾上几脚,他声色俱厉地质问:“这什么破剧本?午夜牛郎和他的未婚夫,还能更恶心吗?你是不是穷疯了?这种破戏也接?”   卡洛斯皱着眉,一脸心肝俱碎的模样,其实安德烈导演邀请他参演这出戏时,他几乎是想也不想的拒绝了。他可不想引起Liu的不满,后来安德烈导演多次找到他,向他再三承诺剧中不会出现□□场景,也再三跟他探讨剧情,他才放下芥蒂,接下这出戏。最近他是很忙,忙到没有时间和Liu见面,他到这里,也不过是想和在这里做牛郎的人进行探讨,天知道,一个从未接触这种行业的人,本色出现会演成什么样子?没想到,他才来了没几天,就被Liu抓了现行,他其实什么也没做好不好?“Liu,请你不要生气,这出戏没有□□情节,这是本很好的剧本,是部文艺电影,你知道安德烈导演从不拍□□戏,你看了剧本后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刘凡低着头笑着叹气,他究竟是在干什么啊?发起疯来就和嫉妒的女人没什么两样,居然还打伤了对方,可这没心没肺的家伙不但不生气,居然还恳求自己原谅,他怎么可能不原谅他?刘凡微微笑了,对着卡洛斯说:“我送你去医院。”   “我的Liu。你实在太好了。”卡洛斯像只袋鼠一样挂在刘凡身上,刘凡皱了皱眉,眼神里都是宠溺,他家这只长不大的小狗,真是可爱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自此全文完结。有谁能告诉我,写完了不想发表是什么心情?这种心情究竟是对还是错啊?希望能看完的同志,给我留下评论,因为我确实很迷茫啊。我怕以后会被这种非正常情绪所困惑。下一本书我要写到十几万字才会发表,我真心的想要写本长的,呵呵。希望还能与可爱的亲们会面。写的不好,请多包涵。 ╔☆→—————————←☆╗ ┊小说下载尽在 书本网 ┊ ┊ 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             ┊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    ┊ ┊    本人不做任何负责】┊ ┊             ┊ ┊ 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